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行(1 / 3)
清平公主歪了歪脑袋,在重樱打量着她的时候,也在打量着重樱:“你看起来和我年纪差不多大。”
“回公主的话,我今年十五,再过半个月,就十六了。”重樱赶紧将脑海中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都赶了出去,小心翼翼地答道。
“你我同岁,我月份比你小。”清平公主激动,“我叫萧锦惜,你唤我锦惜就好。”
“民女不敢。”
“有什么好见外的,以后咱俩是一家人。”萧锦惜转头吩咐身边的宫女,“将我给樱樱准备的见面礼拿来。”
萧锦惜给重樱准备了很丰厚的礼物,看到那些漂亮的裙子、黄金打造的首饰和藩属国进贡的胭脂时,重樱无耻地承认,她被清平公主收买了,对清平公主那么丁点的戒备和敌意,在这份丰厚的大礼中烟消云散。
她需要钱!
上回宫六顺走了她所有的家当,她现在就是个穷光蛋。萧锦惜给她的这份见面礼,无异于雪中送炭。
重樱对萧锦惜的好感,一下子up到了百分百。
“这支钗子最适合你。”萧锦惜从锦盒取出一支凤钗,插入重樱的发间,双颊因兴奋泛着淡淡的绯红。
她身为公主,常年被锁在深宫里,身边都是嬷嬷和太监,宫廷中多尔虞我诈,鲜少能交到真正的朋友,重樱与她同岁,她见到重樱,油然生出一见如故的感觉。
况且,她喜欢宫明月,重樱是宫明月的徒弟,将来她是要做重樱的师娘的,师娘给徒弟送见面礼,本就是应当的。
提起宫明月,重樱怔了怔,看在萧锦惜送给她这么多礼物的份上,她决定多嘴问一句:“锦惜,你觉得爱情和性命,哪个更重要?”
“那还用说,当然是性命,命都没了,要爱情有什么用。”
“和荣华富贵相比,又如何?”
“贫贱夫妻百事哀,吃都吃不饱,哪有心思去想风花雪月。”
“如果你喜欢的男人,会给你的父母带来灾祸,你会怎么办?”
“母妃于我有生育之恩,父王对我有养育之情,如果他伤害我的父王母妃,纵我对他有万般情意,也会杀了他。”萧锦惜坚定地说道。
和原主千重樱相比,萧锦惜才是真正捧在手心里、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尔虞我诈的皇宫里,还保持着纯善天真,是站在她身后的那个人,为她遮风挡雨,护佑她平安长大。
清平公主的母妃是皇帝的心上人,与皇帝青梅竹马,虽不能封后,却尽得皇帝恩宠。大抵红颜多薄命,她早早夭逝,只给皇帝留下一女。
清平公主眉眼三分似旧人,皇帝无处宣泄的思念和伤情,尽数倾注到了这个女儿身上。清平公主被评为大魏有史以来最为受宠的公主,并非徒有虚名。
但这位盛宠一时的小公主,只活到了十八岁,她死的那日,正是她的生辰。杀了她的,是她仰慕的对象,宫明月。理由简单又可笑,她喜欢宫明月,千重樱不高兴了。
宫明月相貌出众,灵力高强,身边不乏爱慕者,千重樱时常吃些小醋,闹点脾气。
倒不是真的嫉妒她们,有“秋千惩罚”的威胁在,她并不敢忤逆宫明月,她只是想获得更多的关注。以往无数次,她使小性子,宫明月都无声地娇纵了她,对于他们来说,这是情侣间的情趣。
尝到甜头的千重樱,愈发肆无忌惮,在清平公主的宫宴上对宫明月发了脾气。不知是哪一句触到宫明月的逆鳞,这条蛇当场发疯,将千重樱禁锢在怀里,当着她的面,笑着捏断了清平公主的喉骨。
而后,在众人的尖叫声中,沈霁领着大军冲入皇宫,进行了一场大屠杀。
鲜血在脚下漫开,浸红了华丽精致的地毯,血珠溅上千重樱的衣摆,那衣着华贵的小公主,头颅弯折,睁大着双眼,倒在早已吓呆的千重樱脚下,满脸都是惊愕与不甘。
若是千重樱能多看她几眼,或许能在她的身上看到自己的结局。她根本不敢看清平公主,从头到尾,她都是白着脸,缩在宫明月的怀里瑟瑟发抖。
人总是心存侥幸,以为自己是例外,事实证明,谁都不是蛇的例外。清平公主不是,千重樱也不是。
重樱想活着,很显然,这位清平公主,如果给她机会,她也想好好活着。 ↑返回顶部↑
“回公主的话,我今年十五,再过半个月,就十六了。”重樱赶紧将脑海中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都赶了出去,小心翼翼地答道。
“你我同岁,我月份比你小。”清平公主激动,“我叫萧锦惜,你唤我锦惜就好。”
“民女不敢。”
“有什么好见外的,以后咱俩是一家人。”萧锦惜转头吩咐身边的宫女,“将我给樱樱准备的见面礼拿来。”
萧锦惜给重樱准备了很丰厚的礼物,看到那些漂亮的裙子、黄金打造的首饰和藩属国进贡的胭脂时,重樱无耻地承认,她被清平公主收买了,对清平公主那么丁点的戒备和敌意,在这份丰厚的大礼中烟消云散。
她需要钱!
上回宫六顺走了她所有的家当,她现在就是个穷光蛋。萧锦惜给她的这份见面礼,无异于雪中送炭。
重樱对萧锦惜的好感,一下子up到了百分百。
“这支钗子最适合你。”萧锦惜从锦盒取出一支凤钗,插入重樱的发间,双颊因兴奋泛着淡淡的绯红。
她身为公主,常年被锁在深宫里,身边都是嬷嬷和太监,宫廷中多尔虞我诈,鲜少能交到真正的朋友,重樱与她同岁,她见到重樱,油然生出一见如故的感觉。
况且,她喜欢宫明月,重樱是宫明月的徒弟,将来她是要做重樱的师娘的,师娘给徒弟送见面礼,本就是应当的。
提起宫明月,重樱怔了怔,看在萧锦惜送给她这么多礼物的份上,她决定多嘴问一句:“锦惜,你觉得爱情和性命,哪个更重要?”
“那还用说,当然是性命,命都没了,要爱情有什么用。”
“和荣华富贵相比,又如何?”
“贫贱夫妻百事哀,吃都吃不饱,哪有心思去想风花雪月。”
“如果你喜欢的男人,会给你的父母带来灾祸,你会怎么办?”
“母妃于我有生育之恩,父王对我有养育之情,如果他伤害我的父王母妃,纵我对他有万般情意,也会杀了他。”萧锦惜坚定地说道。
和原主千重樱相比,萧锦惜才是真正捧在手心里、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尔虞我诈的皇宫里,还保持着纯善天真,是站在她身后的那个人,为她遮风挡雨,护佑她平安长大。
清平公主的母妃是皇帝的心上人,与皇帝青梅竹马,虽不能封后,却尽得皇帝恩宠。大抵红颜多薄命,她早早夭逝,只给皇帝留下一女。
清平公主眉眼三分似旧人,皇帝无处宣泄的思念和伤情,尽数倾注到了这个女儿身上。清平公主被评为大魏有史以来最为受宠的公主,并非徒有虚名。
但这位盛宠一时的小公主,只活到了十八岁,她死的那日,正是她的生辰。杀了她的,是她仰慕的对象,宫明月。理由简单又可笑,她喜欢宫明月,千重樱不高兴了。
宫明月相貌出众,灵力高强,身边不乏爱慕者,千重樱时常吃些小醋,闹点脾气。
倒不是真的嫉妒她们,有“秋千惩罚”的威胁在,她并不敢忤逆宫明月,她只是想获得更多的关注。以往无数次,她使小性子,宫明月都无声地娇纵了她,对于他们来说,这是情侣间的情趣。
尝到甜头的千重樱,愈发肆无忌惮,在清平公主的宫宴上对宫明月发了脾气。不知是哪一句触到宫明月的逆鳞,这条蛇当场发疯,将千重樱禁锢在怀里,当着她的面,笑着捏断了清平公主的喉骨。
而后,在众人的尖叫声中,沈霁领着大军冲入皇宫,进行了一场大屠杀。
鲜血在脚下漫开,浸红了华丽精致的地毯,血珠溅上千重樱的衣摆,那衣着华贵的小公主,头颅弯折,睁大着双眼,倒在早已吓呆的千重樱脚下,满脸都是惊愕与不甘。
若是千重樱能多看她几眼,或许能在她的身上看到自己的结局。她根本不敢看清平公主,从头到尾,她都是白着脸,缩在宫明月的怀里瑟瑟发抖。
人总是心存侥幸,以为自己是例外,事实证明,谁都不是蛇的例外。清平公主不是,千重樱也不是。
重樱想活着,很显然,这位清平公主,如果给她机会,她也想好好活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