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触摸黑暗(1 / 4)
大约一年之前,我的世界陷入了黑暗。
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亲人的我,由于强烈的精神刺激导致双目失明。这种心因性失明,可能会持续一生,但也可能会在某天突然康复。怀抱着这样的希望,我从导盲犬培训中心领回一只一岁半的拉布拉多,开始了独居生活。
我为导盲犬取名叫小彻,它聪明而温柔,在最初的日子里,每当我因伤感和绝望流下眼泪,小彻就会蹲坐在一旁轻轻舔我的手,呜呜叫着,安慰着我。在小彻的帮助下,我渐渐适应了在黑暗中生活,并且利用每日早饭及晚饭后的时间在家附近散步,因为医生说保持良好的心情是复明的重要因素。
有小彻在,一切都很好。
不过从来没豢养过宠物的我,被气味的问题困扰着,虽然小彻是短毛犬,而且被我收拾得很干净,但是仍然无法完全消除小动物特有的味道,因此阳台的窗子我每日都留一条小小的缝隙用来通风。至于安全问题则在考虑之外,因为我觉得我没有什么被偷被抢的价值。
今天也一样,带着小彻在附近的街心公园中漫步。
******
与那双手的相遇,被我认为是命运的邂逅。
那天从化学实验室下班回来,结束了一天疲累工作的我,百无聊赖地坐在街心花园的石凳上,观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这是我释放压力的独特方式。
不要以为我是色情狂之类的可疑人物,因为我的观望点只是“手”这一器官而已,至于面部相貌与身材之类的问题不在我考虑范围内,对于人的手我怀抱着一种独特的狂热,我认为那是人身体上最智慧与美丽的器官,手是除去大脑之外唯一能将人与动物完全区分开的事物,靠一双灵活的手,人类才得以使用各种工具。
就算有一天,鱼、狗、猫、虫子或者别的什么生物获得了与人类一样发达的大脑,想必它们也不可能灵活地用双手去敲击键盘、裁剪衣服、烹制美食……
手,才是先决条件。
和往常一样,今天我也没有遇到合适的手,神色匆匆的行人们,他们的手和他们的神情一样,被都市生活压榨得干瘪而呆板。
直到我听见有人呼唤我的名字。
“小彻,慢一点,我跟不上了。”
小彻?
我好奇地回过头。
我的全名当然不叫这个,不过是幼年时妈妈用作小名,这般随意称呼我而已。
令我郁闷的是,叫小彻的那位似乎是一只奶黄色的拉布拉多导盲犬,它一副元气十足的样子,拉着它的主人快速行走着。正要离开时,我的目光落在拉着牵引绳的那只手上。
一只完美的手,纤细白皙,手指颀长,小巧的关节显得灵活而聪慧,皮肤看起来十分细嫩,可能因为是盲人的缘故,不经常从事体力劳动,才会拥有这样养尊处优的手,但又不像那些大小姐的手一样傲慢冷峻。这样的一只手,被牵引绳缠绕了两圈,勒得稍稍泛红,令我顿生怜惜之情,想去将它解救出来,就像勇士解救被恶龙绑架的公主一样。
就是这样,我下定决心,起身跟了上去。
******
今天小彻似乎很烦躁。
从街心公园走出来回家的这一路上,小彻动不动就突然停下脚步,拉着我在原地一边转圈,一边示威般地向着什么方向低吼。
于是我干脆和小彻一起站定了,用我看不见的眼睛四下里打量着。
黄昏的街道仍然能感觉到余晖的温暖,路上很安静,听不见车行或有人走动的声音。
“有谁在那里吗,小彻?”我蹲下身抚摸着小彻的头,轻声询问道。
“呜呜……”小彻发出低沉的声音,但因为感觉到我的安抚,重又平静下来,拉着我步态坚定地向家去了。
“就算有小偷强盗,有小彻在也不怕的。”我这样对小彻说。
回到家里,我解开小彻的牵引绳,便放它去吃东西,门口的食盆里装着狗香肠,我每天出门前都会备好放在那里,作为小彻将我平安带回家的奖励。 ↑返回顶部↑
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亲人的我,由于强烈的精神刺激导致双目失明。这种心因性失明,可能会持续一生,但也可能会在某天突然康复。怀抱着这样的希望,我从导盲犬培训中心领回一只一岁半的拉布拉多,开始了独居生活。
我为导盲犬取名叫小彻,它聪明而温柔,在最初的日子里,每当我因伤感和绝望流下眼泪,小彻就会蹲坐在一旁轻轻舔我的手,呜呜叫着,安慰着我。在小彻的帮助下,我渐渐适应了在黑暗中生活,并且利用每日早饭及晚饭后的时间在家附近散步,因为医生说保持良好的心情是复明的重要因素。
有小彻在,一切都很好。
不过从来没豢养过宠物的我,被气味的问题困扰着,虽然小彻是短毛犬,而且被我收拾得很干净,但是仍然无法完全消除小动物特有的味道,因此阳台的窗子我每日都留一条小小的缝隙用来通风。至于安全问题则在考虑之外,因为我觉得我没有什么被偷被抢的价值。
今天也一样,带着小彻在附近的街心公园中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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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那双手的相遇,被我认为是命运的邂逅。
那天从化学实验室下班回来,结束了一天疲累工作的我,百无聊赖地坐在街心花园的石凳上,观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这是我释放压力的独特方式。
不要以为我是色情狂之类的可疑人物,因为我的观望点只是“手”这一器官而已,至于面部相貌与身材之类的问题不在我考虑范围内,对于人的手我怀抱着一种独特的狂热,我认为那是人身体上最智慧与美丽的器官,手是除去大脑之外唯一能将人与动物完全区分开的事物,靠一双灵活的手,人类才得以使用各种工具。
就算有一天,鱼、狗、猫、虫子或者别的什么生物获得了与人类一样发达的大脑,想必它们也不可能灵活地用双手去敲击键盘、裁剪衣服、烹制美食……
手,才是先决条件。
和往常一样,今天我也没有遇到合适的手,神色匆匆的行人们,他们的手和他们的神情一样,被都市生活压榨得干瘪而呆板。
直到我听见有人呼唤我的名字。
“小彻,慢一点,我跟不上了。”
小彻?
我好奇地回过头。
我的全名当然不叫这个,不过是幼年时妈妈用作小名,这般随意称呼我而已。
令我郁闷的是,叫小彻的那位似乎是一只奶黄色的拉布拉多导盲犬,它一副元气十足的样子,拉着它的主人快速行走着。正要离开时,我的目光落在拉着牵引绳的那只手上。
一只完美的手,纤细白皙,手指颀长,小巧的关节显得灵活而聪慧,皮肤看起来十分细嫩,可能因为是盲人的缘故,不经常从事体力劳动,才会拥有这样养尊处优的手,但又不像那些大小姐的手一样傲慢冷峻。这样的一只手,被牵引绳缠绕了两圈,勒得稍稍泛红,令我顿生怜惜之情,想去将它解救出来,就像勇士解救被恶龙绑架的公主一样。
就是这样,我下定决心,起身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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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彻似乎很烦躁。
从街心公园走出来回家的这一路上,小彻动不动就突然停下脚步,拉着我在原地一边转圈,一边示威般地向着什么方向低吼。
于是我干脆和小彻一起站定了,用我看不见的眼睛四下里打量着。
黄昏的街道仍然能感觉到余晖的温暖,路上很安静,听不见车行或有人走动的声音。
“有谁在那里吗,小彻?”我蹲下身抚摸着小彻的头,轻声询问道。
“呜呜……”小彻发出低沉的声音,但因为感觉到我的安抚,重又平静下来,拉着我步态坚定地向家去了。
“就算有小偷强盗,有小彻在也不怕的。”我这样对小彻说。
回到家里,我解开小彻的牵引绳,便放它去吃东西,门口的食盆里装着狗香肠,我每天出门前都会备好放在那里,作为小彻将我平安带回家的奖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