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四六章 悲剧的缅甸(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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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一六四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大西军与缅甸当局签订和平协定,史称《阿瓦协定》,缅甸放弃原大明三宣慰司,并赔偿大西军白银一千五百万两,其中一半的赔款将以稻米抵付。
  该协定的签订,使大西军在中南半岛有了一个面积达二十一万平方公里的根据地。
  缅甸的第一批赔偿款二百万两白银和五百万斤稻米到位后,大西军开始从阿瓦城下陆续撤军,最终撤至塔巴河北岸。
  不平等条约签订后,缅甸王他隆一面催促国内尽快筹备赔款,一面派人向缅甸南部城市仰光的欧洲人求援,希望购买火枪和大炮,誓要一雪前耻。
  在他隆看来,大西军入寇缅甸,其野心绝对不会到此为止,缅甸生死存亡的时刻到了。
  事实也的确如此,李定国拿到首付赔款后,即通过电报向起点城兵工厂下达了第一笔订单,实战证明三七式系列火器性能优良,大西军需要全员配备。
  大西军在缅甸教育他隆如何做人的时候,天策军第四师又两个旅已启程南下,奔赴云南文山州。
  十一月二十二日,王红武部从文山州南部的麻栗坡县越过后世闻名的老山,攻入安南境内。
  为防备北方那个庞大的帝国,安南在北部边境也驻有重兵,但是面对天策军的入侵,安南人的所有防御措施,都如形同虚构。
  二十五日,天策军攻破隘益、鸡陵二关,取道芹站,进抵新福,安南军队伤亡一万多人,溃兵仓皇闹逃,向安南朝廷报信。
  三十日,天策军跨过富良江,攻破安南重镇多邦隘,击毙安南官兵两万三千人。
  与此同时,郑芝龙应王越的要求纠集八万兵马,由南向北大举进攻黎朝,一时间黎朝腹背受敌,毫无招架之功。(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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