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2 / 4)
随着城门喀喀喀的缓缓打开,朱俊与朱越带头走进了城池,福寿王站在高高的城墙之上,见位于远方的朝廷大军老老实实的站在原地不动,心头大爽,以为朝廷军队这是害怕了,害怕自己这边兵马足足超过了三十万。
不过他没高兴多久,就被跟在朱俊朱越二人身后的将领,一举拿下!
朱煦原本身手高强,但此时不但重伤未愈,而且寡不敌众,只是稍作抵抗,也同样被军士们拿绳索捆绑了起来。
福寿王与智武王相继被活捉,城内军队大乱,有一部分人稍作抵抗就乖乖投降,还有一部分是朱煦带出来的兵,绝不投降,骁勇异常,约莫一个时辰之后,全部血染战袍,战死杀场。
一直等投靠朝廷的叛军将海京城完全拿下,王锡才率领全军将士进入城池,来到城池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提审福寿王与智武王二人,问了没多久,王锡就下达命令,将流洲宣威将军郑胜拿下!
理由是郑胜曾和田机私下密谋造反,罪不容恕!
郑胜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没有反抗,任由军士把自己捆了,关进大牢。
拿下郑胜后,王锡下达命令,各城池官员若是投降,可以既往不咎,终于在五天之后,海洲各地官员全部投降,至此平息福寿王战争结束。
林敬之,百云山,还有段庆又过了几天,才抵达海京城,到了城中,百云山与段庆给王锡汇报大军所过之处的战事情况,林敬之此时有心事,没心情和王锡叙旧,等三人谈完话后,再找他时,只收到了亲兵递过来的一张纸条。
原来林敬之见海洲已经平定,就骑马离开了。
“你们二位可知道侯爷有何急事,居然这么匆忙的离开?”王锡望向百云山与段庆,疑惑的问道。
“不知道,下官前几天就察觉到侯爷似是有心事,不过到底是什么事情,却是不晓得。”百云山摇了摇头。
段庆同样说不知道。
“哦,那侯爷可是错过了一件事情,记得当初侯爷初进京城之时,皇上身边有几个大红人,其中有一个叫秦牧的总是与侯爷做对,此次本将军奉命平叛,居然碰巧遇到了此人。
而此人,已经投靠福寿王了。
据说是被吏部官员分派到了海洲,被福寿王的军队活捉后,经不住打,就直接投降了。
本来本帅还想要让侯爷亲自处置的,既然侯爷离开了,那就命人推到菜市场腰斩吧!”
王锡说罢,就伸手招来亲兵,下达了命令。
不一会,海京城的菜市场大门口,就多了一具一分为二的尸体,虽然死者生前大呼,说自己曾是皇上身边的红人,要军士停手,不要杀他,不过那些军士根本就没有理会,只是将之抬到寒光闪闪的铡刀下,将之腰斩为二。
林敬之并不晓得这件事情,不过他却记得秦牧此人曾在一家酒楼中照着一位歌妓的前胸踢了一脚,将之踢的差点喘不上来气,如果他在场的话,估计也会要了秦牧的性命。
为什么只是匆忙留下一张纸条,林敬之连个招呼都没和王锡打,就急慌慌的离开?
原因很简单,他自上次回家又离府来海洲平叛后,已经有两个月有余了,当时唐郁香与林周氏就怀有了近六个月的身孕,林敬之扳着指头算了算,离二人临盆的日子只剩下了二十三天!
从海京城到洛城,相隔甚远,林敬之都不知道能不能赶在二人生小孩之前回到府中。
他出了海京城,没走几步,又遇到了熟人,正是胡娇奴。
胡娇奴身后还跟着数位武林打扮的高手,其中有两个人,手里分别提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头。
见到林敬之一行人,胡娇奴脸上闪过一丝讶异,显然是意外与林敬之碰在半路上的,先是瞄了一眼跟在林敬之身边的玉姨娘,胡娇奴轻轻摆了摆手,那两个人就把人头扔到了林敬之坐骑的脚下。
“姐夫,奴家帮你杀了仇家,你怎么谢谢人家呀?”
林敬之闻言一愣,朝着那两个人头瞧去,一个是女的,高高盘起的长发披散了开来,盖住了脸颊,好像没见过;另一个满脸灰尘,还沾染着血迹,瞧着有些熟悉,他还没认出那是谁来,玉姨娘突然一声惊呼,坐下马蹬蹬蹬,接连退了几步,“张少杰!”
“什么,真是少杰?”洪峰翻身下马,快步走上前去,把张少杰的脑袋拿起来擦了擦灰尘,然后呆在了当场。
果然,这颗人头果然是张少杰的! ↑返回顶部↑
不过他没高兴多久,就被跟在朱俊朱越二人身后的将领,一举拿下!
朱煦原本身手高强,但此时不但重伤未愈,而且寡不敌众,只是稍作抵抗,也同样被军士们拿绳索捆绑了起来。
福寿王与智武王相继被活捉,城内军队大乱,有一部分人稍作抵抗就乖乖投降,还有一部分是朱煦带出来的兵,绝不投降,骁勇异常,约莫一个时辰之后,全部血染战袍,战死杀场。
一直等投靠朝廷的叛军将海京城完全拿下,王锡才率领全军将士进入城池,来到城池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提审福寿王与智武王二人,问了没多久,王锡就下达命令,将流洲宣威将军郑胜拿下!
理由是郑胜曾和田机私下密谋造反,罪不容恕!
郑胜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没有反抗,任由军士把自己捆了,关进大牢。
拿下郑胜后,王锡下达命令,各城池官员若是投降,可以既往不咎,终于在五天之后,海洲各地官员全部投降,至此平息福寿王战争结束。
林敬之,百云山,还有段庆又过了几天,才抵达海京城,到了城中,百云山与段庆给王锡汇报大军所过之处的战事情况,林敬之此时有心事,没心情和王锡叙旧,等三人谈完话后,再找他时,只收到了亲兵递过来的一张纸条。
原来林敬之见海洲已经平定,就骑马离开了。
“你们二位可知道侯爷有何急事,居然这么匆忙的离开?”王锡望向百云山与段庆,疑惑的问道。
“不知道,下官前几天就察觉到侯爷似是有心事,不过到底是什么事情,却是不晓得。”百云山摇了摇头。
段庆同样说不知道。
“哦,那侯爷可是错过了一件事情,记得当初侯爷初进京城之时,皇上身边有几个大红人,其中有一个叫秦牧的总是与侯爷做对,此次本将军奉命平叛,居然碰巧遇到了此人。
而此人,已经投靠福寿王了。
据说是被吏部官员分派到了海洲,被福寿王的军队活捉后,经不住打,就直接投降了。
本来本帅还想要让侯爷亲自处置的,既然侯爷离开了,那就命人推到菜市场腰斩吧!”
王锡说罢,就伸手招来亲兵,下达了命令。
不一会,海京城的菜市场大门口,就多了一具一分为二的尸体,虽然死者生前大呼,说自己曾是皇上身边的红人,要军士停手,不要杀他,不过那些军士根本就没有理会,只是将之抬到寒光闪闪的铡刀下,将之腰斩为二。
林敬之并不晓得这件事情,不过他却记得秦牧此人曾在一家酒楼中照着一位歌妓的前胸踢了一脚,将之踢的差点喘不上来气,如果他在场的话,估计也会要了秦牧的性命。
为什么只是匆忙留下一张纸条,林敬之连个招呼都没和王锡打,就急慌慌的离开?
原因很简单,他自上次回家又离府来海洲平叛后,已经有两个月有余了,当时唐郁香与林周氏就怀有了近六个月的身孕,林敬之扳着指头算了算,离二人临盆的日子只剩下了二十三天!
从海京城到洛城,相隔甚远,林敬之都不知道能不能赶在二人生小孩之前回到府中。
他出了海京城,没走几步,又遇到了熟人,正是胡娇奴。
胡娇奴身后还跟着数位武林打扮的高手,其中有两个人,手里分别提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头。
见到林敬之一行人,胡娇奴脸上闪过一丝讶异,显然是意外与林敬之碰在半路上的,先是瞄了一眼跟在林敬之身边的玉姨娘,胡娇奴轻轻摆了摆手,那两个人就把人头扔到了林敬之坐骑的脚下。
“姐夫,奴家帮你杀了仇家,你怎么谢谢人家呀?”
林敬之闻言一愣,朝着那两个人头瞧去,一个是女的,高高盘起的长发披散了开来,盖住了脸颊,好像没见过;另一个满脸灰尘,还沾染着血迹,瞧着有些熟悉,他还没认出那是谁来,玉姨娘突然一声惊呼,坐下马蹬蹬蹬,接连退了几步,“张少杰!”
“什么,真是少杰?”洪峰翻身下马,快步走上前去,把张少杰的脑袋拿起来擦了擦灰尘,然后呆在了当场。
果然,这颗人头果然是张少杰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