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草原来报(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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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太中大夫行将告老,朕以为,其同南越所达成之盟约,或当毁之。”
  勉强按捺住抽搐的嘴角,刘弘便以一个意料之中的开场白,开启了这次君臣奏对的戏肉部分。
  闻刘弘此言,张苍也是流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面容,暗自点了点头。
  ——陆贾和南越达成的外交协议,何止是要撕毁?
  直接把那份外交协议拿出来,当做汉室对南越开战的大义旗帜都不为过!
  从理论上来讲,汉室和南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如今统治华夏大地的汉室,与前秦残余势力之间的关系处理;以及汉室中央对外藩的外交策略。
  须得一提的是,与处于分封制巅峰期的周王朝不同,自汉室开始,分封制度多出了一种新的,与宗亲诸侯截然不同的群体:外藩。
  在周王朝,分封制主要是以姬性王族,去遥领一块尚不属于王朝统治的土地。
  例如说,某位姬性王族被封为了‘草原王’,就等于其王位得到了周政权的认可。
  但实际上,草原并不在周王室统治之下,周王室也不会帮这位‘草原王’,把整个草原打下来。
  说白了,这就是华夏历史上最原始的画大饼。
  ——我把你封为草原王,就是说:只要你能把草原打下来,那得到的土地就全是你的,我给你背书!
  而这一手超强的画大饼技术,并非是周王朝的专利——从遥远的虞朝,再到夏、殷商,以及东、西两周,这都是古华夏政权对外扩张的核心动力!
  也正是靠着这一点,华夏大地才从虞朝时,领土不过方圆百十里的弹丸之地,一点点扩张成为了东周末期诸侯数百、辖土千万里的辽阔厚土。
  而这种‘画大饼’式的分封,在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以王室成为作为对象的。
  就好似周王朝一样:最开始得封的上百诸侯,无一不是姬姓皇族。
  通过这种形式,亦或是汉室这般‘直接封你为xx王,土地也完整交到你手里’的形式获封的诸侯王,就被笼统的称之为:内藩。
  那与之对应的,就是外藩了。
  ——如早在汉室建立之前,就已经存在于周边地区的外族,如夜郎、滇国这样的西南夷小国,在恭敬的承认汉室的宗主地位,并接受汉室‘夜郎王’‘滇王’的敕封之后,就可以被称之为外藩。
  ‘外藩’在汉室可能还不常见,或者说,不那么为人所熟知,但在后来的盛唐,这种情况却是司空见惯。
  ——‘万邦来朝,八方来仪’之说当中,每一个派使者到唐都长安朝贡的政权,理论上都可以被称之为唐的外藩。
  而汉室和南越之间的友好相处,是建立在南越承认刘汉政权的合法统治地位,承认自己属于‘外藩’,而非是‘前秦残余势力’为前提条件的。
  在过去的数十年当中,赵佗也确实是以此,作为南越的外交方略:尊汉室为宗主国,接受汉室‘南越王’的敕封,承认自己属于汉室的外藩。
  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赵佗割据岭南,却不向汉室中央负责的局面,才能得到一个相对合理得解释——外藩与内藩最大的区别,就是对宗主国只负有‘朝贡’的义务,宗主国对外藩却并没有政治干涉的权力。
  自汉室鼎立,南越割据的问题出现在刘邦面前,并通过陆贾出使得到初步解决时开始,汉室和南越之间,便一直维持着宗主国与外藩之间的外交关系。
  比如南越每年往长安送点象牙、金玉之类的土产作为‘贡品’,汉室再回些绢布粮米作为回礼,再象征性的留个南越质子之类的。
  而陆贾此次出使南越,与赵佗达成的外交协议中,最让汉室无法接受的一点,也正是于此有关。
  ——根据赵佗回复的‘国书’,陆贾代表汉室允诺:南越不再需要遣质子于长安,且不需要再进贡!
  而作为‘让步’,赵佗答应‘依旧承认汉室宗主国的地位,承认南越为汉外藩’,且承诺‘不复行称帝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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