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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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血迹搜索犬的民警有些意外,道:“看来你是爱狗之人,宾格聪明得很,能够分辨出好坏。”
  侯大利道:“以前在刑警老楼有大李和旺财,我们关系挺不错。”
  民警顿时反应过来眼前的年轻人是谁,道:“你是侯大利,久闻大名了。”
  侯大利没有接这个话题,道:“一般来说,寻找第一现场成为全案关键。本案有所不同,第一现场和抛尸现场都很明确,看能不能通过有可能存在的微量血迹,找到凶手抛尸后前往的地方。”
  民警带着宾格从许海房间出发,开始寻找微量血迹。
  血迹搜索犬宾格离开了许海房间不久就失去了方向,来到大象坡后,兴奋地大叫,径直前往榕树下,准确找到了悬挂头颅的大榕树,随即又发现了另外一个丢弃的尸袋。遗憾的是血迹搜索犬宾格没有能够找到犯罪嫌疑人离开后的踪迹。
  第五章 碎尸案的新线索
  3月29日,碎尸案案发后第一天,下午三点。
  副局长宫建民、刑警支队政委洪金明、刑警支队常务副支队长陈阳、副支队长老谭、重案大队长滕鹏飞、重案一组组长侯大利等人来到刑警支队会议室,参加针对碎尸案的第一次案情分析。
  会议由常务副支队长陈阳主持。
  在江州,此类案情分析会有固定套路。
  首先,最先到达现场的东城派出所民警汇报发现尸袋的过程。
  民警汇报后,派出所副所长钱刚补充道:“许海是我们派出所辖区的名人,臭名远扬。在遇害前,也就是从12岁到14岁其间,他猥亵、强奸了多名女生,比较严重的就有三起。我们曾经想把许海送到全省唯一的湖州工读学校。许海的爸爸许大光不同意,许崇德更是坚决不同意。许大光是原向阳大队的人,是当地一霸,许家又是大姓,吆喝一声,就能聚起上百人。家长拒绝送子女到工读学校,按照新规定,派出所不能强制,也就不了了之。许海走到今天这一步,和其家庭有很大关系。”
  陈阳道:“你刚才提到比较严重的有三起,是哪三起,具体一些?”
  钱刚熟悉案情,没有翻阅笔记本,细细道来:“许海劣迹斑斑,十二三岁时在商场拍女人屁股之类的事情就不提了,引起轩然大波的三起,第一起受害人是卓佳,家住财税家属院,她和许海是小学六年级同学。受害人被拖进拐角工具间,裤子被拉掉。据受害人母亲透露,受害人的处女膜遭到损伤;第二起受害人是杨杜丹丹,许海在春节前,潜入实验一小,将杨杜丹丹拖进小树林,强奸未遂;第三起,许海在阶梯教室强奸了一名高三女生。许海被杀时都还没有满十四岁。”
  在座侦查员们多数都知道这些事情,听到钱刚复述,仍然暗骂许海“杂种”“活该”之类,对其遭遇没有任何同情。
  其次,勘查室小林汇报勘查抛尸现场大象坡的情况。
  小林以前是老谭的助手,如今老谭升职成为副支队长,现场勘查工作这一块由小林负责。小林在汇报前还是下意识看了一眼老谭,然后学着侯大利不紧不慢的神态,道:“尸块装在塑料袋里,共收集到十九袋。另外还有挂在榕树上的人头。”
  他拿着投影仪遥控器,调出一幅示意图:南北方向主步行道旁边标示着十九个尸袋的位置。
  小林解释道:“从抛尸的地点来看,凶手沿着南北方向主步行道的南口上山,行走之时,朝步行道两边的草丛抛尸袋,总共抛了十九袋。十九个重量不等的尸袋大体分成五个相对集中的区域,这就意味着凶手每次提五袋或者四袋,总共抛了五次。侯组长在当时就做出这个判断,和最后找出的尸袋位置完全相符。南北主步行道来往行人比较多,现场已经被破坏,没有发现有价值的足迹。”
  讲完尸袋分布情况,他又调出悬挂头颅的现场相片。
  小林介绍道:“头颅被挂在一条小道深处的榕树上,和抛尸袋不同的是小道深处比较偏僻,榕树下有石桌石凳,可供行人休息。绳子是普通塑料绳,一边套住头颅,另一边绑上石块。凶手拿起石块,扔到树枝上,用这种方式把头颅挂在树上。”
  侯大利在小本本上写下一个疑问:“凶手能找到这个地方来悬挂头颅,是无意中走进去的还是熟悉小道?”
  写完之后,他打了好几个问号。
  投影仪上显示路灯相片,多数路灯锈迹斑斑,不能使用,还有几盏路灯能够使用,已经不足以照亮整个步行路段。
  小林道:“山坡装有路灯,但年久失修,有一部分损坏,有一部分还能使用。从塑料袋分布情况来看,凶手应该是抛完尸袋后,才来到榕树下挂头颅。前往榕树下的小道有一盏路灯能用,说明凶手熟悉周边情况。”
  侯大利脑中浮现了一段“黑影提着塑料袋上山,扔掉塑料袋后,又下山,再提塑料袋上山,最后将头颅挂在榕树上”的图像,图像中的人非常沉着,不慌不忙。他并不完全同意小林的意见,将不同意见记在本子上:如果前往榕树的小道没有路灯,凶手还是找到了那棵榕树,这说明凶手十分熟悉大象坡。如今,这条小道上有一盏路灯,凶手即使不熟悉道路,也有可能顺着这盏路灯摸到榕树下,存在不确定性。
  小林随即又汇报许海房间也就是凶杀案现场的勘查情况:“第一,许崇德家里门窗完好,窗台没有攀爬痕迹,门锁没有异常状况;第二,犯罪嫌疑人作案过程中戴着手套,房间有清扫过的痕迹,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指纹、掌纹和足迹。我们对现场塑料袋用502熏显处理,发现有手印痕迹,但是太模糊,没有价值;第三,有一张木凳摆在床边,木凳上被擦过,可以看出仍然有血痕,这应该是凶手用来休息的凳子;第四,在许海家的卫生间洗脸盆上,我们检测到受害人血迹。凶手肢解受害者后,曾到卫生间脸盆洗手。装尸块时用了两层大号塑料袋,一层装尸块,另一层密封,有效防止了血迹滴落,血迹搜索犬没有发现;第五,在屋里找到呕吐物。”
  老谭补充道:“小林说足迹没有价值,这不准确。凶手站在床边肢解了许海,我原本以为有可能在床边留下血脚印,遗憾的是没有找到。凶手非常细致,肢解尸体流出来的血被棉被吸收,往下滴落入三个塑料盆,所以地面上只有少量飞贱出的血迹,绝大多数血液都集中在床上和塑料盆里,没有血脚印。我之所以说小林说得不准确,是因为在床边找到了几个模糊的脚印。虽然这几个模糊脚印在法庭上没有价值,但是在脚印的前尖外侧和腰档内侧出现虚边,结合较长的步长,可以判断是正常身高的男性成年人。在整个现场,几个模糊足迹是由同一人留下。502熏显提取到的手印痕迹也是由成年男性留下。由于手印模糊,无法根据指纹形态、纹线密度来推断年龄。我倾向于凶手是年轻人或者身体强壮的中年人,许海身高体壮,要肢解不是容易的事。从案发到抛尸只有三个多小时,显示凶手体力极强。”
  陈阳道:“一个体力很好的成年男性作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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