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穿时笙(2 / 3)
“那给黎总准备的汤已经熬好了,您还要去送吗?”张妈表情有些为难,毕竟他们家小姐每天雷打不动的习惯就是掐点给盛世集团的黎总送饭,当然也不知道那个黎总有什么好的,明明是个女的,还把他们家小姐迷得团团转,恨不得一颗心都掏过去给她。
黎总?这熟悉的称呼让黎萧心里咯噔一下,眼珠动了动,心里打定主意,“去,张妈你去帮我装好吧,我换身衣服就去盛世集团。”
最后几个字咬的重了点,黎萧观察着张妈的表情,发现对方除了有些恨铁不成钢以外,没有任何别的表现,而是出门准备汤去了。
眼前险些一黑,黎萧这才想明白之前那个少女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从沙发上一瘸一拐地站起来,黎萧还有最后一个想法需要验证。
她曾经包-养过一个小情人,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对方就是姓时,好像是叫什么时笙,唯一不同的是,自己包-养的是个刚毕业的贫困女孩,可这个明显是个有钱人家的千金。
找出原主的手机,看着密码,黎萧顿了一下,将自己的生日输了进去,开了!
心情的情绪难以言表,黎萧打开手机相册,发现里面有一个专门的相册分类,还没来得及点开,一条消息发了过来。
“挚爱?这什么玩意?”黎萧皱着眉看着那个备注,然后十分不情愿地点开消息。
【挚爱:今天中午我想喝乌鸡汤,记住,不要油。】
“乌鸡汤?你当你坐月子呢吗?”黎萧不屑地扯了扯嘴角,等等,汤?张妈刚才说自己整天给谁送汤来着?黎总!
日了狗了嘛这不是!
把手机随手一扔,黎萧坐在梳妆台前烦躁地揉乱自己的头发,这都什么事啊!
“你这么玩,早晚遭报应。”耳边一个狗屁损友曾经跟自己说过的话又在耳边响了起来,黎萧指着虚空破口大骂,“白熙你这个乌鸦嘴!”
一锤桌子,啪嗒有什么东西掉了下去,黎萧左右看了看,是一个笔记本,还带密码的那种。
四位数密码,黎萧直接输入自己的车牌号,又开了……
一巴掌拍自己额头上,黎萧简直没眼看。
“四月初一,晴
今天是和黎总在一起的第一天,在贫民窟生活了半个月,总算是得到这个和黎总在一起的机会了,我好高兴!以后一定不能露馅,不然黎总会不高兴。
还有,今天……”
这是这本日记的第一篇,刚看完这一篇,黎萧的眉头已经皱的越紧,最坏的猜测永远都能应验。
谁能想到,一个富家千金竟然会为了当自己的小情人跑去贫民窟装穷啊!这神经病都干不出来这事吧?
脑海中那个模糊的身影逐渐和镜子中的自己重合,黎萧有些暴躁地踹了一脚梳妆台,将日记扣好放了回去,“这人眼光真不怎么样,好人千千万,还就看上自己这么一个烂人。”
重新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嗯?回到了五年前啊,啧。”
意味不明地啧了一声,黎萧一瘸一拐地走到衣柜前,随便选了身黑色的短裙,配上长靴,又随便拿了一件黑色的西装外套。
没办法,这时笙衣柜里的衣服实在是都太乖了,除了白色长裙就是粉色卫衣,也就这身还没拆封的看上去比较合自己的心意。
将一头黑色的卷发随便在脑后扎起一半,黎萧将手机放进纯白色的包包里,迫于脚伤选了一双中规中矩的黑色平跟小皮鞋,挎在肩上出了门。
“小姐,”看见和平常不一样的时笙,张妈愣了一下,接着将包装好的汤递了过来,“今天您没说煲什么汤,我就煲了我最拿手的黑鱼汤,刺都已经挑出来了,特意熬的浓一些,味道很足。”
阿哦,不是黎总没要求煲什么汤,而是现在变成时笙的黎萧根本就没跟张妈说。
不过问题不大。 ↑返回顶部↑
黎总?这熟悉的称呼让黎萧心里咯噔一下,眼珠动了动,心里打定主意,“去,张妈你去帮我装好吧,我换身衣服就去盛世集团。”
最后几个字咬的重了点,黎萧观察着张妈的表情,发现对方除了有些恨铁不成钢以外,没有任何别的表现,而是出门准备汤去了。
眼前险些一黑,黎萧这才想明白之前那个少女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从沙发上一瘸一拐地站起来,黎萧还有最后一个想法需要验证。
她曾经包-养过一个小情人,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对方就是姓时,好像是叫什么时笙,唯一不同的是,自己包-养的是个刚毕业的贫困女孩,可这个明显是个有钱人家的千金。
找出原主的手机,看着密码,黎萧顿了一下,将自己的生日输了进去,开了!
心情的情绪难以言表,黎萧打开手机相册,发现里面有一个专门的相册分类,还没来得及点开,一条消息发了过来。
“挚爱?这什么玩意?”黎萧皱着眉看着那个备注,然后十分不情愿地点开消息。
【挚爱:今天中午我想喝乌鸡汤,记住,不要油。】
“乌鸡汤?你当你坐月子呢吗?”黎萧不屑地扯了扯嘴角,等等,汤?张妈刚才说自己整天给谁送汤来着?黎总!
日了狗了嘛这不是!
把手机随手一扔,黎萧坐在梳妆台前烦躁地揉乱自己的头发,这都什么事啊!
“你这么玩,早晚遭报应。”耳边一个狗屁损友曾经跟自己说过的话又在耳边响了起来,黎萧指着虚空破口大骂,“白熙你这个乌鸦嘴!”
一锤桌子,啪嗒有什么东西掉了下去,黎萧左右看了看,是一个笔记本,还带密码的那种。
四位数密码,黎萧直接输入自己的车牌号,又开了……
一巴掌拍自己额头上,黎萧简直没眼看。
“四月初一,晴
今天是和黎总在一起的第一天,在贫民窟生活了半个月,总算是得到这个和黎总在一起的机会了,我好高兴!以后一定不能露馅,不然黎总会不高兴。
还有,今天……”
这是这本日记的第一篇,刚看完这一篇,黎萧的眉头已经皱的越紧,最坏的猜测永远都能应验。
谁能想到,一个富家千金竟然会为了当自己的小情人跑去贫民窟装穷啊!这神经病都干不出来这事吧?
脑海中那个模糊的身影逐渐和镜子中的自己重合,黎萧有些暴躁地踹了一脚梳妆台,将日记扣好放了回去,“这人眼光真不怎么样,好人千千万,还就看上自己这么一个烂人。”
重新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嗯?回到了五年前啊,啧。”
意味不明地啧了一声,黎萧一瘸一拐地走到衣柜前,随便选了身黑色的短裙,配上长靴,又随便拿了一件黑色的西装外套。
没办法,这时笙衣柜里的衣服实在是都太乖了,除了白色长裙就是粉色卫衣,也就这身还没拆封的看上去比较合自己的心意。
将一头黑色的卷发随便在脑后扎起一半,黎萧将手机放进纯白色的包包里,迫于脚伤选了一双中规中矩的黑色平跟小皮鞋,挎在肩上出了门。
“小姐,”看见和平常不一样的时笙,张妈愣了一下,接着将包装好的汤递了过来,“今天您没说煲什么汤,我就煲了我最拿手的黑鱼汤,刺都已经挑出来了,特意熬的浓一些,味道很足。”
阿哦,不是黎总没要求煲什么汤,而是现在变成时笙的黎萧根本就没跟张妈说。
不过问题不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