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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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顾千欢。
  胡桃夹子:[顾先生,我想回去几天。]
  顾风曜看见后,在停车场站了许久,夹着的烟渐渐烧到皮肤,刺痛一瞬后,被他踩在脚下,火星四溅。
  给顾千欢拨电话,出乎意料的竟是盲音,男人的冷笑声在停车场回荡,垂眸看向幽绿色屏幕,人好像被他惯坏了。
  同一时间,顾千欢睡得并不安稳。
  紧闭双眼,惨白的脸,一层薄汗不知不觉沁出额头,双手虚虚抓紧,窗外的月光泼洒在地板上,冷冷的像是凝了一层清霜。
  “欢欢,欢欢……”
  缥缈的男声不休不止,他看见连绵不绝的群山脚下,一架古旧的钢琴摆在一排小房子旁边。
  《胡桃夹子》的旋律响起,琴凳上是一大一小两个男孩,四只手在黑白琴键上跳跃,天空有飞鸟掠过,雪山的低温,一阵冷风吹过,穿过薄薄的短衣,小男孩咳嗽起来。
  顾千欢知道,那是他。
  为什么又想起来了,他痛苦地呻-吟,《胡桃夹子》的旋律仍在继续,小男孩咳嗽得弹不了琴,转而仰着头,一脸乖巧地看着清隽的男生弹奏,一双小手打着拍子。
  他们对视,两个人忽然都笑了起来。
  顾千欢在梦里看见男生的面容,轮廓还带着一点稚嫩,他笑着,深黑的眼只倒映自己的面容,如一汪湖泊。
  “欢欢,你要记得我。”
  “我不要。”
  顾千欢猛然惊醒,看清周围环境后,只剩下胸腔的心脏狂跳不止。
  他捂住眼睛,大口喘息,突然蜷起半-身,颤抖的声音在夜里响起,太低微,太渺小,不断地喃喃低语,如同独自舔-舐伤口的小兽:“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再记得你,只有我自己记得……”
  这么一折腾,那点残存的睡意也没了,顾千欢下床倒了杯水,阴影里,唯独眼角的泪珠闪着光。屋子里传出清浅的呼吸声,阮嘉明还在熟睡,没有一丝一毫要醒来的迹象。
  他底下枯坐一夜。
  睁着眼不知在想什么。
  第二天,阮嘉明睡意沉沉,打着哈欠下床,一转眼看见人,腿一软从楼梯滚下来:“欢、欢欢?你什么时候跑下面来了?”
  顾千欢抬头看他,他熬了一夜,那双漂亮的眼睛布满血丝,黑眼圈衬得他多了几分阴郁,唯独眼里的光,强烈得叫人不可直视:“我想去画室。”
  阮嘉明担心地说:“可是你这情况,应该是一晚上没睡,身体撑得住吗?”他说着顿了顿,一拍大腿:“这样吧,欢欢你先去,我去给你买早餐,一会儿去找你。”
  *
  顾氏。
  顾风曜一早来到公司,车子刚到门口就看见蹲守的秦西西,对方看见他蹭地站起来,一脸灿烂的笑。
  顾风曜攥紧指尖,如今觉得这笑容,真刺眼。
  他抬脚就走,显然低估了秦西西的厚脸皮,对方飞奔着跑过来,张嘴就是告状:“保安不让我进去,说我不是公司员工,顾,咳咳,顾总您跟他说我是不是?”
  顾风曜看他一眼,这事他忘了。
  他转头看了眼身侧的章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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