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3 / 3)
陆川从身后抱着她,沉思,现在人也拐到手了,接下来就是拿小红本把她套牢,盖上一个终身独家占有的戳,只不过,在这之前,还需要带她去见他父母。
想起家里那两个老的,他就不由有些头疼,以今夏的背景,在他们面前不仅讨不到半点好,还必定会引起他们的反对,这样一来,今夏会受伤,他也不好过,爸妈更不高兴,三输局面。
他已经预感到,等在他前面的,将会是一场前所未有的硬仗,他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先发制人。
☆、53陈之城番外
《我的理想》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人民教师,握着短短的粉笔头,站在三尺讲坛,辛勤耕耘,桃李满天下……
小学作文,第一次谈理想,却连理想是什么都不知道,跟风写了想做教师,意外得了表扬。
镇子西边有个厂,坝子里常堆些边角料,还有五颜六色的碎玻璃,胆大的孩子偶尔会悄悄翻进去,捡些好看的玻璃渣子,还有废铁丝出来玩。
那时他顽劣,世界在他眼里,没有边界,所以他大肆冲撞,去探寻他可以被容忍的底|线。
有次他和同伴爬上墙头,看见厂子那几乎总是锁闭的大铁门竟然开了,几个穿着黑色夹克衫的人从里面走出去,和站在门外,挎着相机的人说着什么,不多久就打了起来。准确地说,是殴打,相机被砸烂在地上,胶卷也被彻底拉了出来。
街坊四邻闻声过来围观,施暴者没多久就退回了厂子,那个被打倒在地的人爬起来,拾起地上的东西自行离开了。后来,他从大人口中听说,那人是搞新闻工作的,据说厂子里有什么不好的事。
和他一起爬墙的伙伴都说,原来搞新闻这么危险,以后自己可不要干这个。
他却想着,被打也要坚持做的事,那一定值得。
*
第一次对今夏有印象,是在球场,他一次失误,球飞出场外,砸到了她的头。
他跑过去,心想着这下惨了,肯定要被骂上几句,没想到她只是小声说没事。
她的宽容,反而更让他觉得抱歉,最后把自己的饮料送给她,当做赔罪。
足球队的队友告诉他,她是他们的同班同学,一直安安静静的,容易被人遗忘。
他却从那时起,留意上了这个默默无闻的女生。他发现她每次都会来看球赛,所以比平时更加卖力,有时甚至刻意出风头,好让对方注意到自己。也曾主动接近过她,找学习上的借口和她说话,只是她每次开口,蹦出的字眼都很简短,而且总是红着脸,像受惊的小兔子,亟欲从他身边逃开。
他觉得是自己给了她太大的压力,才会让她想从他身边遁逃,于是就收敛了很多,只是远远地,默默地观察。那时课业繁重,先是文理分班,接着备战高考,感情的事就暂时搁置在一边。
直到高考结束,毕业那天,他终于按捺不住,想对她表白,却被同班的另一个女孩子叫了出去,等他回到班级,才发现她已经走了。冷静下来,想到他和她会去两个不同的地方上大学,他就觉得,这段感情如果有可能发展,也会走得很艰辛,所以尽管他知道她家住在哪里,也没去找过她。
大学毕业后,来到北京工作,一半是因为她,却没料到,那样腼腆内向的她,竟然已经有了男朋友。早知道,早知道毕业时,就该抓着她不放,以前以为自己只晚了一步,现在,却已经追不上了。
☆、54
陆宋瑞闻女士最近发现了一件怪事,自己那鲜少回家的不孝子近来每周末都按时到家里报到,时不时还拎些保健品来,要不就是突然给家里买个健身机,就连工作日的晚上,也不忘给家打个电话问长问短,简直和从前的他判若两人。 ↑返回顶部↑
想起家里那两个老的,他就不由有些头疼,以今夏的背景,在他们面前不仅讨不到半点好,还必定会引起他们的反对,这样一来,今夏会受伤,他也不好过,爸妈更不高兴,三输局面。
他已经预感到,等在他前面的,将会是一场前所未有的硬仗,他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先发制人。
☆、53陈之城番外
《我的理想》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人民教师,握着短短的粉笔头,站在三尺讲坛,辛勤耕耘,桃李满天下……
小学作文,第一次谈理想,却连理想是什么都不知道,跟风写了想做教师,意外得了表扬。
镇子西边有个厂,坝子里常堆些边角料,还有五颜六色的碎玻璃,胆大的孩子偶尔会悄悄翻进去,捡些好看的玻璃渣子,还有废铁丝出来玩。
那时他顽劣,世界在他眼里,没有边界,所以他大肆冲撞,去探寻他可以被容忍的底|线。
有次他和同伴爬上墙头,看见厂子那几乎总是锁闭的大铁门竟然开了,几个穿着黑色夹克衫的人从里面走出去,和站在门外,挎着相机的人说着什么,不多久就打了起来。准确地说,是殴打,相机被砸烂在地上,胶卷也被彻底拉了出来。
街坊四邻闻声过来围观,施暴者没多久就退回了厂子,那个被打倒在地的人爬起来,拾起地上的东西自行离开了。后来,他从大人口中听说,那人是搞新闻工作的,据说厂子里有什么不好的事。
和他一起爬墙的伙伴都说,原来搞新闻这么危险,以后自己可不要干这个。
他却想着,被打也要坚持做的事,那一定值得。
*
第一次对今夏有印象,是在球场,他一次失误,球飞出场外,砸到了她的头。
他跑过去,心想着这下惨了,肯定要被骂上几句,没想到她只是小声说没事。
她的宽容,反而更让他觉得抱歉,最后把自己的饮料送给她,当做赔罪。
足球队的队友告诉他,她是他们的同班同学,一直安安静静的,容易被人遗忘。
他却从那时起,留意上了这个默默无闻的女生。他发现她每次都会来看球赛,所以比平时更加卖力,有时甚至刻意出风头,好让对方注意到自己。也曾主动接近过她,找学习上的借口和她说话,只是她每次开口,蹦出的字眼都很简短,而且总是红着脸,像受惊的小兔子,亟欲从他身边逃开。
他觉得是自己给了她太大的压力,才会让她想从他身边遁逃,于是就收敛了很多,只是远远地,默默地观察。那时课业繁重,先是文理分班,接着备战高考,感情的事就暂时搁置在一边。
直到高考结束,毕业那天,他终于按捺不住,想对她表白,却被同班的另一个女孩子叫了出去,等他回到班级,才发现她已经走了。冷静下来,想到他和她会去两个不同的地方上大学,他就觉得,这段感情如果有可能发展,也会走得很艰辛,所以尽管他知道她家住在哪里,也没去找过她。
大学毕业后,来到北京工作,一半是因为她,却没料到,那样腼腆内向的她,竟然已经有了男朋友。早知道,早知道毕业时,就该抓着她不放,以前以为自己只晚了一步,现在,却已经追不上了。
☆、54
陆宋瑞闻女士最近发现了一件怪事,自己那鲜少回家的不孝子近来每周末都按时到家里报到,时不时还拎些保健品来,要不就是突然给家里买个健身机,就连工作日的晚上,也不忘给家打个电话问长问短,简直和从前的他判若两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