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2 / 2)
“唉,怎么会没变化呢,想当年走在街上也是有姑娘给我扔手绢的,可是现在,唉!果然是岁月不饶人啊!”明光看着水面上胡子拉碴的脸庞,咸菜干一样的衣服,重重的叹了口气。
“额,师叔,您老人家只要刮了胡子,换身衣服,还是挺精神的。”魏武搜肠刮肚的想说辞安慰突然伤春悲秋的明光道长,没想到正好戳到了伤口上。
“老人家?”明光道长愤怒的瞪着魏武:“我很老吗?”
“尊称!尊称!”
嘴里这么说着,心里却暗暗腹诽,您都一百好几十岁了,叫老人家也没错啊!
“唉,你说的没错,我是老啦,我原想着再见到她的时候,必然是精神奕奕光彩照人的,没想到,却是这么一副狼狈样,她倒还是那么迷人!”明光说道这里,突然伸手狠拍了魏武两下:“都怪你,出的什么馊主意!要不是你,怎么会被春花看到我现在这幅样子!啊?!”
师叔,那都是您的主意,我是被迫的!魏武无奈的往旁边躲,却怎么也躲不掉师叔的铁掌。
好容易等师叔消了气,魏武内心的八卦之魂又蠢蠢欲动,不怕死的凑上去:“师叔,刚刚那位就是您念念不忘的春花啊?话说她长得也就,咳咳,您怎么就念念不忘一百多年呢?”
不是他眼光高啊,方才屋里的那位,真看不出来有什么国色天香的地方。
明光瞪了一眼魏武:“你懂什么!春花当年啊,好看的不得了,笑起来就跟她的名字一样,像春天的花儿一样。”
明光的眼神慢慢飘远,嘴角不由自主的弯了起来。
123.第 123 章
明光出生在一个普通的村子, 那几年光景不好, 不是水灾就是旱灾,田里没收成, 税赋又重, 老百姓的日子不好过, 卖儿卖女的常有,明光家里也不例外,当然那时候他还不叫明光, 叫什么也早就不记得了。
小小的镇子里泾渭分明,前半个镇子热热闹闹, 呼朋引伴吃饭喝酒的络绎不绝, 后半个镇子惨惨戚戚,卖鸡卖鸭卖人的挤在一块, 看见有大户人家的管家之类的过来, 一窝蜂的就拥了上去。
那时候贫苦百姓的命跟畜生也没什么区别。
明光当时是五岁还是六岁来着,他也不记得了, 头上插了跟草标,懵懵的坐在那里, 面黄肌瘦看着就不好养, 年纪又小也做不了什么活,所以一连三天都无人问津。
明光的爹越来越焦急,一个劲儿的跟明光说让他嘴甜一点,懂事一点,别木木呆呆的跟个傻子一样,奈何明光年纪实在太小,满心里又都是马上就要被吃掉的恐惧,完全反应不过来。
他曾经听村里人讲过,很多人买了小孩回去就炖了吃掉了,好些年前还有专门卖人肉的摊子,客人现点,想吃哪就割哪儿的肉,他怕疼,偶尔有人来问,他两眼立马就鼓了两泡泪,买家觉得晦气摆摆手就走了。
明光爹给气的,从内心来说说把自己儿子给卖了他也舍不得,那不是没办法嘛!老娘生了病,年景又不好,家里十几张口等着吃饭,还要交税,明光上头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大闺女已经卖掉了,不过钱只够给老娘买药的,至于为什么不把两个大的卖掉,因为两个大的能干活啊,伺弄田地扛沙包也能当半个大人使了,而明光年纪小干不了多少活还得吃饭费口粮,当然是把他卖掉划算。
这是他们全家老少爷们开了家庭会议以后做下的决定,别说为啥不把明光他大伯二伯小叔家的小子卖了呢?因为老大老二家的小子也能干活了,大伯家的儿子颇有些读书的天份,这可是他们家百年来出的第一个能读书的人啊,带着家族翻盘就靠他了!至于小叔家,就一根独苗,卖了万一以后就绝后了呢? ↑返回顶部↑
“额,师叔,您老人家只要刮了胡子,换身衣服,还是挺精神的。”魏武搜肠刮肚的想说辞安慰突然伤春悲秋的明光道长,没想到正好戳到了伤口上。
“老人家?”明光道长愤怒的瞪着魏武:“我很老吗?”
“尊称!尊称!”
嘴里这么说着,心里却暗暗腹诽,您都一百好几十岁了,叫老人家也没错啊!
“唉,你说的没错,我是老啦,我原想着再见到她的时候,必然是精神奕奕光彩照人的,没想到,却是这么一副狼狈样,她倒还是那么迷人!”明光说道这里,突然伸手狠拍了魏武两下:“都怪你,出的什么馊主意!要不是你,怎么会被春花看到我现在这幅样子!啊?!”
师叔,那都是您的主意,我是被迫的!魏武无奈的往旁边躲,却怎么也躲不掉师叔的铁掌。
好容易等师叔消了气,魏武内心的八卦之魂又蠢蠢欲动,不怕死的凑上去:“师叔,刚刚那位就是您念念不忘的春花啊?话说她长得也就,咳咳,您怎么就念念不忘一百多年呢?”
不是他眼光高啊,方才屋里的那位,真看不出来有什么国色天香的地方。
明光瞪了一眼魏武:“你懂什么!春花当年啊,好看的不得了,笑起来就跟她的名字一样,像春天的花儿一样。”
明光的眼神慢慢飘远,嘴角不由自主的弯了起来。
123.第 123 章
明光出生在一个普通的村子, 那几年光景不好, 不是水灾就是旱灾,田里没收成, 税赋又重, 老百姓的日子不好过, 卖儿卖女的常有,明光家里也不例外,当然那时候他还不叫明光, 叫什么也早就不记得了。
小小的镇子里泾渭分明,前半个镇子热热闹闹, 呼朋引伴吃饭喝酒的络绎不绝, 后半个镇子惨惨戚戚,卖鸡卖鸭卖人的挤在一块, 看见有大户人家的管家之类的过来, 一窝蜂的就拥了上去。
那时候贫苦百姓的命跟畜生也没什么区别。
明光当时是五岁还是六岁来着,他也不记得了, 头上插了跟草标,懵懵的坐在那里, 面黄肌瘦看着就不好养, 年纪又小也做不了什么活,所以一连三天都无人问津。
明光的爹越来越焦急,一个劲儿的跟明光说让他嘴甜一点,懂事一点,别木木呆呆的跟个傻子一样,奈何明光年纪实在太小,满心里又都是马上就要被吃掉的恐惧,完全反应不过来。
他曾经听村里人讲过,很多人买了小孩回去就炖了吃掉了,好些年前还有专门卖人肉的摊子,客人现点,想吃哪就割哪儿的肉,他怕疼,偶尔有人来问,他两眼立马就鼓了两泡泪,买家觉得晦气摆摆手就走了。
明光爹给气的,从内心来说说把自己儿子给卖了他也舍不得,那不是没办法嘛!老娘生了病,年景又不好,家里十几张口等着吃饭,还要交税,明光上头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大闺女已经卖掉了,不过钱只够给老娘买药的,至于为什么不把两个大的卖掉,因为两个大的能干活啊,伺弄田地扛沙包也能当半个大人使了,而明光年纪小干不了多少活还得吃饭费口粮,当然是把他卖掉划算。
这是他们全家老少爷们开了家庭会议以后做下的决定,别说为啥不把明光他大伯二伯小叔家的小子卖了呢?因为老大老二家的小子也能干活了,大伯家的儿子颇有些读书的天份,这可是他们家百年来出的第一个能读书的人啊,带着家族翻盘就靠他了!至于小叔家,就一根独苗,卖了万一以后就绝后了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