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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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侯重血统, 对认义子义女从不热衷。当初之所以拣选了些姬姓的女子入宫,也不过是为了联谊罢了。就算王诩本事通天,也不可能强塞一个与姬姓毫无干系的女子入魏宫成为女公子。
  她原本认为王诩不过是给魏王进献了美人,没想到那申玉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魏王的女儿, 听孙仲话里的意思,俨然是失散多年的骨肉一般……
  从医馆出来时,莘奴心事重重,回到自己的院落里, 便坐在了檐下的木廊上,不知在不觉抚摸着手腕上的玉镯,心念流转,轻轻将它抹了下来, 映着阳光仔细去看。
  乍看花纹简朴的玉镯, 当阳光透析出来是, 便可发现手镯里刻得一行字,那字体甚是古怪似乎扭花一般。
  莘奴站起神来回到内室, 在箱柜里翻出一块软帛, 然后再在手镯里摸了涂唇的燕脂, 在用软帛拓印下来,这才发现镯子里刻的乃是古体大篆, 这与时下魏国所通用的篆字是略有些出入的。加上字体变形得厉害,一时看不大清, 可是依稀能辨识出“罃”字。
  莘奴慢慢放下玉镯, 只觉得握着玉镯的手都有些微微发凉。
  姬罃, 正是当今魏王的名讳!
  为何当初王诩也将自己的手镯取下送给那申玉佩戴?而为何母亲留给自己的遗物上磕着一个并不常见的“罃”?而母亲当初给了自己这玉镯时,又为何再三叮嘱自己去见魏王?
  女儿家的天性隐约猜出了这里有些蹊跷之处,却是怎么想都有些想不破。
  最后只能是慢慢将手镯又戴回去,靠着屋内的梁柱又想了好一会……
  就在这时,张华的声音从廊外传来,兴奋地喊着:“莘奴姐姐,快些出来,鬼谷子要在学堂给诡辩弟子们授课,我们也可旁听一二呢!
  几乎夜夜都要相见的人,实在是毫无新鲜之感,可若兴味阑珊地说不去,依着张华的个性肯定是要刨根问底的。
  莘奴慢慢地站起身,回应了张华一声,便随着她一同往前院的大讲堂走去。
  虽然众位新弟子拜入鬼谷门下月余,可是一直未得鬼谷当面亲传。
  今日午后,难得鬼谷子要亲自给诡辩一门开堂授讲,一时间所有的弟子都涌到了大讲堂。堂内坐满了人,就连堂外的被春日晒得滚烫的地面也铺上了席子坐满了人。
  不过那一向傲慢的诡辩弟子毛奉倒是很体恤自己的几位同门师妹,竟然老早便在最紧俏的讲堂前排的侧席,留了四个席位出来,还特意名自己的仆役将席子换成了檀香熏制的香席。
  这几日,毛郎也很热衷于商道,一概往日的骄横,时不时游走在莘奴面前,更是挽袖子蹲坐在私库里数着圜钱的佼佼者。
  一看莘奴与张华一起走了过来,他连忙殷勤地迎了上去:“二位请随我来,这外面太晒,若是伤了肌肤可不甚妙,里面有我为几位丽姝留下的坐席,旁边的小案上还有美颜的三豆饮……
  这毛奉乃是秦国的公卿之子,虽然是不化蛮夷之国的臣子,但吃穿讲究倒是不逊于中原诸国。这三豆饮乃是神医扁鹊留下的处方,取黑豆、绿豆与赤小豆、另再加甘草与蔗糖一起熬煮研磨成浆,最是润肤养颜,于生了痘疮的肌肤最有效。
  张华这几日水土不服,又加上熬夜读书,额头上冒出了几颗发肿的红痘,一听有这般讲究的三豆饮,立刻喜不自胜,拉拽着莘奴便入了大讲堂。
  到了毛奉指引的席位上一看,在满满一室的男儿汗味中,靠近廊柱的地方简直是仙境幽土啊!位置宽敞不说,小案上还有一鼎小小的香炉,而姬莹与妫姜一早便到了,也坐在这特供的席位上。
  姬莹向来爱查看这等男女私事,往日眼高于顶,经常与张仪分庭抗礼的毛郎,今日竟然屈尊围绕在他一向看不起的女子身前,做谦谦君子状?哼,明眼人一看,便知他是在围着哪一个打转儿。
  这几日姬莹收到的情诗锐减,内里的缘由便是跟莘奴在郊游时掉了帽子有关。虽然心系于鳖羹美般的鬼谷夫子,可是身边的簇拥们这般见风转舵,到底还是伤了姬莹的自尊。
  是以现在见了莘奴,便更加的横挑鼻子竖挑眼了。先是伸过头来,用力地嗅闻了几下莘奴的脖颈,然后阴阳怪气道:“这浑身都是皂角之味,莘姬洗得未免太过用力了吧?可是欲盖弥彰,这几日幽草树丛后忙得不亦乐乎?”
  莘奴的确洗得很用力,昨日夜里在浴桶里足足温泡了半个时辰。需知“鳖羹”之味太浓,可是不是一时能洗干净的。
  至于姬莹的阴阳怪气,莘奴也只当作是没有听见。
  就在这时,只见身着长襟选玄袍的男子,手里持握着一对玉蝉,长冠伟岸一路翩然而至。
  不得不说,身材高大而长相俊美的男子天生便是带着压人的气场,所到之处,竟是让一群涉世委身的少年儿郎们自动哑了声音,一脸恭敬地跪伏在地向恩师叩首。
  当王诩垂眸慢慢落座于讲坛之上时,满场静寂,只能听见王诩手里揉搓的玉蝉碰撞的清脆声。
  “诡辩一门胜在胆识,当有在君侯面前镇定自若的胆识,某不过是一山野人耳,虽然是你们的夫子,也不必太过拘礼。”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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