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雷雨(3 / 4)
她刚抬头,只见她主子,已然又飘然进入战圈内,与孟良两人继续对战,刚刚一瞬间即逝间,似是没有发生过般。
这绝对不是幻觉,因为董秀已确确实实远离了战圈。
董秀曾几何时见过主子这般模样,她所认知的主子只是一个因天生具有的权势,造就一一个唯我独尊的男人、甚至可以说是轻世傲物、读书批阅时或许颇具文质彬彬,但对于些小事情又有点吹毛求疵的毛病,所以董秀本人对于这个天子,是不具什么好感的。
但此刻战圈中那人临危不乱,脸上傲然微笑依旧,虽然衣袂飘飘处已然添了几处血红,却依然故我的淡然不惧,是如此的桀骜不驯,让人不得不佩服。
她更是万万没想到天子功夫竟然如此了得,轻松的以一敌众而面不改色,看来皇家对于后代的施教还真是不容小觑。
突然听到一声呼叫,有一黑衣人中剑后跄踉几步退后,倒地。黑衣人见自方人数渐少,其余在一旁侍机而动的皆寻着空位,迎了上去,战圈内两人一下子俱四面受敌。
片刻之后,又有一人被应耿天手中长剑刺中腰侧,不过似乎并没刺中要害,此人依然孜孜不倦董提剑对锋,秀见两人被五人同时围攻,虽然不见得处于下风,但她还是暗暗捏了把汗。
雷电破空,突然间,惊觉一旁有人向自己走近,董秀防备的望过去,是那装扮成孕妇的女人,此刻她已然将那假肚子卸去,身形苗条,看外表非常年轻,不外也就是二十出头的姑娘。
她蹒跚的走着,一只手掺着侧腰,腰间有血水渗出,显然已然受了重伤,走路间左腿还一瘸一瘸的,虽然伤势如此严重,但她却依然神情凶悍,她地恶毒的眼神令董秀不由的在雨中擅抖。
她那里还是之前那个很和蔼地教她剖鱼的可亲的大嫂,宛然已成了夺命的鬼魃,董秀见她向自己慢慢靠近,她防备的向后退了几步,想起在她们手中死去的一家人,不由的厉声质问道:“你们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要做这丧尽天良的杀人的勾当?”
女子轻蔑的冷笑道:“果真是个幼稚的小姑娘!”
董秀一惊,难道她早就识破自己的女儿身了,不过她没有时间懊恼自己是何时露出马脚,女子向前一步,她就往后一步,惊恐万状的说道:“求求你们停手吧!”
“到阎罗王那儿求情去吧!”女子说着,迅速的向前移了一步,恶狠狠的举剑向她劈将过来,幸而女子已然受了重伤,举手投足间都缓慢了很多,董秀身子倒也灵活很快的向后一闪,避过了致命一击。
两人毫无疑问已占上峰,剩余的两黑衣人见势不对,转身要逃走,应耿天那里肯放过他们,一剑飞过去,又解决了一人,剩余的一人被孟良生擒住,死死的将他一手反剪在背后,压在地上。
应耿天踱步走过去,一脚踏在黑衣人头部,死死的压在泥水里,黑衣人瞬间吃了一口地上的水迹,应耿天冷冷的问道:“说,谁派你来的?”
黑衣人在泥水里咽呜几声,应耿天正打算凑近去听,此人却在两人不留神间,另一只没有被制住的手往腰间一扯,一个物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态向空中飞去,闪过一阵异于行雷闪电的响声和红光。
他竟然不怕死的还发信号报信了,应耿天一时气恼,正要抬脚向他踢去,却见此人忽然全身抽搐,两眼向外翻,瞬间已经口冒泡沫,白泡混着泥水,整个脸发青发黑,恶心到可怖的地步!
令一旁的按住他的孟良都大骇,顿时松开了双手。
应耿天默默看着那人垂死之状,双目闪过一丝冷光,好样的,竟然派上了死士来对付自己,好大的胆子,沉默间,他负手而握的拳头,瞬间握得死紧,冷静间狠劲之心已起。
“主子这里还有一个!”董秀见大势已定,扯开喉咙打破了沉静。
两人同时望过来,董秀伸手指指躲在地上之人,本来还安静的躲着的女子却在下一刻同样的全身抽搐,吓得董秀大骇,一时间呆若木鸡,不可言语。
两个男人将地上的尸体检查了个遍也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显然对手是计划得非常周全的。
虽然孟良对于他们两人的来路颇为迷惑,为何有人千里迢迢到这辟乡之地暗害他们?可他生性憨直,自知两人必是有难言之隐,也没有追问。
他最关心的还是孟信的下落,他走过来追问董秀,董秀这才想起一时被她遗忘的两个小孩,交代了一声后,连忙冒着雨林,冲进迷雾当中去将两人寻回。
将两个邋遢的小孩领到屋外时,院子外面的黑衣人尸体已经不见踪影了,董秀偷偷的往院子里瞅了瞅,深怕院内的可怖情景吓着两个孩子,她双眼在院内打转,院内除了雨水就是杂草,原本躺在地上的几具尸首也不知被弄到那儿去了。
其实董秀自个儿也很害怕见着这几具可怖的死尸,见院内并非是她离开时那无横尸遍布之景,大大松了口气。
将两人领进屋,屋内的两人男人早早换了干爽衣物,一人正淡淡的望着窗外,好像方才一场生死攸关的打斗只是黄粱一梦般,倒是孟良,坐立不安的眼珠咕噜四转,见着他们几人进了屋才松了口气,但见出奇的多了个小男孩,又继而孜孜不倦的追问……
董秀三言两语将小峰的身世交代清楚,她知道坐在窗口的男人也有在听,所以尽量讲得简洁明了一些,说完后就在一房间内寻着件干净的衣裳好让小峰给换上,自进屋以来,他就只是木纳的望着四周,右的紧紧的攥着董秀一个衣角,死命不肯放开。
董秀不停的哄他,要他将身上早湿透衣物先除下来,小孩却在她轻轻的扫过他头发时,放声痛哭,眼眶泪珠籁籁而落。
听着他悲恸哭声,董秀一时间心酸不已,也红了双目。 ↑返回顶部↑
这绝对不是幻觉,因为董秀已确确实实远离了战圈。
董秀曾几何时见过主子这般模样,她所认知的主子只是一个因天生具有的权势,造就一一个唯我独尊的男人、甚至可以说是轻世傲物、读书批阅时或许颇具文质彬彬,但对于些小事情又有点吹毛求疵的毛病,所以董秀本人对于这个天子,是不具什么好感的。
但此刻战圈中那人临危不乱,脸上傲然微笑依旧,虽然衣袂飘飘处已然添了几处血红,却依然故我的淡然不惧,是如此的桀骜不驯,让人不得不佩服。
她更是万万没想到天子功夫竟然如此了得,轻松的以一敌众而面不改色,看来皇家对于后代的施教还真是不容小觑。
突然听到一声呼叫,有一黑衣人中剑后跄踉几步退后,倒地。黑衣人见自方人数渐少,其余在一旁侍机而动的皆寻着空位,迎了上去,战圈内两人一下子俱四面受敌。
片刻之后,又有一人被应耿天手中长剑刺中腰侧,不过似乎并没刺中要害,此人依然孜孜不倦董提剑对锋,秀见两人被五人同时围攻,虽然不见得处于下风,但她还是暗暗捏了把汗。
雷电破空,突然间,惊觉一旁有人向自己走近,董秀防备的望过去,是那装扮成孕妇的女人,此刻她已然将那假肚子卸去,身形苗条,看外表非常年轻,不外也就是二十出头的姑娘。
她蹒跚的走着,一只手掺着侧腰,腰间有血水渗出,显然已然受了重伤,走路间左腿还一瘸一瘸的,虽然伤势如此严重,但她却依然神情凶悍,她地恶毒的眼神令董秀不由的在雨中擅抖。
她那里还是之前那个很和蔼地教她剖鱼的可亲的大嫂,宛然已成了夺命的鬼魃,董秀见她向自己慢慢靠近,她防备的向后退了几步,想起在她们手中死去的一家人,不由的厉声质问道:“你们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要做这丧尽天良的杀人的勾当?”
女子轻蔑的冷笑道:“果真是个幼稚的小姑娘!”
董秀一惊,难道她早就识破自己的女儿身了,不过她没有时间懊恼自己是何时露出马脚,女子向前一步,她就往后一步,惊恐万状的说道:“求求你们停手吧!”
“到阎罗王那儿求情去吧!”女子说着,迅速的向前移了一步,恶狠狠的举剑向她劈将过来,幸而女子已然受了重伤,举手投足间都缓慢了很多,董秀身子倒也灵活很快的向后一闪,避过了致命一击。
两人毫无疑问已占上峰,剩余的两黑衣人见势不对,转身要逃走,应耿天那里肯放过他们,一剑飞过去,又解决了一人,剩余的一人被孟良生擒住,死死的将他一手反剪在背后,压在地上。
应耿天踱步走过去,一脚踏在黑衣人头部,死死的压在泥水里,黑衣人瞬间吃了一口地上的水迹,应耿天冷冷的问道:“说,谁派你来的?”
黑衣人在泥水里咽呜几声,应耿天正打算凑近去听,此人却在两人不留神间,另一只没有被制住的手往腰间一扯,一个物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态向空中飞去,闪过一阵异于行雷闪电的响声和红光。
他竟然不怕死的还发信号报信了,应耿天一时气恼,正要抬脚向他踢去,却见此人忽然全身抽搐,两眼向外翻,瞬间已经口冒泡沫,白泡混着泥水,整个脸发青发黑,恶心到可怖的地步!
令一旁的按住他的孟良都大骇,顿时松开了双手。
应耿天默默看着那人垂死之状,双目闪过一丝冷光,好样的,竟然派上了死士来对付自己,好大的胆子,沉默间,他负手而握的拳头,瞬间握得死紧,冷静间狠劲之心已起。
“主子这里还有一个!”董秀见大势已定,扯开喉咙打破了沉静。
两人同时望过来,董秀伸手指指躲在地上之人,本来还安静的躲着的女子却在下一刻同样的全身抽搐,吓得董秀大骇,一时间呆若木鸡,不可言语。
两个男人将地上的尸体检查了个遍也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显然对手是计划得非常周全的。
虽然孟良对于他们两人的来路颇为迷惑,为何有人千里迢迢到这辟乡之地暗害他们?可他生性憨直,自知两人必是有难言之隐,也没有追问。
他最关心的还是孟信的下落,他走过来追问董秀,董秀这才想起一时被她遗忘的两个小孩,交代了一声后,连忙冒着雨林,冲进迷雾当中去将两人寻回。
将两个邋遢的小孩领到屋外时,院子外面的黑衣人尸体已经不见踪影了,董秀偷偷的往院子里瞅了瞅,深怕院内的可怖情景吓着两个孩子,她双眼在院内打转,院内除了雨水就是杂草,原本躺在地上的几具尸首也不知被弄到那儿去了。
其实董秀自个儿也很害怕见着这几具可怖的死尸,见院内并非是她离开时那无横尸遍布之景,大大松了口气。
将两人领进屋,屋内的两人男人早早换了干爽衣物,一人正淡淡的望着窗外,好像方才一场生死攸关的打斗只是黄粱一梦般,倒是孟良,坐立不安的眼珠咕噜四转,见着他们几人进了屋才松了口气,但见出奇的多了个小男孩,又继而孜孜不倦的追问……
董秀三言两语将小峰的身世交代清楚,她知道坐在窗口的男人也有在听,所以尽量讲得简洁明了一些,说完后就在一房间内寻着件干净的衣裳好让小峰给换上,自进屋以来,他就只是木纳的望着四周,右的紧紧的攥着董秀一个衣角,死命不肯放开。
董秀不停的哄他,要他将身上早湿透衣物先除下来,小孩却在她轻轻的扫过他头发时,放声痛哭,眼眶泪珠籁籁而落。
听着他悲恸哭声,董秀一时间心酸不已,也红了双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