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80)(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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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歇是一副淡然神色说出这些话的,活像在念经,老板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她被夸了。
  别说历经世事的酒楼老板,就连隔壁桌来蹭水喝的三岁小孩都能听出这话说的多敷衍,就差把应付两个字写在脸上。
  可是,这人实在太好看了。
  老板本能就笑了,等她反应过来时已经错过了拒绝的最佳时机,不禁懊恼:该死,她都活了半辈子的人了,居然还能被美色迷惑!
  算了那就卖给你,但是只能取一坛啊,这可是咱酒楼的招牌,不能全便宜你这个浑小子。
  浑小子温润笑了笑,拿出钱袋作礼:多谢掌柜的。
  然后抱着酒坛就跑了,生怕掌柜的反悔,还顺便垃上了狼崽的手。
  狼崽直接被震撼得瞠目结舌,任由沈歇拽着跑,也不知是不是碰巧,两人逆着人潮跑到了河边,正巧是放河灯的地方。
  天色已经暗了,霓虹的灯火亮起,洒在了两人的身上,沈歇将酒坛收回,喘了口气,轻笑:任务完成,走吧。
  他头发有些凌乱,额上出了些汗,刘海轻飘飘拂在脸上,有种破碎的美感。
  近乎是鬼迷心窍的,狼崽抬手帮他理了理头发,认真而虔诚,沈歇微微一愣。
  就在这时,爆竹声声,河面上映出了天空上的五彩绚烂,而在这纷杂的人间烟火之下,更是映出了两个人的身影。神界太子和妖族狼王,本该这辈子都没有交集,就算有,也该是针锋相对,永为敌人。
  阿映。狼崽小声说。
  沈歇眼角带着些他自己都不曾发觉的温和笑意:怎么了?
  没什么。狼崽偏过头,就是从来没看过这样的景色,我以前从来不敢想。
  原来除了万鬼厮杀,以血为阶,还有这样一种惬意的活法,还有一个他可以拉住手的人。
  如果可以一直这样,这妖王当不当其实也没什么所谓了,他可以永远做狼崽,趴在一个人的怀里呼呼大睡,安然地度过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我要开虐了(搓手手)
  第113章 晋江独发
  沈歇拿到佳酿,又因为被河灯的绚烂迷了眼,在凡间稍稍耽搁了一会,回到神界时,天色已晚,辰华已经在被窝里做他的美梦去了。
  然后他就被沈歇残忍地叫醒。
  干什么啊?火烧屁股了?辰华哀怨地揉揉眼睛,这大晚上的,真烦人。
  沈歇尴尬笑了笑,半跪在床侧,柔声说:嗯,是这样,师父,徒儿想拜托你一件事。
  辰华原本迷迷糊糊的,一听这话立刻精神了:呦?什么风啊给太子殿下舌头吹折了?怎么这么有礼貌?
  沈歇虔诚地说:师父这里不是有那个什么药丸,叫修元丹,是可以治愈任何皮外伤的,狼崽今天下午出去瞎窜,一不小心就把皮蹭破了,我就想给他治治伤。
  在门外偷听的狼崽:
  从天而降一口锅。
  辰华长长哦了一声,但又立刻起疑:不是吧,普通蹭伤,你又不是没有药,为什么要修元丹?
  我的药都是治人的,不知道治狼会不会有副作用,万一治坏了那多不好。
  是这么个道理。辰华一伸手,手心处出现了一个小药盒,但被他死死抓着,老规矩,用东西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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