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章 番外――皇太子的婚事4(2 / 2)
也就是说,邰彦要是死了,就会得益了别的堂兄堂弟。所以,总有那么一些人想除掉他这个傻不拉叽的蠢蛋,让出那一张人人皆在垂涎的侯位。
当然,这什么见鬼的侯位,与金灏轩来说,根本就不值一顾,他可是堂堂大越国的太子爷啊,整个天下都被捧到了他面前,还会在乎这小小的、见鬼的小位子。可问题,他怎么就成为了这该死的、见鬼的邰彦的呢?
他记得清楚啊:他在大越东海岸一座名为浦城的小城里,正和阿顺在一座名叫法门寺的破寺内研究那盘看上去极为古怪的珍珑局。那棋局是几百年前流传下来的。他拆了珍珑局,摆出了一个古怪的阵法,开启了阵眼,然后,他就灵魂离体,像当初他娘亲那样,嗖的一下从一个地方,来到了另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可他娘亲是被人送到九洲来的,可他呢?
他怎么莫名其妙就来了这里?
原因何在?
还有,作为金灏轩的肉身,现在是死了还是活着?
这些,他都不得而知,唯一清楚的就是:老天爷在玩他――他只是想告别双亲出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理理头绪,长长见识,开开眼界,结果,一不小心,跑这么远――远到他根本就不知道要怎么样做才能回去,真是活见鬼的。
金灏轩拧着一双眉,瞪着湖面上自己那瘦的像竹杆似的发育极度不良的身子,以及那面黄肌瘦的脸孔,黑着脸,有些郁卒的坐在河梯上,想着自己现在这混乱的人生,也不知东越国那边现在会是怎么一个场面……
回去是必须的,但是,应该怎么回去呢?
对于这事,他现在是一筹莫展。
此刻,他张望着这个春光明媚的世界,一时还真弄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力量在牵引他,将他卷到了这个又瘦又丑的身体里。
瞧瞧啊,现在的他,哪有以前那般玉树临风,光彩照人,丑也就罢了,还处处受人排挤,若不是府中还有一个老太爷知道护着他,这些年,他早就死了十七八回了。
可惜邰彦是个白痴,老太爷膝下孙女孙儿又多,再如何护,这个孙子总归不是他最最喜欢和欣赏的那个。
老太爷最最喜欢的那位,是长房所出的二公子,名叫邰驰,人称北周第一世子,长的俊若仙谪,且文武双全。
见过这二公子的人都会这么赞:若云端高阳,惹人瞻仰;若池中清莲,令人敬仰……
总之,人家就是一个威名赫赫的奇公子。而他只是一个大白痴。
“十七弟,身子才好,怎么又跑这里来呆坐?要是再掉进水里,可没有人能救得了你了……”
正想着那高阳呢,那高阳就出现了。
现下里,他犹在考虑一件事:接下去这段日子,在找回回家之道之前,他要不要继续装白痴?
在这样一个环境里,在他没有半点倚仗的情况下,要么就是干脆白痴到底,要么就是一鸣惊人,把所有人全部震慑住……想他乃是堂堂东越太子爷,什么样的世面没见识过,怎么可以屈身于人下――
可偏偏呢,他低头瞅了瞅自己那瘦小的身体,又没武功,又没人马,他拿什么去震慑?
这世道,就得用实力说话,在没有实话的基础上,空口说大话,只会被人笑话。
再说了,一个家族,一个身体健康的公子爷,通常时候,都会被早早的拿来进行政治联姻,用以巩固家族地位,而他并不知道自己需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找回回家的路。若从长远着想,做一个白痴,比较不容易被人惦记。
他考虑再三,决定暂时当白痴。
金灏轩转过头,看到锦衣玉服的二堂哥,冲他走了过来,这人,年约十三四岁,生的倒真的是唇红齿白,英俊不凡;另外,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黑袍少年,是邰家的四公子,名邰宏,看到他就时挂起了一脸的不甘。
一道精光在眼底一闪而过,金灏轩突然站起来,傻笑着冲邰宏跌跌撞撞的跑了过去:
“四哥,四哥,你的哨子不管用,它们一点也不听话,四哥,你吹一吹,我想吃鱼……你把他们集合起来,我下去再抓……”
邰宏脸色一变,拂袖而避,叫道:“白痴就是白痴,说话就是这么的糊里糊涂……二哥,你还理这种人做什么?”
“四哥,不是你说的只要在水里吹一下哨子,鱼儿就会游过来,我就能吃到我最爱的红烧鱼了么……” ↑返回顶部↑
当然,这什么见鬼的侯位,与金灏轩来说,根本就不值一顾,他可是堂堂大越国的太子爷啊,整个天下都被捧到了他面前,还会在乎这小小的、见鬼的小位子。可问题,他怎么就成为了这该死的、见鬼的邰彦的呢?
他记得清楚啊:他在大越东海岸一座名为浦城的小城里,正和阿顺在一座名叫法门寺的破寺内研究那盘看上去极为古怪的珍珑局。那棋局是几百年前流传下来的。他拆了珍珑局,摆出了一个古怪的阵法,开启了阵眼,然后,他就灵魂离体,像当初他娘亲那样,嗖的一下从一个地方,来到了另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可他娘亲是被人送到九洲来的,可他呢?
他怎么莫名其妙就来了这里?
原因何在?
还有,作为金灏轩的肉身,现在是死了还是活着?
这些,他都不得而知,唯一清楚的就是:老天爷在玩他――他只是想告别双亲出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理理头绪,长长见识,开开眼界,结果,一不小心,跑这么远――远到他根本就不知道要怎么样做才能回去,真是活见鬼的。
金灏轩拧着一双眉,瞪着湖面上自己那瘦的像竹杆似的发育极度不良的身子,以及那面黄肌瘦的脸孔,黑着脸,有些郁卒的坐在河梯上,想着自己现在这混乱的人生,也不知东越国那边现在会是怎么一个场面……
回去是必须的,但是,应该怎么回去呢?
对于这事,他现在是一筹莫展。
此刻,他张望着这个春光明媚的世界,一时还真弄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力量在牵引他,将他卷到了这个又瘦又丑的身体里。
瞧瞧啊,现在的他,哪有以前那般玉树临风,光彩照人,丑也就罢了,还处处受人排挤,若不是府中还有一个老太爷知道护着他,这些年,他早就死了十七八回了。
可惜邰彦是个白痴,老太爷膝下孙女孙儿又多,再如何护,这个孙子总归不是他最最喜欢和欣赏的那个。
老太爷最最喜欢的那位,是长房所出的二公子,名叫邰驰,人称北周第一世子,长的俊若仙谪,且文武双全。
见过这二公子的人都会这么赞:若云端高阳,惹人瞻仰;若池中清莲,令人敬仰……
总之,人家就是一个威名赫赫的奇公子。而他只是一个大白痴。
“十七弟,身子才好,怎么又跑这里来呆坐?要是再掉进水里,可没有人能救得了你了……”
正想着那高阳呢,那高阳就出现了。
现下里,他犹在考虑一件事:接下去这段日子,在找回回家之道之前,他要不要继续装白痴?
在这样一个环境里,在他没有半点倚仗的情况下,要么就是干脆白痴到底,要么就是一鸣惊人,把所有人全部震慑住……想他乃是堂堂东越太子爷,什么样的世面没见识过,怎么可以屈身于人下――
可偏偏呢,他低头瞅了瞅自己那瘦小的身体,又没武功,又没人马,他拿什么去震慑?
这世道,就得用实力说话,在没有实话的基础上,空口说大话,只会被人笑话。
再说了,一个家族,一个身体健康的公子爷,通常时候,都会被早早的拿来进行政治联姻,用以巩固家族地位,而他并不知道自己需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找回回家的路。若从长远着想,做一个白痴,比较不容易被人惦记。
他考虑再三,决定暂时当白痴。
金灏轩转过头,看到锦衣玉服的二堂哥,冲他走了过来,这人,年约十三四岁,生的倒真的是唇红齿白,英俊不凡;另外,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黑袍少年,是邰家的四公子,名邰宏,看到他就时挂起了一脸的不甘。
一道精光在眼底一闪而过,金灏轩突然站起来,傻笑着冲邰宏跌跌撞撞的跑了过去:
“四哥,四哥,你的哨子不管用,它们一点也不听话,四哥,你吹一吹,我想吃鱼……你把他们集合起来,我下去再抓……”
邰宏脸色一变,拂袖而避,叫道:“白痴就是白痴,说话就是这么的糊里糊涂……二哥,你还理这种人做什么?”
“四哥,不是你说的只要在水里吹一下哨子,鱼儿就会游过来,我就能吃到我最爱的红烧鱼了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