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3 / 4)
不过,豫章长公主不想扫了儿子的兴致。毕竟这么多年,儿子流露出娶妻意思的,也才两个人。另一个明显不可能了,这一个只要能过得去,她都想遂了儿子的愿。
苏邺能猜到母亲的心思,他忙解释道:“是走丢过,不过倒也没吃多少苦。收养她的,也是书香门第。她是个极有才气的姑娘。”
他这话一说,豫章长公主略略放心。养在书香门第,想必规矩人品不会差到哪里。儿子苏邺饱读诗书,能得他一句“极有才气”,想来那位方十四姑娘确实是有才之人。
豫章长公主点一点头:“那好,改日,我就去提亲。”
苏邺却道:“多谢母亲,我想,还是越早越好吧。”他略一迟疑,续道:“我想早些娶了她。”——他怕等得久了,会再生变故。
豫章长公主讶然,她没想到儿子竟这般急切。她含笑点一点头:“好。”
她很好奇,那位长在书香门第极有才气的方十四娘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姑娘,能入得苏邺的眼。
———————————————————————————————————————
凌雁坐在窗下,盯着外面的柳树发呆。她还不大能适应自己的新身份——方家十四姑娘,方招福。
叫了十几年的凌雁,突然告诉她,她姓方,叫招福,还真是让人难以接受啊。
这几天变故太多,多得教她措手不及。
在凌雁的记忆里,只有疼爱她的爹娘。凌家有个书肆,不大,书很多。她从小看了不少书,对话本子极有兴趣。她也曾偷偷写过几本,交给好友,代为印制,就在书肆售卖,卖的还不错。
她怎么也想不到,话本子里的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
凌雁偷写话本子,自然瞒不过爹娘的眼睛。她见瞒不过,也就老老实实交代了。
凌老爹略略看了她写的话本子,故事如何暂且不论,主旨都是教人忠君爱国或是一心向善的。凌老爹见没有不妥之处,就撒手不再管了,甚至还会帮她印制。
不过两三年的光景,“独脚雁”便在书坊间有了些名头。很少有人能猜到,独脚雁实际上是个十几岁的姑娘。
凌雁自十三岁起,就扮了男装,到书肆去帮忙。书肆伙计,都直接以“少东家”来称呼她。
凌老爹对此并不反对,凌家只有一个女儿,书肆自然是要交到她手上的。见女儿一天天长大,他寻思着可以给她招个上门女婿。
只是上门女婿并不好招。
凌雁十五岁,情窦初开,看上了书肆里的一个客人。
她当时并不知道这位苏公子是何许人也。
她只知道苏公子认真温柔、长的好看,就是话本子里的翩翩佳公子。她希望她能天天看见他。
其实苏邺原本进凌家书肆,只是听说这里有一本古籍的珍本。然而细问之后才得知,那本古籍已经被人买走了。他失望之余,本该转身离去,但是他想着进店铺空手而归,不大礼貌,就随手拿了卖的最好的几本书,付钱后离去。
回到家后,他开始翻阅这据说是京城最流行的话本子。翻开话本,他却发现了夹在书册里的银票。
对他而言,不算多,一百两。但是对这银票的主人而言,恐怕不是一笔小钱。
苏邺当即便要教人送还回去。可看看天色,估计店铺早就打烊了,不如明日再送好了。他将银票放到一边,看起话本子。
这故事倒也跌宕起伏,文笔也算瑰丽,只是中间有许多不合常理的部分,尤其是对权贵之家的描写,更是给人一种荒诞感。
次日,苏邺亲自去送还银票。他扬起手里的话本子,温声说道:“这是昨日在贵店买的……”
他话未说完,身形纤瘦的少东家就抬起头应道:“怎么?是书页破损,还是油印问题?书肆的规矩,包换不包退。”
苏邺垂眸看向这个比自己低了快一头的少东家,从对方慧黠的眼睛,到小巧的下巴,再到白皙的脖颈,他愣了一愣,微微一笑:“不是书页问题,是话本子本身的问题。” ↑返回顶部↑
苏邺能猜到母亲的心思,他忙解释道:“是走丢过,不过倒也没吃多少苦。收养她的,也是书香门第。她是个极有才气的姑娘。”
他这话一说,豫章长公主略略放心。养在书香门第,想必规矩人品不会差到哪里。儿子苏邺饱读诗书,能得他一句“极有才气”,想来那位方十四姑娘确实是有才之人。
豫章长公主点一点头:“那好,改日,我就去提亲。”
苏邺却道:“多谢母亲,我想,还是越早越好吧。”他略一迟疑,续道:“我想早些娶了她。”——他怕等得久了,会再生变故。
豫章长公主讶然,她没想到儿子竟这般急切。她含笑点一点头:“好。”
她很好奇,那位长在书香门第极有才气的方十四娘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姑娘,能入得苏邺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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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雁坐在窗下,盯着外面的柳树发呆。她还不大能适应自己的新身份——方家十四姑娘,方招福。
叫了十几年的凌雁,突然告诉她,她姓方,叫招福,还真是让人难以接受啊。
这几天变故太多,多得教她措手不及。
在凌雁的记忆里,只有疼爱她的爹娘。凌家有个书肆,不大,书很多。她从小看了不少书,对话本子极有兴趣。她也曾偷偷写过几本,交给好友,代为印制,就在书肆售卖,卖的还不错。
她怎么也想不到,话本子里的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
凌雁偷写话本子,自然瞒不过爹娘的眼睛。她见瞒不过,也就老老实实交代了。
凌老爹略略看了她写的话本子,故事如何暂且不论,主旨都是教人忠君爱国或是一心向善的。凌老爹见没有不妥之处,就撒手不再管了,甚至还会帮她印制。
不过两三年的光景,“独脚雁”便在书坊间有了些名头。很少有人能猜到,独脚雁实际上是个十几岁的姑娘。
凌雁自十三岁起,就扮了男装,到书肆去帮忙。书肆伙计,都直接以“少东家”来称呼她。
凌老爹对此并不反对,凌家只有一个女儿,书肆自然是要交到她手上的。见女儿一天天长大,他寻思着可以给她招个上门女婿。
只是上门女婿并不好招。
凌雁十五岁,情窦初开,看上了书肆里的一个客人。
她当时并不知道这位苏公子是何许人也。
她只知道苏公子认真温柔、长的好看,就是话本子里的翩翩佳公子。她希望她能天天看见他。
其实苏邺原本进凌家书肆,只是听说这里有一本古籍的珍本。然而细问之后才得知,那本古籍已经被人买走了。他失望之余,本该转身离去,但是他想着进店铺空手而归,不大礼貌,就随手拿了卖的最好的几本书,付钱后离去。
回到家后,他开始翻阅这据说是京城最流行的话本子。翻开话本,他却发现了夹在书册里的银票。
对他而言,不算多,一百两。但是对这银票的主人而言,恐怕不是一笔小钱。
苏邺当即便要教人送还回去。可看看天色,估计店铺早就打烊了,不如明日再送好了。他将银票放到一边,看起话本子。
这故事倒也跌宕起伏,文笔也算瑰丽,只是中间有许多不合常理的部分,尤其是对权贵之家的描写,更是给人一种荒诞感。
次日,苏邺亲自去送还银票。他扬起手里的话本子,温声说道:“这是昨日在贵店买的……”
他话未说完,身形纤瘦的少东家就抬起头应道:“怎么?是书页破损,还是油印问题?书肆的规矩,包换不包退。”
苏邺垂眸看向这个比自己低了快一头的少东家,从对方慧黠的眼睛,到小巧的下巴,再到白皙的脖颈,他愣了一愣,微微一笑:“不是书页问题,是话本子本身的问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