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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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只是点头之交,宋颂也没多说,转身进了酒店。
  高挑女郎有个英文名,叫lucy,据说这是行规,出来得起个英文名才显洋气,她就把小学英语课上起的给报了上去。
  省城许多见不得光的角落,最多的就是lucy和lily,没谁记得她们的本名。
  高挑女郎的本名叫范娟,一听就很土气,她刚来到省城时也满身土气。
  当年她爸妈出意外死了,她跟着奶奶住,奶奶重男轻女,对她非打即骂,说她是赔钱货,连饭都不给她吃饱。她十三四岁,奶奶就要给她找对象,说不能继续白养着她。
  她不想嫁。
  当时赶上改开的“进城热”,她把心一横跟着其他人到城里打工。
  没想到她被骗了,领她进城的人没给她找家政保洁之类的工作,而是把她哄成了“娱乐一条街”一家“正规”发廊里的lucy。
  最初范娟只是认认真真学手艺,后来老板娘手把手教她穿衣打扮,教她化妆做发型,教她怎么把握男人的心,对她说只要能嫁到省城,不愁吃不愁穿,有过不完的好日子。
  就这么过了大半年,她再没有一开始的土气,倒像朵将要盛开的玫瑰,随时等着人采撷。
  老板娘给她介绍了一个男人,对方温文尔雅,斯文有礼。
  年纪虽然略大点,但无伤大雅,三四十岁的男人也算正当壮年。
  唯一的缺点是对方做那种事是喜欢拍照。可能是他妻子满足不了对方这种艺术追求,所以他退而求其次出来找个肯牺牲的。
  起初范娟并不知道对方有家室,只当他是个大龄单身汉或者丧妻未娶。等她发现对方有妻有儿时已经来不及了,对方给了她两个信封,一个信封里面是厚厚一叠钱,一个信封里面是厚厚一叠照片。
  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来说,在那一刻起她就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完了,彻底完了。
  接下来的几年,她就像无根的浮萍一样,在这个纸醉金迷的城市里生活着。她也曾试着走出那条街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可无论走到哪都觉得自己格格不入。
  她才二十出头,身心却已经由内而外地腐朽。
  她行尸走肉一样活着,只偶尔劝一劝那些误入城市的傻女孩别一脚往坑里踩。
  有些人听了劝,回家结婚生子去了;有些人却觉得她,自己得了好处就想断别人的路。
  像这次,她觉得自己是来解救落入狼手的小姑娘,对方却搂着那个男人向她耀武扬威。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好言难劝该死的鬼。
  对她来说,也算是结束了一段过去吧。
  范娟掏出根烟,立在雨幕前抽了起来。
  这几年她留了心眼,那男人再小心,她手里也有点东西。
  那男人有家庭有事业,有前程有新欢,一切都挺好。
  都是成年人了,没必要撕破脸,这次也算好聚好散。
  她也许该再试一试。
  她还不到三十岁,她的一生还很长。
  就算没做成又怎么样,就像那小孩说的那样,输了不亏,赢了算赚。
  反正她早就没什么可失去的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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