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71,良人相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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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是一条分水岭。
  我发现现在的自己不化妆根本不敢出去见人。肤色变得暗淡,眼角处有了些许细纹,每次洗头,头发一抓就是一大把。
  虽然低血糖症状似乎不治而愈,可自己隐隐约约感觉着身体某些机能正在退化。
  面对苍老,谁都无能为力。
  但我开始学会了包装自己,让那些名贵的化妆品来掩盖自己所有的因为岁月而变得不堪的痕迹。
  我学会了淡泊,也看淡了世俗。
  我学会了化妆,学会了配搭衣服,习惯了高跟鞋和戴着面具生活。每当我化好了妆,披上了厚厚的保护色,我便拥有着看起来就如同20岁女生那般精致的皮肤。
  我买了一台劳斯莱斯幻影,落地价1072万,我刷卡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
  我甚至看到那两个年轻销售员的眼神里散发的仰慕之情。
  她们言姐前言姐后的,态度谦逊卑微,语气温和细软。我看到她们努力讨好的样子,突然想起当年的自己,不禁感慨:曾经的我在那些有钱人的眼里,是多么卑微的存在。
  公司依旧保持高速增长,身为股东的李胜杰老李,诸墨一直都保持着联系。
  除了傅思君。
  他从来都不来开会,也一直处于失联的状态。每季度分红的时候,公司的财务就给他的账户打款,从来没有见到他的回复。
  直到诸墨订婚那天,我才又一次见到傅思君,他还是吊儿郎当的模样。
  远远看到他的时候,他的面容依旧俊朗,虽然嘴角处多了一些胡渣子,可仍旧难掩那肆意绽放的魅力。
  他看到我时候,先是一愣,也没有和我打招呼。而是静静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低着头!
  台上的诸墨和他的未婚妻致词时,气氛美好浪漫,终归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片片粉色的玫瑰花瓣洒在他们的头顶,灯光下的他们,交换钻戒,宣告一生。
  我们鼓掌,欢呼,祝福……
  宴会结束的时候,我还是没法控制我自己,拿着手提包走到傅思君那一桌。我可以对全世界残忍,可是我却无法不对他温柔。
  只有在他面前,我才能变成自己。
  “渣男!你还没死啊?”
  他抬起眼眸,久久没有开口……
  我只看见他眼眶泛红,似乎在这两年里,他经历了许多。
  我不舍得多问一句,就好像多年前的那个晚上,他将我抱在怀中,温暖着一无所有的我。
  那时的我,几乎溺死在那片灰色里。
  是他让我有了色彩。
  那天晚上他自始自终都没有说话,我和他一起躺在床上。
  他背对着我,而我却紧紧地搂住他。
  他不想说话,我就不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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