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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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回小区的路上,会经过刘青所住的那幢老式公寓。我看到刘青的那辆绿色伊兰特果然停在马路上,很顺利,一切都和我设想的一样。
  我在小区地下停车场中,把车停在了一个监控摄像头前。我把连在蓝色运动衫上的帽子套在头上,走入电梯中。电梯的监控摄像头由上至下,正好拍不到我的脸。
  走到住所前,我戴好手套,拿出钥匙,扭开门锁。推开卧室的木门,看到慕容霞的尸体依然躺在床上。在拿空调遥控板时,我顺便触了触慕容霞的脸,果然,她的尸体还保持着柔软,就像她还活着一样。
  看着这鲜活的尸体,我不禁悲从心来。我无声地哭泣,对慕容霞说:“对不起,如果你不背叛我,我是不会这样的。”我下意识地闭上眼睛,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脸。
  但突然之间,我的手指传来尖锐的疼痛。睁开眼,我看到慕容霞的眼睛竟睁开了,她的嘴张开着,牙齿正好咬住了我的手指。
  是我出门前并没勒死她吗?而现在她又正好醒了过来?来不及再做多想,我一拳砸在了慕容霞的脸上,她又晕了过去。这个小意外并没有让我惊慌。关掉空调后,我摸了一下她的脉搏,她确实还活着。也好,她的死亡时间不用再伪造了。我从厨房里取出一把刀,放在了她的脖子上。
  这一次,慕容霞的眼睛再不会睁开了。
  我吹着口哨,将绿色伊兰特轿车驶出了小区。出城去公墓的路上,依然会经过刘青所住的那幢老式公寓。可当我来到那条支马路时,却正好看到刘青钻进了他那辆轿车,发动引擎。他穿着的衣服,正是那件套头的蓝色运动衫。
  糟糕,他竟然没在家睡觉!他现在要去哪里?如果让他碰到什么熟人,就能拥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于是我驾车跟在了他后面。但越跟踪,我越生气。刘青竟然是向我所住的小区驶去!
  刘青是去见慕容霞的,他一定是在昨天打通宵麻将时,得知我今天会去郊外写作,所以在家里只休息了一会儿,就跑到我家里与慕容霞幽会。
  意识到这点后,我决定改变计划。我踩了一脚油门,超过了刘青的轿车,先他一步回到了小区。不过这一次我没把车停在小区地下停车场里,因为我担心刘青的车也停在停车场里,要是摄像头拍下两辆车牌号相同的伊兰特轿车,那就完蛋了。
  我开着车,沿小区转了一圈后,竟发现在距离小区不远的一条支马路里,竟有一处无人值守的路边停车点,已经有很多车都停在这里了,看来是一个自发形成的免费停车处。早知道这里能免费停车,我又何必每个月花三百多在小区地下停车场里租车位呢?
  我把车停在这里后,来到小区大门,然后混在出入的人流里走进了小区。我从紧急楼道上楼,来到我的楼层,刚将头探出楼道门,就看到刘青已经站在了我的房门外,掏出钥匙准备开门。
  真该死,慕容霞为了偷情方便,竟把家里的钥匙都给刘青了。刘青开门的一刹那,我踮着脚,走到他身后,抡起了拳头,砸在他的后脑上。
  我把瘫软的刘青拖进卧室中,将他扔在慕容霞身边。趁他还没苏醒,我又朝他脑袋给了几拳头,让他继续陷入昏迷之中。
  我从厨房里端出一盆热水,还拿出一根擀面杖和一柄锋利的水果刀。
  我把刘青的一只手放在水盆里,然后用水果刀割断了他手腕上的血管。鲜血流出血管,浸入水盆的热水。因为水温,伤口上的鲜血无法凝固,只能继续淌出。而因为疼痛,刘青不断醒来。但只要他一醒,我就用包裹着床单的擀面杖,狠狠砸在他的脑袋上,让他继续昏死过去。擀面杖因为包裹着床单,所以并没在刘青的头部留下任何伤痕。
  十分钟后,看着满面盆的殷红鲜血,我探了探刘青的鼻息与颈项处的大动脉,确认他已经因为失血过多死亡了。
  现在,刘青与慕容霞的尸体并排躺在床上。慕容霞的颈子被菜刀砍断,菜刀就扔在地上。刘青的手腕被水果刀割断了血管,他的手还搁在水盆里,而水果刀就放在他身边。
  我开始设想警察进入这间房后,会做出何种判断。
  警察会认为,刘青准备与慕容霞殉情自杀,但慕容霞不从。于是刘青用菜刀砍死慕容霞后,最终选择了割腕自杀。警察或许会在刘青脑袋上发现一些淤青,但完全可以视作是慕容霞在反抗中造成的。
  我写过许多侦探悬疑小说,深谙各种反侦察伎俩。我花了十分钟时间,将卧室布置成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打斗之后的凌乱现场。最后,我吹着口哨离开了住所,又混在进出的人流中,来到小区附近的那条支马路。
  我上车启动引擎后,看到车外有个年轻人似乎正冲着我这边叫喊着什么。我没有理会,径直踩了一脚油门,将这辆绿色伊兰特轿车开走了。
  现在,我该回郊外的那处公墓了。但当我开车来到公墓外,却看到公墓的山坡上,飘出一股浓烟,还有劈里啪啦的爆炸声。
  救火车和救护车正呼啸着驶入公墓,我扭开车载电台,听到电台里正在播报十分钟前,扫墓的人在公墓里违规燃放鞭炮,因为天干物燥,引燃了公墓栽种的松柏。松柏树叶富含油脂,再加上今天风很大,火借风势,瞬间便将整座公墓变成一团火海。
  太糟糕了!如果按照事前的计划,出租车司机王东会以为我一直呆在公墓里写作。而当山火被引燃后,我应该第一时间就下山,逃离火场。但我却没下山,这会令我的谋杀计划生出破绽。
  看来,为了弥补这处破绽,我必须做出一点牺牲了。
  我把伊兰特轿车停在一处不被人注意的角落,卸下车牌,埋在路边的土里。然后背着笔记本电脑,冒着山火上了山。在火势较盛的地方,我把笔记本电脑扔在火场里,再顺势倒下,在燃烧的火焰里滚了几圈。我裸露在衣服外的皮肤顿时感到一阵疼痛,眉毛和头发都烤焦了。
  扑掉身上还燃着的火焰,我发了疯似的向山下跑去。
  很幸运,有惊无险,尽管身上满是火灼的伤痕,我还是活着来到了公墓大门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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