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快慢平衡:生活可慢,思维要快(3 / 5)
校花一下就笑了,她说我真可爱,然后就拿出带着兔耳朵的签字笔,在我手上写下了她的QQ号。
我很想快点加她为QQ好友,那天我骑着自行车连闯4个红灯,原本回家要花10分钟,结果我只用了3分钟。回到家,我打开电脑,让我引以为傲的40秒的开机时间就像一万年那么长。
开机,上网,找到桌面上那个“企鹅”图标,疯狂点击。登录之后,我一伸手,才发现她写在我手里的QQ号已经有一个数字看不清了。我打开添加好友的界面,把中间缺少的那个数字从0到9都试了一遍。
最后,我看到一个兔子耳朵的头像,又想到她拿的那支签字笔,直觉告诉我,这就是她。我点了添加好友的按钮,心里很忐忑。10分钟后,电脑中传来咳嗽的声音,屏幕右下角有一个白色的小喇叭在闪烁,她通过了我的好友添加申请。
我问她:在吗?你是刘梦琪吗?
过了1分钟,她说:是。
我开心地在屋里跳了起来,然后就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第二天,哥们儿问我和校花怎么样了,我得意地跟他炫耀了一番。
3
16岁:iPhone[26]“土豪”
高一那年,iPhone 4横空出世,成为“土豪”的象征。谁拥有了iPhone 4,谁就是班里最有钱的人。
为了拥有这个“土豪”的象征,我求了我妈近两个月,最后以期末班级排名进步40多个名次和一个月不玩游戏为条件,争取到了我妈的同意。
买来手机那天,我把手机盒放在客厅的桌子上,蹲在地上,一点点撕掉塑料包装纸。
我拿出手机,笑容映在了屏幕上。
装上电话卡,开机,第一件事就是下载QQ,然后赶紧发了一条空间动态:iPhone 4也没有你们说的那样好啊!配图是iPhone 4的盒子。
当时,我每天要发10条空间动态,没事就跟朋友聊天,让他们看看我的QQ状态是iPhone在线。甚至从那之后,我就再也不用电脑登录QQ了,因为用电脑登录以后,就不显示iPhone在线了。
那段被iPhone“覆盖”的岁月令我至今难以忘怀。
4
18岁:人在塔在
高三那年,《英雄联盟》游戏在国内非常火爆,我们班和另一个班比赛,约定输的班级要在学校的百度贴吧里开个帖子,说自己班里玩《英雄联盟》的都是傻子。
我们打比赛那天,一开始,双方势均力敌,人头和推的塔[27]的数量都差不多。
到了40分钟的时候,双方还处于胶着状态。45分钟的时候,我们队伍的ADC[28]去带线[29],被对面的刺客和打野[30]盯上了,我赶紧过去拖住他们,ADC跑了,我也“死”了。
对手看到我们这边已经有一个人“死”了,立刻开团,5人打4人,直接把我们队“团灭”。
他们带着兵线推到了高地,有千军万马,而我一人在塔下。
我把鞋和所有的攻击装备全卖了,买了5个狂徒和1个反甲。[31]我自己站在塔前,凭着7000的血槽,11.0的回血速度,还是架不住他们5个人轮番轰炸。快“死”的时候,我在所有人的聊天框里大喊:人在塔在!
我“死”了的时候,4个队友都在水晶旁边复活,漫天的技能飞向对面,“团灭”了对方。
“Aced!”[32]浑厚的女声快要跳出耳机,大家一鼓作气推倒了水晶。
那天晚上,我们几个人去学校西门的烧烤摊庆祝,我兴奋地站起来大喊:
为了21班的荣誉,
我将带头冲锋! ↑返回顶部↑
我很想快点加她为QQ好友,那天我骑着自行车连闯4个红灯,原本回家要花10分钟,结果我只用了3分钟。回到家,我打开电脑,让我引以为傲的40秒的开机时间就像一万年那么长。
开机,上网,找到桌面上那个“企鹅”图标,疯狂点击。登录之后,我一伸手,才发现她写在我手里的QQ号已经有一个数字看不清了。我打开添加好友的界面,把中间缺少的那个数字从0到9都试了一遍。
最后,我看到一个兔子耳朵的头像,又想到她拿的那支签字笔,直觉告诉我,这就是她。我点了添加好友的按钮,心里很忐忑。10分钟后,电脑中传来咳嗽的声音,屏幕右下角有一个白色的小喇叭在闪烁,她通过了我的好友添加申请。
我问她:在吗?你是刘梦琪吗?
过了1分钟,她说:是。
我开心地在屋里跳了起来,然后就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第二天,哥们儿问我和校花怎么样了,我得意地跟他炫耀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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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iPhone[26]“土豪”
高一那年,iPhone 4横空出世,成为“土豪”的象征。谁拥有了iPhone 4,谁就是班里最有钱的人。
为了拥有这个“土豪”的象征,我求了我妈近两个月,最后以期末班级排名进步40多个名次和一个月不玩游戏为条件,争取到了我妈的同意。
买来手机那天,我把手机盒放在客厅的桌子上,蹲在地上,一点点撕掉塑料包装纸。
我拿出手机,笑容映在了屏幕上。
装上电话卡,开机,第一件事就是下载QQ,然后赶紧发了一条空间动态:iPhone 4也没有你们说的那样好啊!配图是iPhone 4的盒子。
当时,我每天要发10条空间动态,没事就跟朋友聊天,让他们看看我的QQ状态是iPhone在线。甚至从那之后,我就再也不用电脑登录QQ了,因为用电脑登录以后,就不显示iPhone在线了。
那段被iPhone“覆盖”的岁月令我至今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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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人在塔在
高三那年,《英雄联盟》游戏在国内非常火爆,我们班和另一个班比赛,约定输的班级要在学校的百度贴吧里开个帖子,说自己班里玩《英雄联盟》的都是傻子。
我们打比赛那天,一开始,双方势均力敌,人头和推的塔[27]的数量都差不多。
到了40分钟的时候,双方还处于胶着状态。45分钟的时候,我们队伍的ADC[28]去带线[29],被对面的刺客和打野[30]盯上了,我赶紧过去拖住他们,ADC跑了,我也“死”了。
对手看到我们这边已经有一个人“死”了,立刻开团,5人打4人,直接把我们队“团灭”。
他们带着兵线推到了高地,有千军万马,而我一人在塔下。
我把鞋和所有的攻击装备全卖了,买了5个狂徒和1个反甲。[31]我自己站在塔前,凭着7000的血槽,11.0的回血速度,还是架不住他们5个人轮番轰炸。快“死”的时候,我在所有人的聊天框里大喊:人在塔在!
我“死”了的时候,4个队友都在水晶旁边复活,漫天的技能飞向对面,“团灭”了对方。
“Aced!”[32]浑厚的女声快要跳出耳机,大家一鼓作气推倒了水晶。
那天晚上,我们几个人去学校西门的烧烤摊庆祝,我兴奋地站起来大喊:
为了21班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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