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2 / 4)
胤禛被他那双怒目盯着,不由有些害怕,只能小心的说道,“晚辈并没有灵根,自然是只能走武修一道……”依旧没有说完又被打断。
“你明明是单一水灵根,还是最优的资质,如何没有灵根,难道你没有用测灵牌测试过吗?”
胤禛见络腮胡子这样说,不由说道,“晚辈就是用测灵牌测试过,知道自己没有灵根才会拜入振武堂,以求练武入道的。”
络腮胡子见他如此说,不由皱眉道,“这不可能,你明明是单一水灵根,没道理测灵牌会测不出来啊?更何况御法堂里的那块测灵玉璧算得上是仙城最精准的测灵牌,你若到乌家堡拜师必然是测过的,不可能会出错的。”
胤禛这时也有些怀疑了,除了珍奇斋,他并没有在其他地方测试过,更何况是乌家堡御法堂的测试玉璧了,之前他听都没有听过。只是当时在珍奇斋是灵芝给他测的,应该不会有假,若说最希望他有灵根的人除了他自己,只怕就是灵芝了。
想到这里,他便说道,“晚辈是在京城的珍奇斋测试的,还是晚辈的妻子亲自给晚辈测试,应该不会有假,当时确实测出晚辈没有灵根。”
络腮胡子见他说的认真,也明白他定是真的不知道自己有灵根,因此随手从储物戒里取出了一块测灵牌扔过去说道,“既然你不相信,那就自己看看吧。”
胤禛接过测灵牌,疑惑的看了一眼络腮胡子,莫非前辈说的竟是真的,惊疑不定的把测灵牌往额头上一贴,果然如深海一样的蓝色光芒瞬间闪耀在这山洞里。
他瞪大了眼睛看着这光芒,这刺眼的光芒却让他舍不得闭眼,直到眼睛忍不住生理上的酸涩,一颗眼泪从眼角滑落,他才突然惊醒般的放下了测灵牌。
闭上眼睛,安抚这自己跳动的越来越快的心脏,半晌之后,他才睁开眼睛对着络腮胡子说道,“多谢前辈,要不是前辈,晚辈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知道这件事。”说着便下床想把测灵牌递还给络腮胡子。
络腮胡子摆摆手说道,“这玩意儿你就自己留着吧,老夫这里还有呢。”
胤禛见他这样说,也没有坚持要把测灵牌归还,此时他的心里还很混乱,只是有说了一声“多谢前辈。”便把东西收到怀里,接着便面无表情的有坐回床上。
这一切的事情让他的脑子变的一塌糊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当时灵芝给他测试的时候,他亲眼看到测灵牌一点反应也没有,当时灵芝失望的表情不会作假,定不是灵芝在欺骗他。
难道说,那一次的测试用的测灵牌是坏的,想到这,他不由的真想给自己的脑袋来一下,他怎么就那么相信那一次的测试结果,到了仙城竟然从来没有想过再测试一下。
络腮胡子见他如不由说道,“小兄弟,你也不必太过沮丧,老夫适才听你说起练武也不过是这两个月的事情,那就是说你浪费的时间也只是这两个月,现在改成灵修也不晚。”
胤禛眼前一亮,确实自己练武也不过就两个多月,而且这两个月也不算虚度,至少他练武之后确实强健了体魄,对于以后灵修也是有好处的,乌公子不也说过即使是灵修也是要练武强身的。
如此一想,他反而看开了,便对着络腮胡子说道,“前辈说道对,是晚辈想岔了,其实之前练武之事对于晚辈来说也不算是浪费,晚辈认为就是改成灵修也应当有个强健的体魄,前辈以为如何?”
络腮胡子点点头说道,“不错,”又见他这么快就想开了,心里不由一动,问道,“小兄弟,如今你也知道自己有灵根了,今后可有什么打算?”
打算,自然是尽快回去告诉灵芝这个好消息,再接下去要如何,他暂时还没有想到。
“对了,小兄弟,有一事老夫还没有告诉你,在救你回来时老夫发现你原来的衣服上被人下了引兽香。”
第77章
“引兽香?那是何物”胤禛不解的问道,心里却不由一动。
络腮胡子叹了口气说道,“引兽香,是用百兽血炼制而成的一种香,无色无味,但对野兽却有一种吸引力,洒在人的身上若是在平时倒也没有什么,可若是到了山林里,方圆十里之内的兽类都会被吸引而来追杀带着香的人。”
胤禛不由心神一震,原来如此,难怪会有那么多的野兽前赴后继的追着他,杀也杀不尽,害得他一直要不停的躲避野兽的追赶,根本就没有时间寻找出去的路。
在他身上下了此香的人定是那个把他推下悬崖的林青木,怪不得当时他也不查看自己是否已经已死就消失了,原来早就留了后招,笃定他即使不摔死,也逃不出兽口,才会放心离开的。
只是,林青木已是炼气境修为,若是想要杀他简直易如反掌,为何却如此大费周章的要让他命丧兽口,这实在让他想不通。
络腮胡子见他脸色变幻莫定,不由问道,“小兄弟不必担心,你身上被洒了引兽香的衣物已经被老夫扔了,如今身上穿的是老夫给你换上的,只是你可知道是谁在你身上下了引兽香,此人定是不想让你离开这连云山,若你不知道是谁,只怕将来他还会再次害你。”
胤禛此时也一片混乱,见络腮胡子追问,就把自己的来历和这次是事情和盘托出。
络腮胡子听候沉思了一会儿,说道,“你说那人与你之前并不相识,此次是初次相见,修为又比你高出很多,可他却如此大费周章让你死于野兽之口,不肯亲自杀你,应该是不想让人发现你死于他的手中,可他完全没有必要让人看见你的尸体从而怀疑他啊?”
胤禛点点头,说道,“确是如此,这正是晚辈想不通的地方,他若不想让人知道是他杀了我,其实完全可以杀了我之后毁尸灭迹,再告诉别人我失踪了便是,何必要这样大费周章。” ↑返回顶部↑
“你明明是单一水灵根,还是最优的资质,如何没有灵根,难道你没有用测灵牌测试过吗?”
胤禛见络腮胡子这样说,不由说道,“晚辈就是用测灵牌测试过,知道自己没有灵根才会拜入振武堂,以求练武入道的。”
络腮胡子见他如此说,不由皱眉道,“这不可能,你明明是单一水灵根,没道理测灵牌会测不出来啊?更何况御法堂里的那块测灵玉璧算得上是仙城最精准的测灵牌,你若到乌家堡拜师必然是测过的,不可能会出错的。”
胤禛这时也有些怀疑了,除了珍奇斋,他并没有在其他地方测试过,更何况是乌家堡御法堂的测试玉璧了,之前他听都没有听过。只是当时在珍奇斋是灵芝给他测的,应该不会有假,若说最希望他有灵根的人除了他自己,只怕就是灵芝了。
想到这里,他便说道,“晚辈是在京城的珍奇斋测试的,还是晚辈的妻子亲自给晚辈测试,应该不会有假,当时确实测出晚辈没有灵根。”
络腮胡子见他说的认真,也明白他定是真的不知道自己有灵根,因此随手从储物戒里取出了一块测灵牌扔过去说道,“既然你不相信,那就自己看看吧。”
胤禛接过测灵牌,疑惑的看了一眼络腮胡子,莫非前辈说的竟是真的,惊疑不定的把测灵牌往额头上一贴,果然如深海一样的蓝色光芒瞬间闪耀在这山洞里。
他瞪大了眼睛看着这光芒,这刺眼的光芒却让他舍不得闭眼,直到眼睛忍不住生理上的酸涩,一颗眼泪从眼角滑落,他才突然惊醒般的放下了测灵牌。
闭上眼睛,安抚这自己跳动的越来越快的心脏,半晌之后,他才睁开眼睛对着络腮胡子说道,“多谢前辈,要不是前辈,晚辈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知道这件事。”说着便下床想把测灵牌递还给络腮胡子。
络腮胡子摆摆手说道,“这玩意儿你就自己留着吧,老夫这里还有呢。”
胤禛见他这样说,也没有坚持要把测灵牌归还,此时他的心里还很混乱,只是有说了一声“多谢前辈。”便把东西收到怀里,接着便面无表情的有坐回床上。
这一切的事情让他的脑子变的一塌糊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当时灵芝给他测试的时候,他亲眼看到测灵牌一点反应也没有,当时灵芝失望的表情不会作假,定不是灵芝在欺骗他。
难道说,那一次的测试用的测灵牌是坏的,想到这,他不由的真想给自己的脑袋来一下,他怎么就那么相信那一次的测试结果,到了仙城竟然从来没有想过再测试一下。
络腮胡子见他如不由说道,“小兄弟,你也不必太过沮丧,老夫适才听你说起练武也不过是这两个月的事情,那就是说你浪费的时间也只是这两个月,现在改成灵修也不晚。”
胤禛眼前一亮,确实自己练武也不过就两个多月,而且这两个月也不算虚度,至少他练武之后确实强健了体魄,对于以后灵修也是有好处的,乌公子不也说过即使是灵修也是要练武强身的。
如此一想,他反而看开了,便对着络腮胡子说道,“前辈说道对,是晚辈想岔了,其实之前练武之事对于晚辈来说也不算是浪费,晚辈认为就是改成灵修也应当有个强健的体魄,前辈以为如何?”
络腮胡子点点头说道,“不错,”又见他这么快就想开了,心里不由一动,问道,“小兄弟,如今你也知道自己有灵根了,今后可有什么打算?”
打算,自然是尽快回去告诉灵芝这个好消息,再接下去要如何,他暂时还没有想到。
“对了,小兄弟,有一事老夫还没有告诉你,在救你回来时老夫发现你原来的衣服上被人下了引兽香。”
第77章
“引兽香?那是何物”胤禛不解的问道,心里却不由一动。
络腮胡子叹了口气说道,“引兽香,是用百兽血炼制而成的一种香,无色无味,但对野兽却有一种吸引力,洒在人的身上若是在平时倒也没有什么,可若是到了山林里,方圆十里之内的兽类都会被吸引而来追杀带着香的人。”
胤禛不由心神一震,原来如此,难怪会有那么多的野兽前赴后继的追着他,杀也杀不尽,害得他一直要不停的躲避野兽的追赶,根本就没有时间寻找出去的路。
在他身上下了此香的人定是那个把他推下悬崖的林青木,怪不得当时他也不查看自己是否已经已死就消失了,原来早就留了后招,笃定他即使不摔死,也逃不出兽口,才会放心离开的。
只是,林青木已是炼气境修为,若是想要杀他简直易如反掌,为何却如此大费周章的要让他命丧兽口,这实在让他想不通。
络腮胡子见他脸色变幻莫定,不由问道,“小兄弟不必担心,你身上被洒了引兽香的衣物已经被老夫扔了,如今身上穿的是老夫给你换上的,只是你可知道是谁在你身上下了引兽香,此人定是不想让你离开这连云山,若你不知道是谁,只怕将来他还会再次害你。”
胤禛此时也一片混乱,见络腮胡子追问,就把自己的来历和这次是事情和盘托出。
络腮胡子听候沉思了一会儿,说道,“你说那人与你之前并不相识,此次是初次相见,修为又比你高出很多,可他却如此大费周章让你死于野兽之口,不肯亲自杀你,应该是不想让人发现你死于他的手中,可他完全没有必要让人看见你的尸体从而怀疑他啊?”
胤禛点点头,说道,“确是如此,这正是晚辈想不通的地方,他若不想让人知道是他杀了我,其实完全可以杀了我之后毁尸灭迹,再告诉别人我失踪了便是,何必要这样大费周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