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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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楼下的将士们想起那些死在敌人刀下的同胞弟兄们,不由得热血翻涌,不断大声呼喝着“杀!杀!杀!”震耳欲聋的呼声如潮水般翻涌,直冲入云霄之上,本就仓皇逃窜出城的黑骑军被这惊天动地的吼声吓破了胆,竟一时忘了阵型,不断撞在自己的人马之上。
  阿史那何力眼看形势不妙,连忙挥手下令击鼓,重新摆起阵形。萧渡冷冷勾起唇角,瞄准那飘扬的帅旗旁一个黑影,运气张弓,连射两箭。他手中的铁弓足有十余斤重,需用十足的力气才能射出,可射程却非常惊人,只见乌黑的箭羽呼啸着凌空而至,前面那支的箭羽刚要落下,就被后面的箭羽撞上,然后竟刺穿了阿史那何力的护甲,将他猛地射落下马。幸好他身边的亲兵及时赶到将他拉上,才不至于让他在乱军中被踩死。
  黑骑军们眼看对方竟能在几十里之外一箭射下自己的首领,顿时被吓得魂不守舍,可更让他们绝望的事还在后面。原来郑龙竟偷偷派人决了渭水河上游的堤坝,让河水涨高足有一米深,普通的马匹根本难以跨越。然后,对岸的青州城内又开始不断射出火箭,黑骑军今日连遭大挫,此刻再无抵抗之力,竟被围剿地损失了几万人马,幸而滇云亲自扛起帅旗,指挥黑骑军重新摆好阵形撤退到渭水河旁的山中,才不至于全军覆没。
  萧渡见大局已定,才终于稍稍松懈下来。刚走下城楼,就看见那个朝思暮想的身影,他连忙大步上前将她紧紧搂在怀中。元夕被他抱在怀里,悬了几日的心终于稍稍安定下来,然后又带着哭腔道:“小夫子他带人去了粮草营,一直没回来!”
  萧渡面色一变,握住她的手安抚道:“放心,我会带他回来!”然后,他亲自上马朝粮草营的方向疾驰而去,元夕被两个亲兵带着回到了郡守府,却始终心神不宁,焦急地朝外张望着。
  过了不知多久,她突然听见远处传来阵阵哭声,心头顿时揪起,她连忙冲到到门外,只见落日余晖之下,萧渡牵着马慢慢朝这边走来,马上坐着得正是那个小男孩柱子,可他肩头上扛着那人,青衫早已染成了鲜红,那温柔而的双眸却是再也不会睁开了。
  元夕觉得身子一阵发软,要死死扶住门框才能让自己不至于滑倒,可她还是不愿相信,只用祈盼地目光盯着萧渡,希望他告诉她,小夫子并没有死,他只是受了重伤。
  萧渡红着眼眶不敢看她,轻轻将骆渊的尸体放下,将柱子从马背上抱下来道:“他把这个孩子藏在草垛里,用自己去引开敌兵,我找了很久,才在尸体堆里找到他……”他喉头一阵哽咽,再也说不下去。
  元夕觉得眼前一片发黑,终于支撑不住,软软往地下栽去。萧渡连忙冲过去将她扶起,让她的脸埋在自己胸口发泄。这时一直呆在在旁的柱子突然走到他们面前,一把撕开自己的上衣,只见他的里衣上,用鲜血写着一个个的名字,一笔一划,苍劲峻逸,这是骆渊在黑骑军到来前最后做得一件事。
  他在最后一刻写下了每个死士的名字,这是他唯一能为他们做得事,也是他虽死而不忘的承诺。
  作者有话要说:  哎,写得作者君眼泪汪汪,顶锅盖逃跑,大家千万不要打我。其实小夫子的结局是开文前就定下的,可作者从不觉得他是一个悲剧角色,相反,正因为他知死而赴,才显得可敬可叹,他用自己的勇气和理想救了很多人,也影响了主角的最终选择,才让最后的结局能顺理成章走向光明。下一章会写小夫子番外,然后还有两章就是结局了,说起来还有点舍不得呢,嘤嘤嘤。
  ☆、第123章 小夫子番外
  我的命是在战场上捡回来的。
  那一年边城的风吹得格外猛烈,我坐在山头,看着金色的砂砾在狂风吹拂下不断变幻着图案,最后卷起茫茫的沙雾,缓缓朝天际移动。突然,有一团黑云自远方升起,转瞬间就将这沙雾吞噬不见,随后便是震耳欲聋的马蹄声,我听见山下有人大喊着:“南越人来了!快跑啊!”
  然后周围开始变得乱糟糟,我慌张地从山上跑回家,又跟着爹娘随全村的人一起往外跑。可高大凶悍的南越人很快就闯进了城,他们骑在马上不断呼喝着我听不懂的话,几乎是见人就砍,见房就烧。我被爹抱着踏着一地的尸体往城门处跑,可仍然被一个南越人追上,他挥起大刀朝我们砍来,曾经像山一样硬朗的爹爹就这么软软倒了下来。临死前他死死将我压在身下,然后,娘也倒在了他的身上,血花从他们身上飞溅出来,将天地都染成血腥的红色。我躲在爹的尸体下不断发抖,忘了呼吸,忘了思考,也忘了逃走。
  终于,一个南越兵发现了我,他用枪尖挑起爹爹的尸体,然后面目狰狞地用皮靴狠狠地往我头上踩下,我闭上眼等待着最后那一刻的到来,可那一脚却并没有踩上来。我抬起头,就看见那个南越人惨叫一声朝后倒去,然后,一位白袍将军逆着光朝我走来,我看不清他的脸,却在那一刻被他带离了恐惧。
  他蹲下身对我说了句:“别怕。”然后一把将我抄到马背上,在无数南越人的围追中杀了出去,我被马震得不停想呕,混乱中只看见马蹄扬起的黄沙中,一面写着“萧”字的帅旗迎风飘扬。
  后来我知道了那支队伍名叫“萧家军”,是宣远侯萧云敬麾下的一支铁骑,多年征战无往不利。浩劫之后的乡亲们对我说起萧家军是如何骁勇善战,无不连声夸赞,连村里的孩子们都纷纷拿起树枝比划着,向往着有一日能加入萧家军,为国杀敌,为亲人们雪恨。
  可那时,我却为自己选择了另外一条路,我开始不分昼夜地拼命读书,先生曾说过我天资聪慧,将来一定能有一番作为。当我读得书越多,我就越明白,萧家军需要得不止是上阵杀敌的将士,而是一双聪慧的耳目,替他们在朝中奔走谋划,肃清前路。
  后来,膝下无子的二伯让我留在他家,说会把田产全过继给我,可我却拒绝了他,然后顶着所有族亲的不解离开了靖南,这个曾经装下我所有记忆的地方。离乡的那天,我最后一次坐在山顶,看黄沙浩渺,雄鹰翱翔,然后走下山踏上了一条命定的道路。
  这一次离开,让我看到了更大的天地,原来这世上的美景除了戈壁苍茫,还有绿柳飞花,除了大漠孤烟直,还有江南春草长……那些年,我吃了很多苦,却也认识了许多人,明白了许多事。直到十七岁我来到了京城,偶尔结识了一位老先生,我与他一见如故,经常坐而论辩直到天明,后来我才知道他竟是当朝的大儒柳文道先生。
  柳先生欣赏我的才识,又见我生活拮据,便邀请我与他一起去左相府的太学里教书,在那里我第一次见到了婉婉。
  她那时才刚过十三,坐在满室光鲜亮丽的世家小姐中,看起来并不起眼。可能是因为常年躲在屋里,她的脸色有些苍白,可触到外人的目光时,却会泛起浅浅的红晕,我突然想起家乡长在岩壁上的一种花儿,素白中带着淡淡的红,在无人的地方默默盛放。
  她躲在人群中偷偷看我,目光清澈而澄明,我于是隔着满屋的喧嚣朝她微笑,她好似愣了愣,随后便如一只受惊的小兔,红着脸低下头,再也不敢看我。
  那次以后,我与她再无交集,只是每次在讲课之时,偶尔会触到她那双认真而探究的双眸。我那时正在备考两年后的会试,京城里的开支处处都比别处高,因此我虽多了学堂收入,生活却依旧拮据,每日去讲课时只穿一件普通的棉布长袍。相府的公子小姐们见惯了鲜衣华服,早已学会了以衣冠敬人,他们看我每次都穿着那件早已洗旧得长袍来讲课,言语中便开始多了许多鄙夷和嘲弄。有一日,年纪最小的彦公子偷偷在我讲课的桌案上嵌了根钢针,我没有察觉便被划破了袖口,那群小公子们挤眉弄眼地嚷嚷起来:“小夫子你唯一的袍子破了,下次可穿什么来讲课啊。”然后便嘻嘻哈哈地哄笑跑开。
  那时的我倒也不觉得出丑或窘迫,反正这不过是一份谋生的差事,这些骄纵公子想闹便由得他们去闹好了。可这件袍子确实是我唯一能拿得上台面的衣服,若是再做一件又得花上一笔银子。这时,我听见身边又有了动静,然后,一个极细的声音怯生生道:“这个……我替他们赔你。”
  我转过头,看见婉婉就站在我身边,细碎的阳光就洒在她的脸上,映得双眸中的波光滟滟。那是她对我说得第一句话,而这句话好似已经用尽她所有勇气,她红着双颊,小小的胸口剧烈起伏着,可还是坚定地高高举起双手,将掌心的碎银摊在我面前。我于是笑着摇了摇头,道:“多谢五小姐,只是我这袍子可不值这么多银子。”
  婉婉的眼中闪过丝困惑,但仍是执拗地将银子递到我面前,道:“反正都不重要,银子……还有衣服。”
  我有些讶异一个右相家的小姐竟会说出这样的话,又觉得十分有趣,于是问道:“那五小姐觉得什么才重要?”
  她的脸涨得更红了,低下头用几不可闻的声音道:“我喜欢听小夫子的课。其他的……不重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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