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粉身碎骨浑不怕(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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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走进来,测血压,脉搏,体温,她的身体,好像破布娃娃一样,被人随意的拉扯,随即,他们离开,好像刚才的只是幻觉一般,黑漆漆的屋子里只剩下她一个人,无力感让她靠在墙边,静静的回想,却是什么也想不起来,身体好像一个空心的躯壳,唯独留下死前的最后一点记忆,那些记忆,一触就破。
  光亮,再次出现,一个颀长的身影被身后的光束拉得老长老长,打开门,走进来蹲在她身边,然后,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将她搂进怀里,慢慢的,有暖暖的液体滑落在她的脖颈之间。
  她眯起眼睛,尽量避开那些光束,抬起头看着他,干瘪的嘴唇蠕动了好半天,这才张开,“哥哥。”这两个字如灌了铅一样的沉重,她不知道,在以为自己已经堕入地狱的时候,见到的人,竟然是他,百感交集的同时,她只是想要这样,靠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任由他抱着,他,在哭,他的眼睛,布满红血丝,他的手禁不住在颤抖,在她耳边轻轻的呢喃:“你终于醒了,醒了就好,醒了就好。”
  这么煽情的话在此刻听来是如此的顺耳,她呆呆的问:“这里是哪里?”
  “这是中国,你不用担心,你已经昏迷了一星期,好好休息一下,我过几天再来看你!”庄杰的脸恢复了以往的淡漠,他可以让她看到自己的男儿泪,却不能让她失去对活着的希望,尤其是,接下来的治疗。
  她不解:“为什么?”
  “接下来几天,你必须呆在这里,听我说,小蝶!我会一直在这里,守着你!”庄杰摁住她的肩膀,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给予她无限的希望。
  庄小蝶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身体摇摇晃晃的想要倒下,急忙靠在墙边,以此支撑自己的全部力量,想起那种濒临死亡的痛楚,身体忍不住抽搐,这时候,她已经明白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维克,把她当做自己的试验品,注射了他的最新研究成果,而她,只因体质特殊,所以才被选中。
  但是没人想到,她会做出极端的做法,而维克,要的,似乎不仅仅是拿她当试验品,而是要她死,背叛吗?不是,他从未说过喜欢她,但是,无尽的屈辱让她知道,自己要不快点死去,要不就勇敢的活下去,为自己报仇,活着走出去,问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她。
  庄杰从口袋里取出一张照片,那是一张有些泛黄的照片,通过门口的光,她看清了照片上的一切,一个男孩子,正蹲在萝卜地旁边,静静的看着小个子的女孩,而女孩的目光聚焦在手中的小刺猬身上,脸上露出开心的神色,灿烂的笑容让她的羊角辫看起来似乎都在颤动。
  这一静一动的照片看起来确是如此的温馨,她静静的看着照片上的自己,泪水,缓缓的从眼角流下,那是她八岁那年,第一次有人来看她,跟她说:“我是你亲哥哥,我叫庄杰!”她不知所以然,自己是个孤儿,八年来和奶奶相依为命,怎么突然多出了个哥哥,但是后来,她才知道,自己不光有哥哥,还有爸爸妈妈。
  那一次,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她很开心,这个哥哥,很温吞,但却老实的可爱,他总是喜欢用一副长辈的目光看着她,宠着这个突然多出来的小妹妹。
  将照片收进口袋里,勉强露出一个最不像微笑的微笑,说道:“哥哥,我会挺过去的!”
  最新的实验成果,依然是从罂粟中提炼出来的,纯度很高的毒物,这种毒性很强,即使只有一两次,也会上瘾,所有的症状,和毒瘾发作的症状一样,只是,要比那痛苦十倍,百倍,千倍。
  思绪拉回到现在,庄小蝶坐在公交车站牌旁边,静静的看着不停落下的雨水,回忆着,那将近一年的脱瘾疗法,可以用痛不欲生来形容,有很多时候,她都想要撞墙,一死了之,但是,庄杰总是穿着一身浅色的衬衣,坐在地上,抱着她,靠在墙边,任由她随意的撕咬,甚至是抓挠,他的脸上,身上,破烂的衣衫,没有一处不在证明,他在陪着她,一起受刑。
  一年的时间,她成功的戒掉了药物依赖,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可是,噩梦连连,甚至是心理上的问题,都让如坠地狱,只是,身边陪伴的人,依然是他,他从未离开,无论是在那间小黑屋,还是在豪华的公寓中,他依然是一样的神情,静静的看着她,不说话。
  维克,她青涩的初恋,就这样,在死亡的威胁下,碎落一地,卑微的自尊,还有廉价的生命,都被碾碎,她几乎满身伤痕的走来,每每趴在他腿上,被他擦着脸上的血痕时,她都忍不住问:“哥哥,这样救我,值得吗?”
  庄杰总是不厌其烦的点头:“值!”他的话响彻耳边,“只要你活着,任何事情,都是值得的!以后,不要再轻易离开了。”
  那是她离开乡下奶奶身边的第三年,在她回到庄家没多久,就被送往法国学习,因着化学方面独特的天分,她不费任何力气的留在了那里,从一个青涩的外国学生妹,变成一个资深尖子生,她在化学方面,独特的见解和新颖的想法,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也就是那个时候,她引起了维克的注意,收为麾下。
  不堪的回忆,让她心痛,右手在大腿上掐下一个又一个的痕迹,她心痛的不能自已,为什么,为什么这些不堪回首的过去要一点一点的回到她的脑海里,为什么要在她的伤口上撒盐,维克,这样的幽灵,一定是上天派来折磨她的使者,让她痛不欲生。
  “喵喵……喵……”几声很轻的猫叫声引起了她的注意,弯下腰四下寻找,竟然在身后的花坛里看到了一只浑身脏兮兮的小野猫,似乎是饿得太厉害了,并且被雨淋湿,它本就不纯的毛贴在身上,瘦弱的小身板看起来弱不禁风,应该没多大,它的胡须上还耷拉着几滴水珠子,尾巴对着庄小蝶卖力的摇一摇,似乎是在乞求,给我点吃的吧?
  怜悯之心顿起,庄小蝶蹲下身,将它抱起来,小声说道:“你也跟我一样没有家吗?”
  这个可怜的小猫咪竟然像能听懂人话一般,将头埋在她的怀里,然后又抬起,两眼泛着泪光,对着她:“喵”的叫,似乎是在回答。
  庄小蝶抱起她,慢慢的朝前走,这一刻,好像终于有人和她作伴,也许,寂寞不再是寂寞,孤独也变成了锵锵两人行。
  她漫无目的的走着,找到一家小超市,在里面买了几包饼干,面包干,和一些水,抱起小猫,找了个避雨的地方,坐了下来,看着吧唧吧唧吃的正香的小猫,她却一点食欲也没有,摸摸它脏脏的毛发,她自语道:“做动物挺好,至少,没有烦恼。”
  她有种预感,自己的记忆,在恢复,这算是件好事还是坏事呢?如果她真的没有记忆,是不是会比现在开心,如果维克根本不知道她还活着,那么,她会不会不那么痛苦,可惜,世上没有如果,如果有如果的话,她,也就不叫庄小蝶了。
  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都用奇怪的目光看着这一人一猫,这么大的雨,竟然坐在路边优哉游哉,并且,是浑身湿透,如果不是她至少还穿着整齐,只怕,已经被当做是乞丐了。
  不知在外流浪了多久,她终于开始止不住的打喷嚏了,“阿嚏!阿嚏……”鼻子痒痒的,有些难受,湿透了的衣服粘在身上,当然很不舒服,可是,她不想回家,家,是有些可笑吧?家里的那个人,是她现在最不想面对的,不想背叛他,也不想杀他,但是,这一切,她都不得不为。
  记忆告诉她,原来,她并不是一直生活在庄家,是在很多年后,离开乡下的奶奶,走进了,庄杰生活的世界,他是个称职的哥哥,行事低调,温润如玉的一个人,可是,当她从法国留学回来的时候,自己早已是另外一个模样,而庄杰,依然没有放弃,直到她戒掉身上的毒物为止,那一年,如同噩梦般,让她不愿再想起。
  突然发现,原来在自己最孤独的时候,能够躺在一张温暖的大床上,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可是,这件事情她却没有机会去做,雨一直下着,丝毫没有要停下的意思,阴沉沉的天空让下午看起来如同傍晚时分,她继续坐在那,看着野猫将那一盒小饼干尽数吃完,这才满意的点点头,捋顺它的短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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