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九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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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点,是顾恒与唐均和乔西简单讨论过后敲定的,必须在具体的融资决议达成之前,所要得到满足的先决条件。
  当初顾恒投入几百万,因为许婷婷和顾恒两人拥有半数以上的股权,也没想过脸书能够在短时间内崛起的如此迅速,所以在一些合约条款上,拟定的较为粗糙。
  如今,随着盘子的扩大,随着利益的逐渐显露,要是不趁机在一些权益上明确化,将来等两人话语权逐渐变小的时候,主动权也会一步步旁落。
  简单来说,现在的脸书董事会上,顾恒还是最大股东,享有一定权限,且脸书处于相对脆弱的发展期,经不起太大的折腾,也没有翻脸的本钱和资格。而拖的越久,即便有许婷婷这个保障在,也难免不遭到算计,被提前清算出局。
  就像前世的阿里,支付宝是借助淘宝平台才孵化出来的,可等到真正成长起来的时候,马昀却将其拆分了出去,作为大股东的雅虎和软银,就此失去了分享这块蛋糕的机会。
  当然,这是不符合契约精神的,即便是打官司,也是能够胜诉的,但最终,却是妥协了。
  原因有两点,一是如果软银与雅虎如果还在支付宝持有最大股份,根据外资控股无法拿到支付牌照的政策,支付宝就不能顺利拿到支付牌照。
  没有牌照,支付宝就只能凉凉。
  没有了支付宝,反过来对阿里的淘宝等业务,也会产生巨大的影响,软银与雅虎的投资自然也会受到巨大损失。
  第二,则是马昀提出了补偿机制,保证蚂蚁金服上市后,将市值的百分之三十几,以资金方式补偿给两大股东。最低不少于二十亿美金,最高不超过六十亿美金。
  出于利益考虑,雅虎与软银不得不接受现状。虽然得到了补偿协议,但相比蚂蚁金服日后的成就,最高仅有六十亿美金的补偿,显然是亏大了。
  作为华国人,顾恒对于马昀抓住时机,将软银和雅虎踢出支付宝的决策是欣赏的,但其违背了契约精神,在商业上来说,却是不值得提倡的。
  如今在米国投资,顾恒显然不想像软银和雅虎那样,在今后重要利益的分配中,被损害权益。
  因此,早早的定下规则,达成双方都能接受,且违背会背负沉重代价的协议,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当唐均提出这一提议时,小小的会议室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那些米国小伙,似乎没想到,唐均会在会议上,如此直言不讳的将利益分配的计划提出。
  不都说华国人很含蓄委婉的吗?看着不像啊!
  不过,沉默过后,该解决的问题还得解决。正如顾恒几人事先所谈论的那样,现在的脸书,翅膀还不够硬,即便看到脸书逐渐明朗的发展前景,心里有了小九九,也没有翻脸的本钱。
  “不知道,唐先生有什么提议呢?”
  最终,早已和顾恒通过气,商量好演一场双簧的许婷婷率先打破沉默。只是眼神,却有意无意的在乔西身上扫过。
  一场会议,持续了整整一个下午才最终敲定。
  最终达成了几项协议:
  第一:脸书实行同股不同权的合伙人制度,董事会最终采取五票表决制,被推举的董事会主席个人持有两票表决权,其余股东共有三票。
  五票中,许婷婷作为董事会主席拥有两票。
  另外三票中,持股百分之三十的顾恒仅有一票,扎克伯格与另外一位股东各自拥有一票。
  这项决议,是许婷婷力争过来的,恩,从唐均手上争取过来的。
  让持股百分之三十的股东,最终仅拥有一票投票权,进一步消弱了其影响力,这是个小小的胜利。
  许婷婷也借此表明了个人“立场”,与唐均的据理力争,让创业团队看到了她的“利益”倾向,加上她之前对于公司发展时所提出的不少精妙战略,还是稳稳的守住了董事会主席的位置。
  而主管项目运营,并负责为此次融资意向牵线搭桥的扎克伯格,则奠定了他第二人的席位。如果将来许婷婷在某次战略部署上出现重大失误,他是最有可能上位的人选。
  第二条:则是顾恒在今后的融资意向中,不再享有领投权。且为了公司发展,今后公司资金充足的时候,可以从顾恒手上回购一部分股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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