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5章 番外之雾琊(全文终)(2 / 3)
我开始对家里养的鸡鸭下手,我挖出它们的心脏,那一刻会让我有一种极致的满足感,一种非常安全的感觉。
可是没多久就被那对村民夫妇发现了,他们看向我的眼神就好似看待怪物一般,那般惊恐害怕,那般厌恶嫌弃,于是我被他们丢了。
那时候我已经八岁了,被丢弃后就过上了乞讨的生活,虽然还有对于父母的记忆,还知道徽桑城,可是我去不了,也不想去。
在养父母家生活了三年,让我有了一种归属感,我爱这对夫妇,他们在发现我挖心之前,对我很好,以为他们已经三十多岁了却没有孩子,所以一直将我当成亲生的一样疼爱。
虽然吃的都是粗茶淡饭,可是他们对我的关怀和照顾却是真心实意的,所以我爱他们,我不想离他们太远。
那个时候的我天真的以为他们只是被突然看到的血腥画面吓到了,等平静一段时间一定不会怪他的,因为他们是真心的爱我,对我好。
可是结果证明我错了,父亲的话是对的,这世间,真正想要一辈子的留住一份爱,一个人,一颗心,唯有吃了那个人的心,这样她的心里除了我一个,就再也不会有其他人了,再也不会关心除我之外的人,也不会抛下我了。
十岁那年,我发现养母怀孕了,她和养父是那般激动,见到他时是那般的警惕戒备,恐惧又嫌恶,他们让他滚,说他是怪物,让他永远不要再回来了。
于是我走了,也正式打开了属于我人生思想的大门。
当天晚上,我趁着养父母熟睡时,去了厨房拿了一把锋利的杀猪刀,轻轻的潜入了他们的房间,动手杀了他们,然后吃掉了他们的心脏。
那一刻,心中满满的幸福和满足感,让我觉得异常的安心,那种感觉,是五岁之后再也没有体会过的。
于是我更加坚定的相信了父亲的话,这世间,真正要留住一分情,一个人,那就要吃入腹里,才算是真正的属于自己,永远都不会消失离开……
之后我又过了三年颠沛流离的生活,直到在涟城相邻的临城被凤七找到,他问我想不想跟他走,从此虽然辛苦,虽然会有死亡,可是只要自己努力,就能衣食无忧,甚至一步步走上强者之路,让任何人都不能轻易欺负我。
于是我同意了,我跟着凤七走了,不是因为什么衣食无忧,甚至人上人的强者,而是我厌倦了一个人,既然有人愿意收留我,那么做什么我都愿意,只要这个人不会抛弃我,不会无视我。
原本我以为凤七带着我离开,我今后要跟着的人就是凤七,却没想到,我真正的主人,家人,朋友,不是凤七,而是另一个人。
那个地方名为无名居,里面有着很多和我年纪相仿的孩子,他们全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当我站在他们其中,我就已经知道,这里是专门收养孤儿来做事情的,很有可能都是些见不得人的事。
可是我不在意,这样多好啊,这么多人陪着我,我不会再孤单了,而我也有了一个新的名字,还是我自己取的。
雾琊,乌鸦的谐音,多么晦气阴森的动物,代表了死亡,是的,我的存在就代表了死亡,只是乌鸦这两个字太难听了,也不好看,所以我取了谐音,名为雾琊。
直到看到那个人,那个小小的几乎只比自己大一岁的小女孩,我就改变了主意,这里确实很好,可是更好的是这个自称是自己主子的小女孩。
她是那样强大,小小的身子骨却能撑起半边天,她的眼睛是那样的漂亮,闪亮亮的有着迷人的华光,她的笑容是那样的肆意邪气,带着让他暖心的如烈焰般的明媚温暖。
在那一刻,我站在众多孩子中,在心里下了一个决定,我要让她眼里只看到我一个,我要成为她手里的骄傲!
这些我都一一做到了,我成为了所有训练的学员里最有天赋,实力最强的存在,也成功的吸引了她的注意,可是为什么,我这么优秀,这么努力,她的眼里除了我,还能看到其他人。
那些人分走了太多属于我的注意,不仅如此,她来无名居的次数少之又少,除了最初陪着他们训练的那两三个月,几乎没再出现过无名居。
这让我渐渐的开始咆躁起来,压下去的嗜血气息再次上涌,可是我不敢再冲动,上一次冲动就失去了养父母的疼爱,这一次,我不能冲动,否则她一定会把我赶走的。
我不能走,也不愿意离开。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这里的人都很厉害,她更厉害,我根本无法用同样的办法留住她,占据她的整颗心,让那颗心只属于自己,因为我打不过她,若是贸然出手,只会失去一切。
所以我忍着,拼命的忍着,直到后来出去执行任务,才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发泄口,当我看到那些人的心脏在我的手里被捏爆时,我烦躁的心终于慢慢平复了下来。
后来才知道,原来她不是她,真正的她叫季君月,是那样的美丽贵气,更加强大到让我触不可及,需要仰望的地步。
那一刻,我害怕了,这样强大的她与我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怕我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靠近她,离她再近一些,反而只会越来越远。
所以我拼了命的训练,拼了命的修炼提升实力,为的就是成为所有人中最优秀的,只要她不打算丢弃异兵团所有人,那么我一定要成为那个跟在她身边为她效力的属下,成为她手里最锋利的一把刀。 ↑返回顶部↑
可是没多久就被那对村民夫妇发现了,他们看向我的眼神就好似看待怪物一般,那般惊恐害怕,那般厌恶嫌弃,于是我被他们丢了。
那时候我已经八岁了,被丢弃后就过上了乞讨的生活,虽然还有对于父母的记忆,还知道徽桑城,可是我去不了,也不想去。
在养父母家生活了三年,让我有了一种归属感,我爱这对夫妇,他们在发现我挖心之前,对我很好,以为他们已经三十多岁了却没有孩子,所以一直将我当成亲生的一样疼爱。
虽然吃的都是粗茶淡饭,可是他们对我的关怀和照顾却是真心实意的,所以我爱他们,我不想离他们太远。
那个时候的我天真的以为他们只是被突然看到的血腥画面吓到了,等平静一段时间一定不会怪他的,因为他们是真心的爱我,对我好。
可是结果证明我错了,父亲的话是对的,这世间,真正想要一辈子的留住一份爱,一个人,一颗心,唯有吃了那个人的心,这样她的心里除了我一个,就再也不会有其他人了,再也不会关心除我之外的人,也不会抛下我了。
十岁那年,我发现养母怀孕了,她和养父是那般激动,见到他时是那般的警惕戒备,恐惧又嫌恶,他们让他滚,说他是怪物,让他永远不要再回来了。
于是我走了,也正式打开了属于我人生思想的大门。
当天晚上,我趁着养父母熟睡时,去了厨房拿了一把锋利的杀猪刀,轻轻的潜入了他们的房间,动手杀了他们,然后吃掉了他们的心脏。
那一刻,心中满满的幸福和满足感,让我觉得异常的安心,那种感觉,是五岁之后再也没有体会过的。
于是我更加坚定的相信了父亲的话,这世间,真正要留住一分情,一个人,那就要吃入腹里,才算是真正的属于自己,永远都不会消失离开……
之后我又过了三年颠沛流离的生活,直到在涟城相邻的临城被凤七找到,他问我想不想跟他走,从此虽然辛苦,虽然会有死亡,可是只要自己努力,就能衣食无忧,甚至一步步走上强者之路,让任何人都不能轻易欺负我。
于是我同意了,我跟着凤七走了,不是因为什么衣食无忧,甚至人上人的强者,而是我厌倦了一个人,既然有人愿意收留我,那么做什么我都愿意,只要这个人不会抛弃我,不会无视我。
原本我以为凤七带着我离开,我今后要跟着的人就是凤七,却没想到,我真正的主人,家人,朋友,不是凤七,而是另一个人。
那个地方名为无名居,里面有着很多和我年纪相仿的孩子,他们全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当我站在他们其中,我就已经知道,这里是专门收养孤儿来做事情的,很有可能都是些见不得人的事。
可是我不在意,这样多好啊,这么多人陪着我,我不会再孤单了,而我也有了一个新的名字,还是我自己取的。
雾琊,乌鸦的谐音,多么晦气阴森的动物,代表了死亡,是的,我的存在就代表了死亡,只是乌鸦这两个字太难听了,也不好看,所以我取了谐音,名为雾琊。
直到看到那个人,那个小小的几乎只比自己大一岁的小女孩,我就改变了主意,这里确实很好,可是更好的是这个自称是自己主子的小女孩。
她是那样强大,小小的身子骨却能撑起半边天,她的眼睛是那样的漂亮,闪亮亮的有着迷人的华光,她的笑容是那样的肆意邪气,带着让他暖心的如烈焰般的明媚温暖。
在那一刻,我站在众多孩子中,在心里下了一个决定,我要让她眼里只看到我一个,我要成为她手里的骄傲!
这些我都一一做到了,我成为了所有训练的学员里最有天赋,实力最强的存在,也成功的吸引了她的注意,可是为什么,我这么优秀,这么努力,她的眼里除了我,还能看到其他人。
那些人分走了太多属于我的注意,不仅如此,她来无名居的次数少之又少,除了最初陪着他们训练的那两三个月,几乎没再出现过无名居。
这让我渐渐的开始咆躁起来,压下去的嗜血气息再次上涌,可是我不敢再冲动,上一次冲动就失去了养父母的疼爱,这一次,我不能冲动,否则她一定会把我赶走的。
我不能走,也不愿意离开。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这里的人都很厉害,她更厉害,我根本无法用同样的办法留住她,占据她的整颗心,让那颗心只属于自己,因为我打不过她,若是贸然出手,只会失去一切。
所以我忍着,拼命的忍着,直到后来出去执行任务,才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发泄口,当我看到那些人的心脏在我的手里被捏爆时,我烦躁的心终于慢慢平复了下来。
后来才知道,原来她不是她,真正的她叫季君月,是那样的美丽贵气,更加强大到让我触不可及,需要仰望的地步。
那一刻,我害怕了,这样强大的她与我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怕我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靠近她,离她再近一些,反而只会越来越远。
所以我拼了命的训练,拼了命的修炼提升实力,为的就是成为所有人中最优秀的,只要她不打算丢弃异兵团所有人,那么我一定要成为那个跟在她身边为她效力的属下,成为她手里最锋利的一把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