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2 / 4)
9参见徐扶明《元代杂剧艺术》,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
10商韬《论元代杂剧》,齐鲁出版社,1986年。
参见许金榜《元杂剧概论》、王国维《宋元戏剧考》,梁启超《小说丛话》。
参见徐扶明《元代杂剧艺术》,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
钟嗣成等《录鬼簿》(外四种),朱权《太和正音谱》,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
商韬《论元代杂剧》,齐鲁出版社,1986年。
参见顾肇仓《元代杂剧》,作家出版社,1962年;顾学颉《元明杂剧》,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
据《元杂剧概论》附录《现存元杂剧作品及其作者》。
三史编纂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七月,初立翰林国史院,以金末状元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王鹗请立史局,纂修先朝《实录》及《辽》、《金》二史,并推荐史天泽、耶律铸、王文统等监修《国史》和《辽》、《金》二史1,此为首次议修《国史》和《辽》、《金》史。但忽必烈即位后,百废待兴,修史工作未能立即进行。
至元元年(1264),商挺“入拜参知政事。建议史事,附修《辽》、《金》二史,宜令王鹗、李冶、徐世隆、高鸣、胡祗统、周砥等为之,甚合帝意”2。王鹗也上奏称:“自古帝王得失兴废,班班可考者,以有史在。我国家以神武定四方,天戈所临,罔不臣属,皆太祖庙谟雄断所致。若不乘时纪录,恐岁久渐至遗忘。《金实录》尚存,善政颇多;辽史散逸,尤为未备。宁可亡人之国,不可亡人之史。若史馆不立,后世亦不知有今日。”3建议置局纂修《实录》,附修《辽》、《金》二史。并荐李冶、李昶、王磐、徐世隆、高鸣、徒单公履、郝经、杨恕、孟攀鳞、王恽、雷膺、周砥、阎复、胡祗统、孟棋、刘光等入史馆。二月,敕选儒士编修《国史》。此为世祖时第二次议修《辽》、《金》史。
至元十三年(1276),翰林学士李架奉诏召宋士至临安,董文炳对他说:“国可灭,史不可没。宋十六主,有天下三百余年,其太史所记俱在史馆,宜收以备典礼。”乃得宋史及诸注记五千余册,归国史院4。
灭宋后,又议修《辽》、《金》、《宋》三史。则《辽》、《金》二史已议至三次,并首次议及,《宋史》。但因政事倥偬,议而未行。
仁宗、文宗时期,三史修纂一再议而不行。仁宗时,平章政事、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李孟曾请修《宋史》;应奉翰林文字、兼国史院编修官袁桷也上《修辽金宋史搜访遗书条例事状》于翰林国史院,指出:“伏读先朝圣训,屡命史官纂修《辽》、《金》、《宋》史,因循未就。推原前代亡国之史,皆系一统之后,史官所成。”并详列纂修《宋史》所应采择的书目,分类条析。他说:“凡所具遗书,散在东南,日就湮没。或得搜访,或得给笔札传录,庶能成书,以备一代之史。”时“文书阙略,辽、金为甚”。修史工作依然停留在议论和搜求三史遗文阶段。英宗至治年间(1321~1323),右丞相拜住监修国史,锐欲撰修三史,并责成于袁桷。桷“亦奋然自任,条具凡例,及所当用典册”,并“请购求《辽》、《金》、《宋》三史遗书”5。后英宗被害,事不果行。
文宗天历(1328~1329)、至顺(1330~1332)年间,屡诏史馆纂修三史,又因“互以分合论正统,莫克有定”,依旧不能进行。
正统之争早在世祖时期即已开始。参与讨论和著书陈己见者有杨奂,著《正统论》、《正统八例序》;姚燧,著《国统离合表》;倪士毅,著《历代帝王传授图说》;王理,著《三史正统论》;修端,著《宋辽金正统辨》;杨维桢,著《正统辨》;王祎著《正统论》等。
有关三史义例,有两种意见:
一主以《晋书》为例,自唐以降,五代相承,宋受向禅;以南宋比之为东晋,为正统;则辽、金犹刘渊的汉、石勒的赵、苻坚的前秦、姚苌的后秦例,入载记。
一主依《南北史》例,以五代为南史;辽、金为北史;北宋为宋史;南宋为南史。两派各持己见,争论不休。此既是学术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它牵涉到如何看待元朝对全国统治的问题。辽、金、宋三朝地位不能最后确定,三史便无法纂修,这是三史修纂长期议而不行的根本原因所在。此外,修史人才短缺,资料散失、经费不足也是元朝三史修纂岁月迁延的部分原因。
三史纂修的一再拖延,引起了不少儒臣的非议,泰定帝时,理学大师吴澄指出:“辽、金、宋史,先朝累有圣旨纂修,旷日引年,未睹成效,使前代得失无闻,圣朝之著述不见,恐贻后悔,君子耻之。”6熟知三史掌故的谢端也“尝以不克纂述三史为憾”。
元顺帝即位后,翰林学士承旨、知经筵事、康里人蠖蠖首以修三史为言。“一日进读司马光《资治通鉴》,因言国家当及斯时修辽、金、宋三史,岁久恐致阙逸”7。至元六年(1340),权臣伯颜被贬黜,脱脱为相,锐意改革,励精图治。于是,群臣也相继再议修史事。
至正二年(1342),经筵检讨官、临川人危素移书中书右丞贺太平(惟一)。他在《上贺相公论史书》中指出:“三国上下数百年间,其事泯然不见于简策,岂非圣朝之阙典欤!”太平力赞其事。
三年(1343)三月,顺帝下诏纂修三史,诏书称:“这三国为圣朝所取制度、典章、治乱、兴亡之由,恐因岁久散失,合遴选文臣,分史置局,篝修成书,以见祖宗盛德得天下辽、金、宋三国之由,垂鉴后世,做一代盛典。交翰林国史院分局纂修,职专其事。”8于是起用宿彦,任命编修官,正式置局编修。
设都总裁一人,以右丞相脱脱担任。
总裁官六人:中书平章政事铁木儿塔识(铁睦尔达世)、中书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张起岩、翰林学士欧阳玄、侍御史吕思诚、翰林侍讲学士揭侯斯。
纂修官四人:崇文太监廉惠山海牙、翰林直学士王沂、秘书著作左郎徐曷、国史院编修官陈绎曾。
提调官十三人:中书右丞伯颜,中书左丞姚庸,参议中书省事长仙、吕彬,中书右司郎中悟良哈台,中书左司郎中赵守礼,中书左司员外郎俣哲笃、何执礼,右司都事观音奴,左司都事乌古孙良桢,礼部尚书王守诚,工部尚书丁元,礼部侍郎老老、杜秉彝。
《修三史诏》对资料、经费问题也作了安排。命令各行省广泛搜集资料,诏称:“这三国实录、野史、传记、碑文、行实,多散在四方,交行省及各处正官提调,多方购求,许诸人呈献,量给价值,咨达省部,送付史馆,以备采择。合用纸札、笔墨,一切供需物色,于江西、湖广、江浙、河南省所辖学院并贡士庄钱粮,除祭祀、廪膳、科举、修理存留外,都交起解将来,以备史馆用度。”
初经费不足,脱脱深以为忧,有人建议说“此易耳!江南三省南宋田,颇有‘贡士庄’钱粮者,各桩寄累年,仓库盈积,有司亦尝借用之,此项钱粮以为修史费,孰日不然”9。于是经费得以解决。
争论已久的正统问题,再一次提上日程。时待诏王理主辽、金为《北史》,北宋为《宋史》,南宋为《南宋史》,王祎则主张以辽、宋、金依三国魏、蜀、吴例。他说:“金虽据有中原,不可谓居天下之正;宋既南渡,不可谓合天下于一。其事适类于魏、蜀、吴、东晋、后魏之际,是非难明,而正于是又绝矣。自辽并于金,金并于元,元又并南宋,然后居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而复正其统。”脱脱兼采二王之说,独断曰:“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至此,争论半个多世纪的义例问题得以解决,“议者遂息”。于是,乃立三史凡例。
一、帝纪: ↑返回顶部↑
10商韬《论元代杂剧》,齐鲁出版社,1986年。
参见许金榜《元杂剧概论》、王国维《宋元戏剧考》,梁启超《小说丛话》。
参见徐扶明《元代杂剧艺术》,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
钟嗣成等《录鬼簿》(外四种),朱权《太和正音谱》,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
商韬《论元代杂剧》,齐鲁出版社,1986年。
参见顾肇仓《元代杂剧》,作家出版社,1962年;顾学颉《元明杂剧》,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
据《元杂剧概论》附录《现存元杂剧作品及其作者》。
三史编纂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七月,初立翰林国史院,以金末状元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王鹗请立史局,纂修先朝《实录》及《辽》、《金》二史,并推荐史天泽、耶律铸、王文统等监修《国史》和《辽》、《金》二史1,此为首次议修《国史》和《辽》、《金》史。但忽必烈即位后,百废待兴,修史工作未能立即进行。
至元元年(1264),商挺“入拜参知政事。建议史事,附修《辽》、《金》二史,宜令王鹗、李冶、徐世隆、高鸣、胡祗统、周砥等为之,甚合帝意”2。王鹗也上奏称:“自古帝王得失兴废,班班可考者,以有史在。我国家以神武定四方,天戈所临,罔不臣属,皆太祖庙谟雄断所致。若不乘时纪录,恐岁久渐至遗忘。《金实录》尚存,善政颇多;辽史散逸,尤为未备。宁可亡人之国,不可亡人之史。若史馆不立,后世亦不知有今日。”3建议置局纂修《实录》,附修《辽》、《金》二史。并荐李冶、李昶、王磐、徐世隆、高鸣、徒单公履、郝经、杨恕、孟攀鳞、王恽、雷膺、周砥、阎复、胡祗统、孟棋、刘光等入史馆。二月,敕选儒士编修《国史》。此为世祖时第二次议修《辽》、《金》史。
至元十三年(1276),翰林学士李架奉诏召宋士至临安,董文炳对他说:“国可灭,史不可没。宋十六主,有天下三百余年,其太史所记俱在史馆,宜收以备典礼。”乃得宋史及诸注记五千余册,归国史院4。
灭宋后,又议修《辽》、《金》、《宋》三史。则《辽》、《金》二史已议至三次,并首次议及,《宋史》。但因政事倥偬,议而未行。
仁宗、文宗时期,三史修纂一再议而不行。仁宗时,平章政事、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李孟曾请修《宋史》;应奉翰林文字、兼国史院编修官袁桷也上《修辽金宋史搜访遗书条例事状》于翰林国史院,指出:“伏读先朝圣训,屡命史官纂修《辽》、《金》、《宋》史,因循未就。推原前代亡国之史,皆系一统之后,史官所成。”并详列纂修《宋史》所应采择的书目,分类条析。他说:“凡所具遗书,散在东南,日就湮没。或得搜访,或得给笔札传录,庶能成书,以备一代之史。”时“文书阙略,辽、金为甚”。修史工作依然停留在议论和搜求三史遗文阶段。英宗至治年间(1321~1323),右丞相拜住监修国史,锐欲撰修三史,并责成于袁桷。桷“亦奋然自任,条具凡例,及所当用典册”,并“请购求《辽》、《金》、《宋》三史遗书”5。后英宗被害,事不果行。
文宗天历(1328~1329)、至顺(1330~1332)年间,屡诏史馆纂修三史,又因“互以分合论正统,莫克有定”,依旧不能进行。
正统之争早在世祖时期即已开始。参与讨论和著书陈己见者有杨奂,著《正统论》、《正统八例序》;姚燧,著《国统离合表》;倪士毅,著《历代帝王传授图说》;王理,著《三史正统论》;修端,著《宋辽金正统辨》;杨维桢,著《正统辨》;王祎著《正统论》等。
有关三史义例,有两种意见:
一主以《晋书》为例,自唐以降,五代相承,宋受向禅;以南宋比之为东晋,为正统;则辽、金犹刘渊的汉、石勒的赵、苻坚的前秦、姚苌的后秦例,入载记。
一主依《南北史》例,以五代为南史;辽、金为北史;北宋为宋史;南宋为南史。两派各持己见,争论不休。此既是学术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它牵涉到如何看待元朝对全国统治的问题。辽、金、宋三朝地位不能最后确定,三史便无法纂修,这是三史修纂长期议而不行的根本原因所在。此外,修史人才短缺,资料散失、经费不足也是元朝三史修纂岁月迁延的部分原因。
三史纂修的一再拖延,引起了不少儒臣的非议,泰定帝时,理学大师吴澄指出:“辽、金、宋史,先朝累有圣旨纂修,旷日引年,未睹成效,使前代得失无闻,圣朝之著述不见,恐贻后悔,君子耻之。”6熟知三史掌故的谢端也“尝以不克纂述三史为憾”。
元顺帝即位后,翰林学士承旨、知经筵事、康里人蠖蠖首以修三史为言。“一日进读司马光《资治通鉴》,因言国家当及斯时修辽、金、宋三史,岁久恐致阙逸”7。至元六年(1340),权臣伯颜被贬黜,脱脱为相,锐意改革,励精图治。于是,群臣也相继再议修史事。
至正二年(1342),经筵检讨官、临川人危素移书中书右丞贺太平(惟一)。他在《上贺相公论史书》中指出:“三国上下数百年间,其事泯然不见于简策,岂非圣朝之阙典欤!”太平力赞其事。
三年(1343)三月,顺帝下诏纂修三史,诏书称:“这三国为圣朝所取制度、典章、治乱、兴亡之由,恐因岁久散失,合遴选文臣,分史置局,篝修成书,以见祖宗盛德得天下辽、金、宋三国之由,垂鉴后世,做一代盛典。交翰林国史院分局纂修,职专其事。”8于是起用宿彦,任命编修官,正式置局编修。
设都总裁一人,以右丞相脱脱担任。
总裁官六人:中书平章政事铁木儿塔识(铁睦尔达世)、中书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张起岩、翰林学士欧阳玄、侍御史吕思诚、翰林侍讲学士揭侯斯。
纂修官四人:崇文太监廉惠山海牙、翰林直学士王沂、秘书著作左郎徐曷、国史院编修官陈绎曾。
提调官十三人:中书右丞伯颜,中书左丞姚庸,参议中书省事长仙、吕彬,中书右司郎中悟良哈台,中书左司郎中赵守礼,中书左司员外郎俣哲笃、何执礼,右司都事观音奴,左司都事乌古孙良桢,礼部尚书王守诚,工部尚书丁元,礼部侍郎老老、杜秉彝。
《修三史诏》对资料、经费问题也作了安排。命令各行省广泛搜集资料,诏称:“这三国实录、野史、传记、碑文、行实,多散在四方,交行省及各处正官提调,多方购求,许诸人呈献,量给价值,咨达省部,送付史馆,以备采择。合用纸札、笔墨,一切供需物色,于江西、湖广、江浙、河南省所辖学院并贡士庄钱粮,除祭祀、廪膳、科举、修理存留外,都交起解将来,以备史馆用度。”
初经费不足,脱脱深以为忧,有人建议说“此易耳!江南三省南宋田,颇有‘贡士庄’钱粮者,各桩寄累年,仓库盈积,有司亦尝借用之,此项钱粮以为修史费,孰日不然”9。于是经费得以解决。
争论已久的正统问题,再一次提上日程。时待诏王理主辽、金为《北史》,北宋为《宋史》,南宋为《南宋史》,王祎则主张以辽、宋、金依三国魏、蜀、吴例。他说:“金虽据有中原,不可谓居天下之正;宋既南渡,不可谓合天下于一。其事适类于魏、蜀、吴、东晋、后魏之际,是非难明,而正于是又绝矣。自辽并于金,金并于元,元又并南宋,然后居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而复正其统。”脱脱兼采二王之说,独断曰:“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至此,争论半个多世纪的义例问题得以解决,“议者遂息”。于是,乃立三史凡例。
一、帝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