好哥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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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她的第五天。
  原计划叁天的研讨会超了期限,今日终于圆满落幕,想到还要把晚上的聚餐捱过去,于凪更烦躁了。
  他不是不善于应付这种场合,相反,可以说是得心应手,演得理所当然坦坦荡荡。学术界说来多清高,还是离不开所谓酒桌文化,觥筹交错,私相授受。几两茅台下肚,他佯装酒量不佳推脱回房,被人扶着往楼上走。
  于凪记得这人,汪秋水,中学同学。于鸦第一次来月经时,他跑去问人家怎么挑卫生巾,差点儿被当成流氓,索幸解释后她倾囊相授,叫他拿本本来记。
  女人冷不丁开口:“好久不见。你妹妹还好吗?”
  他道:“比那时候好多了,能去学校了。”
  “你还真是一点儿没变,国家一级好哥哥。”
  “还好,只是做了该做的。”
  和妹妹上床也是该做的吗?
  两人走得很慢,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话,聊的内容倒是统一,没离开过毫不知情的病号。行至房门前,汪秋水幽幽叹气。
  “于凪。我本来是想跟你表白的,你知道吗?当年看你对妹妹这么上心,我觉得你是一个很可靠的人,慢慢喜欢上你了。那时候还小,我就没说。”
  “本来”这词意味着转折变故,于是他暂时把拒绝的套话咽回肚子,边刷卡开门边听她继续。
  “现在有缘又见面,我说话难听你别往心里去啊……直觉倒告诉我,你这人没我想得那么好,只是偏爱妹妹而已。”
  仿佛一锤定音。
  她说的当然是亲人间的惺惺相惜彼此扶持,只是以此表明自己现在看得更通透,对他没了那方面的想法。于凪却慌了神,胡乱应了几句逃进房里,靠着门背冷汗直流,像个滑稽小丑。
  对方说得一点不错,或者更甚,自己就是个没责任感没底线还爱演的贱人。做个假设,如果和妹妹出门时看到受伤的小猫,那他会把它送到宠物医院,但如果是自己出门时看到受伤小猫,他只会冷眼走开。
  善良,谦逊,可靠,演得上道,一照镜子发现自己到底是个披着人皮的公牲口,可笑至极。
  他平躺着,先前没什么醉意,这会儿倒晕起来,突然很想抱她,伸手抓住的只有空气,只得垂下手胡思乱想。
  真要说被表白,次数还不少,他自然都拒绝得礼貌又干脆,理由是醉心学术没有恋爱打算,前半句是假后半句为真——毕竟跟亲妹妹能算恋爱?强迫她做爱也叫爱?
  爱是心动,爱是甜蜜,爱是无底线,爱是没道理,爱是两情相悦,爱是不求回报,爱是被吟诵的赞美诗,爱是晚间档的狗血剧。
  他在大学时见过那种被称为浪漫的场景。LOVE,两个音节,四个字母,四十六盏蜡烛灯,一捧红玫瑰,女寝楼下摆一遭,弱智地喊叁声“我爱你”。
  俗气与否另说,总归充满威胁,被表白的女生不得不走上刑场,对示爱者做出回应——脸皮薄的纵然一万个不愿意也会在众人的凝视中点头,脾气爆的扔飞花束落得个暴力狂的罪名,置之不理的之后几年都在非议中被大家疏远。
  他从那时起就觉得,示爱或者说告白,是极为强势的,逼迫对方心里为自己腾出位置的,类似把刀架上被害者颈动脉的恶行,施暴者还佯装纯情,巴不得让全世界证明自己一片真心。
  于是他只说“对不起”不说“我爱你”,哪怕她在身下泪眼朦胧,那双会说话的眼睛质问着。为什么亲情会走到这种地步?为什么兄妹关系会变质?为什么偏偏是他?
  爱是胁迫,爱是恶意,爱是嫉妒心,爱是控制欲,爱是两相对峙,爱是强加期许,爱是化简不到下一步的数学题,爱是周旋中进退不明的迷魂阵。
  恋爱在《现代汉语词典》里被解释为“男女之间依恋相爱,或者眷恋、贪恋”。嗯,看来和亲妹妹上床也不是不能算作恋爱,不过还有更合适的词。被酒精麻痹的大脑转了两圈,终于显示搜索结果——
  乱伦。靡乱的乱,伦理的伦。
  乱伦。和美好品质八竿子打不着的词,如果想准确发音,就不得不用舌顶过上颚,上下唇分得极开,张大嘴巴公之于众。他试着这样念出来,舌尖灼热,白酒留下的辛辣生出浊气。
  苦,烈,反胃感。因为醉吗?
  有句古话叫“君子论迹不论心”,又有句古话讲的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按这样说,他便是君子了——在所有人的瞳孔里克己复礼,左右逢源。秩序、规则、伦理、道德,滴水不漏,静悄悄露出一角,暗示自己为妹妹如此努力,对她多关心,多为她着想。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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