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1 / 4)
☆、第二十九章 至高信物
就在紫灵主仆三人往灵武学院赶的时候,逍遥一众已经进入了蓬源城。
想要进入蓬源城都有一定的限制,除了灵武学院的师生或学生带来的随从和本地居民外,来往的外地人必须经过城主的批准才能进城,即便是进城后也最多只能在城里住一个月就必须离开,不然就会被拉入拒绝户,禁止进入。
这是至蓬源城从灵武学院坐落在这里后,便有的规定,谁也不能更改。
这次谭峰能带着护卫进来,是手里有金都商会的请柬;但也只能在这里住一星期七天。
谭宇轩已经在灵武学院就读了一年,作为老生的他们进了城就必须回学院带新生熟悉学院的生活规律和纪律。在进入蓬源城没多久就与逍遥和惊雷分开回学院去了。逍遥在他离开后和惊雷一起瞬移到他们在蓬源城里的山庄碧荷连天。
在一座被紫荷包围的观荷亭里,逍遥闭上眼睛慵懒的斜躺的一张花梨木做成的贵妃椅上,感受着一阵阵清风,闻着淡淡的荷香。惊雷静静的站在一边等候他的吩咐。
一位身着黑色锦衣,衣袖绣着银色飞鸟的男子快步走了过来,恭敬的站在观荷亭外对逍遥举了个躬“属下青鸟,见过尊主。”
“进来吧!”不知几时逍遥已经睁开的眼睛,把玩着手里的紫玉骨扇。见青鸟进来后才漫不经心的问道:“谭宇轩被第一庄刺杀的证物,可转交到谭家家主的手上。”
走进观荷亭,面对贵妃椅上自家魅惑无比的尊主,青鸟只觉的自己的小心肝没来由的加快了速度;每次见到尊主的真颜时,都觉得天尊比之前更魅气势更强了。用惊统领的话说就是‘加快就加快吧!至少小心肝得到锻炼后,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都可以做到处事不惊。’
听到自家尊主的问话后,他立即回答道:“已经经过线人转交到谭家主的手上;不过谭家暂时还没有对抗第一庄魏家的打算。”
这时逍遥从贵妃椅上站起来,走到亭边,把手中的鱼食丢进湖里,看着湖里游动争食的金红色龙鱼,好心情的浅笑道:“只要交到他手上就好,其它的不用管他。你先去准备一下,晚上一起去金都商会拍卖会看看,有没有感兴趣的东西。”
“是,属下这就去准备。”说完向外走去,只不过脚步有些快而已。真的只是比来时快了那么一点,如一阵风一般眨眼就不见影了。
每年金都商会都会在学院开学时期举行一次大的拍卖会,各国的皇族和世家都会收到金都商会的请柬。由于每次拍卖的商品都是些稀有之物,各大家族也愿意在护送孩子之余,为家族拍买一些做需之物。
当青鸟在见到逍遥他们时,逍遥已经换了一袭黑色金边的天蚕丝长袍,把紫灵送给他的那张薄如蝶翼的银色美狐面具戴在脸上,只露出完美的下巴和性感的唇。
惊雷此时也恢复了原貌,一身仙风道骨,白袍飘飘,面带慈祥的跟在他身侧。
看到逍遥这身打扮,青鸟不由得一愣,恭敬的上前“见过尊主!马车已经备好,请尊主跟属下来。”随后恭敬的在前面带着路,心里暗叹:“好歹自己也是跟了尊主不知多少个纪元的亲卫,尊主这与生俱来的尊贵和唯我独尊的霸气,哪里是一张面具就能遮住的,也只能遮挡一下那些愚昧之人的眼睛罢了。”
等逍遥带着惊雷上了一辆豪华舒适的马车,青鸟则坐在了马车的驾驶座上,驾着马车向拍卖会驶去。
三人一路闲聊,来到拍卖会大门前已是月华初上,离拍卖会开场也只剩下那么一小会了。看着只有三人独自前来,一些有请柬的大家族人不由得议论开来。门外的商会管事看他们虽然没有护卫同行,但是这三人气息内敛,特别是前面黑袍的男子,气质神秘而高贵,霸气外泄。自己纵使阅人无数,也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在三人没有主动出示请柬的情况下,只得恭敬的问道:“这位公子请出示请柬。”
逍遥看着四周面露讥色等候排队的众人一眼,勾起一抹玩味的浅笑“请柬没有,不过……”在等到众人轰然笑开,就连这位管事都有些面露难色后才继续说道:“不过爷有这个,不知你认不认识。”说着伸出修长如美玉般的手掌,轻轻往下一翻,只见莹润如玉的拇指上,带着一枚由血灵玉雕刻而成的龙头扳指,在灯光下闪着荧光。
“主……主子请跟属下……属下来,这…这边请。”看着这枚扳指,管事也不知是太惊讶还是太紧张,竟结巴起来。亲自带着逍遥他们往会场的楼上走去。
他们一走,地下的人就议论开了“这人是什么来头呀?竟然要金都的管事带路。”
“就是,听说这金都可是惊天宗开在我们北大陆的直属商会,管事的怎么会给人带路?而且还是个没有请柬的人,看那神情还很恭敬的样子……”这人一副若有所思的摇了摇头,继续排队等候。
一位白衣少女有些恍然大悟的说道:“刚才那位黑衣男子,举手投足之间高贵优雅,霸气逼人,不会是金都的少主吧?”
“对对对,听说金都的少主,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先天高手了,不但经商奇才,还是学院里的文武状元。可惜的就是想见也见不到,谁叫人家少主一天到晚都忙着修炼呐!”这女子说着竟有些垂头丧气起来。可见她还是这金都少主的仰慕者之一。
相对于外面的议论纷纷,逍遥他们已经来到了他们的专属包房。包房在三楼的中间位置,刚好可以看清一楼展台上的物品,包房里布置的淡雅大气,除了所需的桌椅,还放着一张软榻供人休息。
逍遥还算满意,挥了挥手让那位管事退下。慵懒的斜靠着椅子上,招呼惊雷和青鸟他们也坐下。饶有兴趣的对惊雷说笑道:“小雷子,你这些徒子徒孙还不错吗!本尊这从没面个世的血龙板指,他们竟也认识。本尊说你怎么就想起在你这个老祖的信物之外,还留了个本尊的信物呐?你不会是算过本尊有一天回来这里吧?”
正跑着茶的惊雷听他这话,手轻轻一抖,差点把茶水倒在桌子上。虽然知道自己老大只是随便问问,但还是忍不住一愣。好不容易把茶泡好,给每人倒上一杯,这才恭敬的回答逍遥的话“尊主,惊雷虽然是这惊天宗的老祖,但是您可是惊雷的主子。虽然您不喜欢属下们叫您主人,说是叫您主人太疏离了。但是在我们的心里您永远都是排在第一位的。这惊天宗是由我所创,把最高信物给您自然是应该的。”
☆、第三十章 水晶墨莲
青鸟也在一旁点头复议,尊主本是自己等的缔造者,他是主,自己等是奴,尊称他为主人是天经地义的事,偏偏天尊不喜。要不是自己等亲卫一再坚持对他一定要用尊称,只怕现在大家称呼他的就不是尊主而是名字。 ↑返回顶部↑
就在紫灵主仆三人往灵武学院赶的时候,逍遥一众已经进入了蓬源城。
想要进入蓬源城都有一定的限制,除了灵武学院的师生或学生带来的随从和本地居民外,来往的外地人必须经过城主的批准才能进城,即便是进城后也最多只能在城里住一个月就必须离开,不然就会被拉入拒绝户,禁止进入。
这是至蓬源城从灵武学院坐落在这里后,便有的规定,谁也不能更改。
这次谭峰能带着护卫进来,是手里有金都商会的请柬;但也只能在这里住一星期七天。
谭宇轩已经在灵武学院就读了一年,作为老生的他们进了城就必须回学院带新生熟悉学院的生活规律和纪律。在进入蓬源城没多久就与逍遥和惊雷分开回学院去了。逍遥在他离开后和惊雷一起瞬移到他们在蓬源城里的山庄碧荷连天。
在一座被紫荷包围的观荷亭里,逍遥闭上眼睛慵懒的斜躺的一张花梨木做成的贵妃椅上,感受着一阵阵清风,闻着淡淡的荷香。惊雷静静的站在一边等候他的吩咐。
一位身着黑色锦衣,衣袖绣着银色飞鸟的男子快步走了过来,恭敬的站在观荷亭外对逍遥举了个躬“属下青鸟,见过尊主。”
“进来吧!”不知几时逍遥已经睁开的眼睛,把玩着手里的紫玉骨扇。见青鸟进来后才漫不经心的问道:“谭宇轩被第一庄刺杀的证物,可转交到谭家家主的手上。”
走进观荷亭,面对贵妃椅上自家魅惑无比的尊主,青鸟只觉的自己的小心肝没来由的加快了速度;每次见到尊主的真颜时,都觉得天尊比之前更魅气势更强了。用惊统领的话说就是‘加快就加快吧!至少小心肝得到锻炼后,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都可以做到处事不惊。’
听到自家尊主的问话后,他立即回答道:“已经经过线人转交到谭家主的手上;不过谭家暂时还没有对抗第一庄魏家的打算。”
这时逍遥从贵妃椅上站起来,走到亭边,把手中的鱼食丢进湖里,看着湖里游动争食的金红色龙鱼,好心情的浅笑道:“只要交到他手上就好,其它的不用管他。你先去准备一下,晚上一起去金都商会拍卖会看看,有没有感兴趣的东西。”
“是,属下这就去准备。”说完向外走去,只不过脚步有些快而已。真的只是比来时快了那么一点,如一阵风一般眨眼就不见影了。
每年金都商会都会在学院开学时期举行一次大的拍卖会,各国的皇族和世家都会收到金都商会的请柬。由于每次拍卖的商品都是些稀有之物,各大家族也愿意在护送孩子之余,为家族拍买一些做需之物。
当青鸟在见到逍遥他们时,逍遥已经换了一袭黑色金边的天蚕丝长袍,把紫灵送给他的那张薄如蝶翼的银色美狐面具戴在脸上,只露出完美的下巴和性感的唇。
惊雷此时也恢复了原貌,一身仙风道骨,白袍飘飘,面带慈祥的跟在他身侧。
看到逍遥这身打扮,青鸟不由得一愣,恭敬的上前“见过尊主!马车已经备好,请尊主跟属下来。”随后恭敬的在前面带着路,心里暗叹:“好歹自己也是跟了尊主不知多少个纪元的亲卫,尊主这与生俱来的尊贵和唯我独尊的霸气,哪里是一张面具就能遮住的,也只能遮挡一下那些愚昧之人的眼睛罢了。”
等逍遥带着惊雷上了一辆豪华舒适的马车,青鸟则坐在了马车的驾驶座上,驾着马车向拍卖会驶去。
三人一路闲聊,来到拍卖会大门前已是月华初上,离拍卖会开场也只剩下那么一小会了。看着只有三人独自前来,一些有请柬的大家族人不由得议论开来。门外的商会管事看他们虽然没有护卫同行,但是这三人气息内敛,特别是前面黑袍的男子,气质神秘而高贵,霸气外泄。自己纵使阅人无数,也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在三人没有主动出示请柬的情况下,只得恭敬的问道:“这位公子请出示请柬。”
逍遥看着四周面露讥色等候排队的众人一眼,勾起一抹玩味的浅笑“请柬没有,不过……”在等到众人轰然笑开,就连这位管事都有些面露难色后才继续说道:“不过爷有这个,不知你认不认识。”说着伸出修长如美玉般的手掌,轻轻往下一翻,只见莹润如玉的拇指上,带着一枚由血灵玉雕刻而成的龙头扳指,在灯光下闪着荧光。
“主……主子请跟属下……属下来,这…这边请。”看着这枚扳指,管事也不知是太惊讶还是太紧张,竟结巴起来。亲自带着逍遥他们往会场的楼上走去。
他们一走,地下的人就议论开了“这人是什么来头呀?竟然要金都的管事带路。”
“就是,听说这金都可是惊天宗开在我们北大陆的直属商会,管事的怎么会给人带路?而且还是个没有请柬的人,看那神情还很恭敬的样子……”这人一副若有所思的摇了摇头,继续排队等候。
一位白衣少女有些恍然大悟的说道:“刚才那位黑衣男子,举手投足之间高贵优雅,霸气逼人,不会是金都的少主吧?”
“对对对,听说金都的少主,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先天高手了,不但经商奇才,还是学院里的文武状元。可惜的就是想见也见不到,谁叫人家少主一天到晚都忙着修炼呐!”这女子说着竟有些垂头丧气起来。可见她还是这金都少主的仰慕者之一。
相对于外面的议论纷纷,逍遥他们已经来到了他们的专属包房。包房在三楼的中间位置,刚好可以看清一楼展台上的物品,包房里布置的淡雅大气,除了所需的桌椅,还放着一张软榻供人休息。
逍遥还算满意,挥了挥手让那位管事退下。慵懒的斜靠着椅子上,招呼惊雷和青鸟他们也坐下。饶有兴趣的对惊雷说笑道:“小雷子,你这些徒子徒孙还不错吗!本尊这从没面个世的血龙板指,他们竟也认识。本尊说你怎么就想起在你这个老祖的信物之外,还留了个本尊的信物呐?你不会是算过本尊有一天回来这里吧?”
正跑着茶的惊雷听他这话,手轻轻一抖,差点把茶水倒在桌子上。虽然知道自己老大只是随便问问,但还是忍不住一愣。好不容易把茶泡好,给每人倒上一杯,这才恭敬的回答逍遥的话“尊主,惊雷虽然是这惊天宗的老祖,但是您可是惊雷的主子。虽然您不喜欢属下们叫您主人,说是叫您主人太疏离了。但是在我们的心里您永远都是排在第一位的。这惊天宗是由我所创,把最高信物给您自然是应该的。”
☆、第三十章 水晶墨莲
青鸟也在一旁点头复议,尊主本是自己等的缔造者,他是主,自己等是奴,尊称他为主人是天经地义的事,偏偏天尊不喜。要不是自己等亲卫一再坚持对他一定要用尊称,只怕现在大家称呼他的就不是尊主而是名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