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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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特别喜欢!”
  晴天回答的毫不犹豫。
  现在这些人头在晴天眼里已经不再狰狞,相反显得十分美丽动人。
  这是金钱的味道。
  足足三百万美金!
  这种礼物怎么会不好?
  晴天提着箱子去神父那里换了钱,不过被神父抽成了百分之十,剩下的人全部都在一张卡里,随时可以取。
  从他们这里出去外面兑奖比较麻烦,但如果是去神父那里的话就要简单的多。神父除去做军火生意之外,也是做这些赏金生意的,据说每隔一个月就要去领一大笔奖,光是靠抽成费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不过百分之十也算是友情价了,换了别的人来,恐怕抽一半都是有的。
  要怎么用这笔钱呢?
  晴天想了想,决定还是给乌云买一些衣服,或者再买一些护手霜或者祛除疤痕的东西。
  也许乌云自己不介意身上的疤,但是晴天每一次看见都觉得好像长在自己身上一样,十分心疼。或者,干脆去医生那里做个去疤的手术也可以啊。
  晴天想了许多许多,脸上的笑容也越发真实。
  他已经打听过了,陈庸也是坐今天早上的船走的,也就是说,接下来的日子又是他和乌云两个人一起过了。
  陈庸和他不一样。
  陈庸不是这个城市土生土长的人,他在外面还有产业,也有自己的生意,不能毫无顾忌的陪在乌云身边,但是自己可以。
  就算现在乌云和陈庸关系好,但他们两个又不是情.人,撑死也就是个床伴,乌云也说过希望自己去爱他,这么一来也就意味着我也是有机会的。
  晴天低头看了看自己,微微叹了口气。
  虽然他长高了一点点,但是这么一点点根本不算什么啊。
  还是要多吃饭,多运动才行。
  走到c街的时候,晴天打算去买一束花。
  他们住的房子很小,不过晴天没有想要换房子的想法。
  不换房子,他和乌云是睡在一张床上的,换了房子,他可能就要和乌云分开了。
  他才不要。
  不过房子还是有点太小了,看起来没有什么生气,每天放一束花的话,应该会让房子看起来漂亮很多。
  晴天的审美能力可比乌云强多了。
  “玫瑰怎么卖?”晴天询问花店的老板。
  花店老板是个身材高挑的白人美女,眼角处有一个蜘蛛的刺青,看起来又妖媚又动人。
  晴天打听出来的情报里就有这个花店老板的消息。
  真正的战场女军官,不过同伴几乎全部战死,她退役之后也难以适应外面的生活,所以主动来到这个城市安家,开了个花店。据说想要对她动手动脚的人都被她杀掉做花肥了,不然花不能开的这么漂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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