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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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曦是有自知之明的,有些差距一辈子都追赶不上。
  可是能变得好一点,再好一点,那是就足够了。
  她从未说过自己的家庭,可是他也能看出些东西。
  “我大学的时候选修了心理学,也看了一些书。”一个人的言行举止跟家人脱不了关系,纵使受过再高的教育,经历过再多事,如果自己看不透,不能从“网”里钻不出来,这个人身上会永远带着家庭的烙印。
  陈曦也许试着去改变过。
  但是很多家庭在风雨中飘摇朝代末期。
  “改.革”是没有用的,只有彻底的“革.命”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新的开始。
  要让陈曦想通这点比较难。
  需要时间让她自己去体会。
  第一个菜上来了。
  “先吃饭吧。”他说。
  陈曦想要听他说话多过吃饭。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陈曦今天真的明白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她总是找话题引温钦尧说话,吃饭她会问他在外国的生活,温钦尧大学时候在校外租房子住,有时候也会自己做点想吃的东西,他说自己很会炖汤。
  小时候在香港长大,家里有喝汤的习惯,在大学他跟着电视节目学了这个技能。
  西餐他也会做,从牛排到配餐的小牛角包。
  陈曦顿时觉得自己真是太差劲了。
  她不会做饭,以前读书的时候她想给家里做几顿饭,她妈总说好好上学就行,如果要她做家务不如送她去月嫂中心学习,后来却埋怨她这么大个人不会做饭,以后在家里肯定被老公骂。
  有时候她都想,为什么她父母都是经过高等教育的人还这么封建,有些话简直和那些乡下的老头老太太一样。
  想不出个所以然。
  让温钦尧说的话,他会从那时候的大环境还有两个家庭说起,要分析一个人很简单,也很复杂。
  温钦尧太让人着迷了,他说什么都很有道理,他不喜欢否定别人,他会那么多别人不会的事,还懂那么多东西。
  他不谦虚,也不骄傲。
  一切都顺其自然地表现出来,别人怎么看待他,他都不在意。
  这顿饭吃得陈曦好快乐。
  太值了,她终于理解为什么很多富豪都愿意一掷千金地去跟股神吃一顿饭,也许他们从只言片语中的感悟的价值远超那顿饭钱。
  这就是她现在的感觉。
  吃过饭,两人驱车到了滑板店老板说的那个地方。
  温钦尧把车停下来,看天上太阳还很晒人,他邀请陈曦去附近看电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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