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番外:Mr。Unknown(6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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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要阮宁,很坚定。
  聪明人和阿霁分手了。我陪着他,度过了那些糟糕的失恋的日子。他视我为知己。他一贯认为我大大咧咧没脑子,所以做什么,也从不避讳我,甚至偶尔还把我当作棋子。
  别惊讶我们彼此之间的友谊是这个模样,这样才是我习惯的样子。
  不然我为何会爱阮宁,她对我的友谊和这些妖艳贱货全不一样。
  他似乎筹划了很久,想妥帖了,才把一封封信交给顾润墨,让他转交给阮宁。也似乎筹划久了,才拿出那幅《安我之乡》。
  我始终没想明白,为什么他选择了顾润墨,而非我。
  顾润墨特殊在何处?他的人际关系与我有何差别?
  他低着头折信纸,说:“你很快就知道了。”
  很快地,我未来的媳妇和旁人谈恋爱了。
  而她谈恋爱的对象是俞迟。
  俞氏长孙。那个命格极品的人。
  俞迟……这名字稍微有些耳熟呢。
  直到聪明人拿出一篇报道。
  来自《伦敦日报》。
  我第二次做坏事,是看到这张报纸之后。
  聪明人忙活了一晚上,写了封信逼退俞迟。
  而我也忙了一晚,我借davis之名写了一封信,逼退阮宁。
  这一次做坏事的我既羞耻又忐忑。
  二十二岁的我,既失爱情,也失自由。
  第三次做坏事,是借费小费之名邀请阮宁参加同学会,因俞迟之死,激起她对聪明人的恨意。
  我确实曾在同学会上见过这个漂亮的姑娘,可是,并没有如我所言,对她迷恋。她是个长着毒刺的姑娘。
  我不会对任何人迷恋,迷恋一个人是疯狂的行径,与我想要的东西相反。
  我想得到平静,那个在我的原生家庭中永远得不到的东西。
  但愿阮宁有。
  我想要的,阮宁也许都有。
  我疯了一样地把所有追求都押在阮宁身上。
  她用力地甩开我的手的时候,我看到她眼中的悲伤和绝望。
  那点绝望刺痛了我。
  俞迟死了,她永远不会和聪明人在一起。
  我的情敌全部死绝。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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