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1 / 2)
酒酣耳热之际,李喻也说了自己这一个多月来发生的事情。
李风不由咂舌,“兄弟,你这些日子也太跌宕起伏了吧?又是分家又是娶媳妇的。”
说到这里,他拿眼角瞟了一眼一边很是安静的瘦弱哥儿,如果李喻不说的话,他还真不知道他是个哥儿呢,因为这哥儿别的不说,单单额头眉心处都会有一抹朱砂,这是哥儿出生以来就自带的,眼前这哥儿额头上一块很大的丑陋疤痕,正巧将朱砂的位置给盖住了,猛不丁一看,还真有些有碍观瞻。
想到李喻说的这个哥儿是家里人替他买回来的媳妇儿,就有些替李喻不平,他是知道李喻的一直喜欢的是姑娘,听说还有一个心仪的对象,没想到,突然间,鲜花插在牛粪上,啊!呸!形容错了,李喻这人模人样的才应该是那朵鲜花吧。
李喻苦笑,“可不是嘛?”他见文瑾白只低着头吃自己碗中的东西,从不见他伸筷子夹菜,摇摇头,夹起一块肉送到文瑾白碗中。
李风看着这一幕,嘴角微微一抽,他还在一边替他鸣不平个什么,看李老三这不还自得其乐呢嘛?还有闲情逸致替媳妇儿夹菜。
真是不曾想到,这李老三平日里桀骜不驯谁都不服管的,今儿个还真被人给管住了,也知道疼人了,话说这李老三成亲之后,果然看着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看来自己也应该找个人疼疼了。李风摸着自己的的络腮胡,心中有些心动起来,暗自打算着。
两人又天南海北的聊了些时候,主要是李喻问,李风答,他初来这大齐国,对什么都不太了解,只知道这是一个与华国古代尽皆不同的朝代,然而其风俗文化却大同小异,只是这哥儿可以娶来做媳妇还有些接受不能,毕竟从小到大都没有这样的文化不是,反正他从来没有将文瑾白当做媳妇过,只是当成弟弟看待。
当今的时局,李风在镇上混的,多少能从外来人口中得知一些消息,而自己,从记忆来看,原主对这些时局之类的东西是漠不关心的,李喻却很想知道这些,至少有种新鲜感,想让他了解更多。当然了,这种离京城十万八千里的偏远小镇,很多消息传过来早就过时了,或者都是道听途说的居多。不过就算这些也让李喻听得津津有味。
“其他倒没什么,不过前些日子我听说一个京中来的人说起了京城中一桩大案,听说是丞相府犯了事,被满门抄斩,只余下孤儿女人被充入教坊,可惜,可惜……”
李风还没说完,只听“啪”一声,文瑾白的碗碟摔到地上碎裂开来。
“怎么了?”李喻偏过头询问道。
文瑾白脸色苍白的摇摇头,已经有店小二过来收拾啦地上的碎片,又重新拿过来一副碗筷。
李喻看他脸色实在是不好,关切问道:“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李风也适时问道:“弟媳这是怎么了?”
李喻听到弟媳两个字满头黑线,称呼弟弟不行吗,又不是女人。
文瑾白勉强笑了笑,摇头示意自己是真的没事。
李喻将信将疑,还以为他是以为打碎了碗碟,怕被辱骂才会如此,便安抚道:“没事,不小心打碎就打碎了吧,不用放在心上。”
看文瑾白点点头,又低下头去,李喻又给他重新夹了些菜到碗里,这才继续听李风说话。
刚刚的话题已经打断,李风便又说起别的来,“我还听说西南那边遭遇百年不遇水灾,地里庄稼颗粒无收,然而朝廷不思赈济灾民,反而凭添赋税,那边民不聊生,好多灾民流离失所。”他喝了一口酒,感慨道:“这世道,还真不知道是天灾无情还是人祸难逃。哎!老弟,你平时不是最不耐听这些的吗?怎么今日却感兴趣了?”
李喻笑笑,“人都会变的嘛,这些事情闲着无事听来倒也有趣。”
“嘿嘿!说的也是。”李风点头,“还是我们这里好啊,虽然闭塞了一点,但好歹天高皇帝远不是?”
李喻替他斟酒,附和道:“正是,正是。”
他们这边说着话,没想到隔壁桌的人却狠狠拍了一下桌子,怒骂道:“天灾人祸!好一个天灾人祸!只怕天灾为辅,人祸为主罢!只是可怜百姓,君在庙堂,不见路边枯骨,犹自粉饰太平。”这人操持的口音却并非本地口音,想来是个外地人了。
李喻与李风对望一眼,觉得这人说的话似乎跟他们谈论的话题有关,李喻悄悄打量过来,却是个五十岁左右的老者,独自坐了一桌自斟自饮,刚才的话他说得很愤然,此时正吹胡子瞪眼睛的。他身后站着两个护卫随从打扮的人,看起来很是壮硕。
两人也不知道这人的话是不是真的与他们相关,人家也没指名道姓,李喻微微一笑,便转移了话题,不再谈论时局。他却没有注意到,文瑾白轻轻颤动的身子。
李风此时已经醉眼迷蒙,“老弟,你真不来帮老哥看场子,反而去做小买卖?你知道老哥绝不会亏待你的,不如你再考虑考虑?”
“不了。”李喻坚定的拒绝道:“我知道老哥是一片好意,想拉小弟一把,可你也知道,我这个人胸无大志,这种麻烦事儿,我是最不喜沾惹上身的,还是做点小买卖糊糊口就行了。”
李风笑了,听到这话也不再强求,“行吧,随你便,反正老哥的地盘上,你随便怎么做买卖我都不过问,行了吧。”
李喻知道李风这话是承诺他了,端起酒杯,朝他致敬,“如此便多谢老哥了。” ↑返回顶部↑
李风不由咂舌,“兄弟,你这些日子也太跌宕起伏了吧?又是分家又是娶媳妇的。”
说到这里,他拿眼角瞟了一眼一边很是安静的瘦弱哥儿,如果李喻不说的话,他还真不知道他是个哥儿呢,因为这哥儿别的不说,单单额头眉心处都会有一抹朱砂,这是哥儿出生以来就自带的,眼前这哥儿额头上一块很大的丑陋疤痕,正巧将朱砂的位置给盖住了,猛不丁一看,还真有些有碍观瞻。
想到李喻说的这个哥儿是家里人替他买回来的媳妇儿,就有些替李喻不平,他是知道李喻的一直喜欢的是姑娘,听说还有一个心仪的对象,没想到,突然间,鲜花插在牛粪上,啊!呸!形容错了,李喻这人模人样的才应该是那朵鲜花吧。
李喻苦笑,“可不是嘛?”他见文瑾白只低着头吃自己碗中的东西,从不见他伸筷子夹菜,摇摇头,夹起一块肉送到文瑾白碗中。
李风看着这一幕,嘴角微微一抽,他还在一边替他鸣不平个什么,看李老三这不还自得其乐呢嘛?还有闲情逸致替媳妇儿夹菜。
真是不曾想到,这李老三平日里桀骜不驯谁都不服管的,今儿个还真被人给管住了,也知道疼人了,话说这李老三成亲之后,果然看着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看来自己也应该找个人疼疼了。李风摸着自己的的络腮胡,心中有些心动起来,暗自打算着。
两人又天南海北的聊了些时候,主要是李喻问,李风答,他初来这大齐国,对什么都不太了解,只知道这是一个与华国古代尽皆不同的朝代,然而其风俗文化却大同小异,只是这哥儿可以娶来做媳妇还有些接受不能,毕竟从小到大都没有这样的文化不是,反正他从来没有将文瑾白当做媳妇过,只是当成弟弟看待。
当今的时局,李风在镇上混的,多少能从外来人口中得知一些消息,而自己,从记忆来看,原主对这些时局之类的东西是漠不关心的,李喻却很想知道这些,至少有种新鲜感,想让他了解更多。当然了,这种离京城十万八千里的偏远小镇,很多消息传过来早就过时了,或者都是道听途说的居多。不过就算这些也让李喻听得津津有味。
“其他倒没什么,不过前些日子我听说一个京中来的人说起了京城中一桩大案,听说是丞相府犯了事,被满门抄斩,只余下孤儿女人被充入教坊,可惜,可惜……”
李风还没说完,只听“啪”一声,文瑾白的碗碟摔到地上碎裂开来。
“怎么了?”李喻偏过头询问道。
文瑾白脸色苍白的摇摇头,已经有店小二过来收拾啦地上的碎片,又重新拿过来一副碗筷。
李喻看他脸色实在是不好,关切问道:“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李风也适时问道:“弟媳这是怎么了?”
李喻听到弟媳两个字满头黑线,称呼弟弟不行吗,又不是女人。
文瑾白勉强笑了笑,摇头示意自己是真的没事。
李喻将信将疑,还以为他是以为打碎了碗碟,怕被辱骂才会如此,便安抚道:“没事,不小心打碎就打碎了吧,不用放在心上。”
看文瑾白点点头,又低下头去,李喻又给他重新夹了些菜到碗里,这才继续听李风说话。
刚刚的话题已经打断,李风便又说起别的来,“我还听说西南那边遭遇百年不遇水灾,地里庄稼颗粒无收,然而朝廷不思赈济灾民,反而凭添赋税,那边民不聊生,好多灾民流离失所。”他喝了一口酒,感慨道:“这世道,还真不知道是天灾无情还是人祸难逃。哎!老弟,你平时不是最不耐听这些的吗?怎么今日却感兴趣了?”
李喻笑笑,“人都会变的嘛,这些事情闲着无事听来倒也有趣。”
“嘿嘿!说的也是。”李风点头,“还是我们这里好啊,虽然闭塞了一点,但好歹天高皇帝远不是?”
李喻替他斟酒,附和道:“正是,正是。”
他们这边说着话,没想到隔壁桌的人却狠狠拍了一下桌子,怒骂道:“天灾人祸!好一个天灾人祸!只怕天灾为辅,人祸为主罢!只是可怜百姓,君在庙堂,不见路边枯骨,犹自粉饰太平。”这人操持的口音却并非本地口音,想来是个外地人了。
李喻与李风对望一眼,觉得这人说的话似乎跟他们谈论的话题有关,李喻悄悄打量过来,却是个五十岁左右的老者,独自坐了一桌自斟自饮,刚才的话他说得很愤然,此时正吹胡子瞪眼睛的。他身后站着两个护卫随从打扮的人,看起来很是壮硕。
两人也不知道这人的话是不是真的与他们相关,人家也没指名道姓,李喻微微一笑,便转移了话题,不再谈论时局。他却没有注意到,文瑾白轻轻颤动的身子。
李风此时已经醉眼迷蒙,“老弟,你真不来帮老哥看场子,反而去做小买卖?你知道老哥绝不会亏待你的,不如你再考虑考虑?”
“不了。”李喻坚定的拒绝道:“我知道老哥是一片好意,想拉小弟一把,可你也知道,我这个人胸无大志,这种麻烦事儿,我是最不喜沾惹上身的,还是做点小买卖糊糊口就行了。”
李风笑了,听到这话也不再强求,“行吧,随你便,反正老哥的地盘上,你随便怎么做买卖我都不过问,行了吧。”
李喻知道李风这话是承诺他了,端起酒杯,朝他致敬,“如此便多谢老哥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