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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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不差钱,选择余地就会多很多。
  扶梦扯过自己的行程单,点了俩日期:“唔,这两天我回一下萤火,录一首歌。”
  简约探头看了一眼:“行,我记下了。”
  初心:“什么歌呀?”
  扶梦:“掠影不总是说我微博粉丝涨得快但是不给福利吗?就之前你拍了几个vlog和放了几段我录歌的花絮,她们不满足。”
  初心:“昂!”
  扶梦笑了笑:“恰好七千万,我录一首歌给她们。”
  初心鼓掌:“瞧瞧这云淡风轻的措辞,高产的你!”
  简约麻溜安排:“发单曲?那我联系摘星的部门。”
  扶梦:“不用推,我直接放网上就行,不要那么大阵仗。”
  之前每一次发歌,摘星都很给面子,公司有的渠道全都给扶梦了。双方相得益彰,互惠互利。
  但这一回扶梦没想着收费:“免费吧,随便听随便下载。”
  简约“哦”了一声:“那我就找策划总监说一声,跟音乐平台的渠道对接还是要的。”
  扶梦点点头:“嗯,这事你看着安排。”
  各自分工,专业人士就是好。
  简约比了个手势:“ok。”
  走完秀后,扶梦又跟vs的人到了海边拍摄,这品牌还推她到了某杂志作下一期封面。
  忙活许久,才结束了这个工作。
  至于那个包藏祸心的垃圾杂志《malus》,定下的扶梦封面自然不能再用,不仅如此,摘星还将这个杂志告上了法庭。
  但同样需要等待,这又不是立即就能开始的。
  就像是边雁,这位已经消失在扶梦视线范围里的人,目前正被摘星以盗窃起诉。
  一首歌,如扶梦当前的水平,也不过是均价十万。特别要求的会贵一些,但也没高到哪里去。她赚钱的大头其实是后续歌曲发布后的分红。
  这还是词曲都出自她手的缘故,如果只有词或曲,那作者也不过是能有个五六万罢了。同样,这样的创作人需要水平很高并小有名气。
  创作者很穷,很多人养活不了自己,只能将写歌当做·爱好和兼·职。
  但边雁偷了三首歌,其中两首卖给林雪宁的价格极高,远超盗窃罪量刑标准的最高要求,数额特别巨大。
  最后量刑要看法官,边雁目前还未开审。
  扶梦已经忽略此人了。
  有法律在,她跑不了。
  没必要再为此人浪费自己的时间和心力。
  就是,扶梦看着又多了新信息的手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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