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怎么狠怎么来(1 / 2)
第64章 怎么狠怎么来
短短一个多月的功夫,堂堂皇皇的大明王朝就土崩瓦解,快的让人不敢相信。
春风得意的李闯来的快,去的更快。屁股底下的龙椅还没有捂热乎,就仓皇逃离京师,逃跑的速度一点也不比破京时候慢。
大顺新朝号称的百万大军说没就没了,闯王皇帝根本就没有守京的念头,带着他那帮兄弟拍拍屁股就往老家的方向飞奔。
满洲人的效率明显要高的多,清朝的旗号一竖,发布了几道法令之后,立刻纠集军马,踩着李闯的脚印狂追。
素来被李闯瞧不起的满洲兵竟然追的大顺人马不敢喘息,这让包括李自成在内的许多人为之目瞪口呆。
城头王旗变换的速度让人膛目结舌,老百姓也分不清楚究竟谁才是货真价实的真龙天子,也没有兴趣去考虑这些。就认准了一个道理:天下乱了,兵连祸结的时候到了。趁着多尔衮无暇顾及,赶紧跑到南方避祸,免得到时候成为满清的奴隶。
划定区域内的汉人自动转为旗丁的奴隶,若是逃跑罪责当杀,这就是逃人法最基本的核心内容。
顾名而思义,逃人法本就圈定汉人防止逃跑的,但是如此残暴的律法反而让大部分人选择逃命。
到处都是躲避战乱的人流,似乎整个北直隶都在逃难。
逃难的人潮以家庭为最基本单位,或是同宗或是同乡,聚集成几百之数整体南下,这种现象极为普遍。还有一些比较成规模的则是整个村落集体迁徙,往往能够达到上千甚至数千的规模。
亘古以来,逃难和逃荒就远不是拖家带口的迁徙那么单纯。在充满苦难的大迁徙过程中,无数势力淡薄的个体被强大的个体或者团体侵吞,上演出一幕幕血泪悲剧。
为了防止被路途中同样是在逃难的人们瓜分或者“吃”掉,人们总是以同宗或者同乡的形势聚集起来。
数量上的众多就是最简单最直观的强大,倚仗强大获得安全感之后,会很自然是去瓜分那些弱小个人或者团体的财产,在这个瓜分的过程中,流血事件屡见不鲜。
在迁徙的过程中,饥饿疾病等自然因素造成的死亡并不是减员的主要因素,大部分人是死在其他迁徙群体的暴力之下,然后他们所携带的财产就会成为战胜者的战利品,支持战胜者继续在充满荆棘的道路上迁徙。
十几个村子集体迁徙,三万多人的超大规模让所有意图不轨的难民和地方会党侧目,就是那些被打散的闯军山贼之流,在赴死军的震慑之下也收起杀肥羊的心思。
这些人随身携带的银钱米粮多的叫人不敢想象,再看看护卫在人流左右的叉子海洋,无论是山贼还是草寇,亦或是起了歹心的流民,脖子后头都有股子寒意升起。
光看赴死军那整齐雄壮的架势,只有活腻了的家伙才敢上前抢劫。
自从一把大火焚烧自己的家园之后,已经出来数日,路途之中见到许许多多对这支队伍不怀好意的目光,但是这些跟着李大财神离开家园的百姓们半点恐惧也没有,反而以同情的眼神看着那些同样在逃亡的人们。那些人群却时时刻刻都在准备抢劫或者防止被别人抢劫,而自己根本就不必顾忌那么多,整个赴死军都是自己的子弟父兄,那一柄柄的铁叉就是最好的安全保证。
在赴死军还十分弱小的时候,就曾经歼灭满洲重骑这样天下有名的强兵,如今的赴死军无论是人数还是装备,都比以前更上层楼,面对的却是比满洲战兵虚弱几个档次的流民和草寇,大伙心里踏实着呢。
曾经在京师附近跃马扬刀的闯军跑的没了影子,至多是遇到些散兵游勇,这些掉队的小股闯军根本就不敢和赴死军打个照面。
听说也有些带着包衣出来圈奴的旗丁,听说这些满洲人胆子大的出奇,百十个人的队伍就敢圈住八九百流民。也仅仅是听说罢了,大伙谁也没有亲眼见过。因为路丙寅带着两百骑马步兵昼夜不停的轮番出动,前后左右一百里开外有什么风吹草动,李大财神就能知道。
听说昨天就有些旗丁哇呀哇呀的要过来圈奴,隔着几十里的路程就让赴死军的俩小队给灭了,还专门把那些旗丁的脑袋带回来给大伙儿传看。
“看见没有?这就叫金钱鼠尾,”上了年纪的老者指着那些脑后拖着小辫子的脑壳儿给孩子讲解。
“真难看,象猪尾巴。”几个胆大的孩子哄笑着把旗丁的脑袋提起来,轮圆之后远远掷出,引起同伴们的哄堂大笑。
“他四叔,后头跟上来敌人有一千五六,打头的是正白旗旗丁,没有战兵。估计能在今天傍晚赶上来。”路丙寅越来越喜欢呆在马上,即使是在给李四汇报敌情的时候也不下马,或许这正是半辈子没有骑过马的老步兵的最新嗜好吧。
老路这样的老兵油子作为斥候使用再合适不过了,而且总是言简意赅的把敌情说的一清二楚,这让李四十分的满意。
一千五六百敌人咬着尾巴跟上来,这点路丙寅说的很清楚。可是没有战兵是什么意思?没有战兵的话那鞑子追上来干什么?送死?
“确实些满洲的旗丁,其中更多是包衣,根本就没有成建置的战兵。我看这些满洲奴才是过来圈奴而不是打仗的。”路丙寅说的自信满满:“一千五六百人中,有武器的到不了一半,再给我俩小队,我就能杀散了这帮认贼作父的龟孙子。骑马步兵分的太散,跟我去的只有几十匹,把那帮龟孙子杀了几个,就赶紧回来了。”
自从老路成为骑马步兵的头头儿以后,就用“匹”来形容手下的数量了。 ↑返回顶部↑
短短一个多月的功夫,堂堂皇皇的大明王朝就土崩瓦解,快的让人不敢相信。
春风得意的李闯来的快,去的更快。屁股底下的龙椅还没有捂热乎,就仓皇逃离京师,逃跑的速度一点也不比破京时候慢。
大顺新朝号称的百万大军说没就没了,闯王皇帝根本就没有守京的念头,带着他那帮兄弟拍拍屁股就往老家的方向飞奔。
满洲人的效率明显要高的多,清朝的旗号一竖,发布了几道法令之后,立刻纠集军马,踩着李闯的脚印狂追。
素来被李闯瞧不起的满洲兵竟然追的大顺人马不敢喘息,这让包括李自成在内的许多人为之目瞪口呆。
城头王旗变换的速度让人膛目结舌,老百姓也分不清楚究竟谁才是货真价实的真龙天子,也没有兴趣去考虑这些。就认准了一个道理:天下乱了,兵连祸结的时候到了。趁着多尔衮无暇顾及,赶紧跑到南方避祸,免得到时候成为满清的奴隶。
划定区域内的汉人自动转为旗丁的奴隶,若是逃跑罪责当杀,这就是逃人法最基本的核心内容。
顾名而思义,逃人法本就圈定汉人防止逃跑的,但是如此残暴的律法反而让大部分人选择逃命。
到处都是躲避战乱的人流,似乎整个北直隶都在逃难。
逃难的人潮以家庭为最基本单位,或是同宗或是同乡,聚集成几百之数整体南下,这种现象极为普遍。还有一些比较成规模的则是整个村落集体迁徙,往往能够达到上千甚至数千的规模。
亘古以来,逃难和逃荒就远不是拖家带口的迁徙那么单纯。在充满苦难的大迁徙过程中,无数势力淡薄的个体被强大的个体或者团体侵吞,上演出一幕幕血泪悲剧。
为了防止被路途中同样是在逃难的人们瓜分或者“吃”掉,人们总是以同宗或者同乡的形势聚集起来。
数量上的众多就是最简单最直观的强大,倚仗强大获得安全感之后,会很自然是去瓜分那些弱小个人或者团体的财产,在这个瓜分的过程中,流血事件屡见不鲜。
在迁徙的过程中,饥饿疾病等自然因素造成的死亡并不是减员的主要因素,大部分人是死在其他迁徙群体的暴力之下,然后他们所携带的财产就会成为战胜者的战利品,支持战胜者继续在充满荆棘的道路上迁徙。
十几个村子集体迁徙,三万多人的超大规模让所有意图不轨的难民和地方会党侧目,就是那些被打散的闯军山贼之流,在赴死军的震慑之下也收起杀肥羊的心思。
这些人随身携带的银钱米粮多的叫人不敢想象,再看看护卫在人流左右的叉子海洋,无论是山贼还是草寇,亦或是起了歹心的流民,脖子后头都有股子寒意升起。
光看赴死军那整齐雄壮的架势,只有活腻了的家伙才敢上前抢劫。
自从一把大火焚烧自己的家园之后,已经出来数日,路途之中见到许许多多对这支队伍不怀好意的目光,但是这些跟着李大财神离开家园的百姓们半点恐惧也没有,反而以同情的眼神看着那些同样在逃亡的人们。那些人群却时时刻刻都在准备抢劫或者防止被别人抢劫,而自己根本就不必顾忌那么多,整个赴死军都是自己的子弟父兄,那一柄柄的铁叉就是最好的安全保证。
在赴死军还十分弱小的时候,就曾经歼灭满洲重骑这样天下有名的强兵,如今的赴死军无论是人数还是装备,都比以前更上层楼,面对的却是比满洲战兵虚弱几个档次的流民和草寇,大伙心里踏实着呢。
曾经在京师附近跃马扬刀的闯军跑的没了影子,至多是遇到些散兵游勇,这些掉队的小股闯军根本就不敢和赴死军打个照面。
听说也有些带着包衣出来圈奴的旗丁,听说这些满洲人胆子大的出奇,百十个人的队伍就敢圈住八九百流民。也仅仅是听说罢了,大伙谁也没有亲眼见过。因为路丙寅带着两百骑马步兵昼夜不停的轮番出动,前后左右一百里开外有什么风吹草动,李大财神就能知道。
听说昨天就有些旗丁哇呀哇呀的要过来圈奴,隔着几十里的路程就让赴死军的俩小队给灭了,还专门把那些旗丁的脑袋带回来给大伙儿传看。
“看见没有?这就叫金钱鼠尾,”上了年纪的老者指着那些脑后拖着小辫子的脑壳儿给孩子讲解。
“真难看,象猪尾巴。”几个胆大的孩子哄笑着把旗丁的脑袋提起来,轮圆之后远远掷出,引起同伴们的哄堂大笑。
“他四叔,后头跟上来敌人有一千五六,打头的是正白旗旗丁,没有战兵。估计能在今天傍晚赶上来。”路丙寅越来越喜欢呆在马上,即使是在给李四汇报敌情的时候也不下马,或许这正是半辈子没有骑过马的老步兵的最新嗜好吧。
老路这样的老兵油子作为斥候使用再合适不过了,而且总是言简意赅的把敌情说的一清二楚,这让李四十分的满意。
一千五六百敌人咬着尾巴跟上来,这点路丙寅说的很清楚。可是没有战兵是什么意思?没有战兵的话那鞑子追上来干什么?送死?
“确实些满洲的旗丁,其中更多是包衣,根本就没有成建置的战兵。我看这些满洲奴才是过来圈奴而不是打仗的。”路丙寅说的自信满满:“一千五六百人中,有武器的到不了一半,再给我俩小队,我就能杀散了这帮认贼作父的龟孙子。骑马步兵分的太散,跟我去的只有几十匹,把那帮龟孙子杀了几个,就赶紧回来了。”
自从老路成为骑马步兵的头头儿以后,就用“匹”来形容手下的数量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