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3 / 4)
梁振兴一听忙检查了下,看到脚腕处有些肿,没什么大碍也放心了下来。他蹲在林朵的前面,拍拍自己的肩膀:“你上来,我背你回去!”
“这怎么行,咱们慢点走就是了,我看也不严重,走路还是可以的。”
“跟我你还客气什么,不说现在看着不严重,越走伤越重怎么办?而且如果他们三个要在追上来就没办法跑了。”
林朵见他说的有道理,一时间也顾不得害羞,攀在梁振兴的背上,让他背回家。
走了一段路,林朵见梁振兴停下来,以为她是累了,忙道:“你累不累?要不放我下来吧。”
“不累,”梁振兴脸不红气不喘的,他停下来只是希望路再长一些,时间再慢点罢了。
“我重不重呀,这次是我拖后腿了。”
“才没有拖后腿,不过以后你要跟我一起跑步呀,这是为你好。至于你重不重?那肯定是重死了!”
“啊!我还以为我很轻呢,”边说边作势要下来。
梁振兴用手掌轻拍了一下她的屁股,打的林朵脸都红了,“感觉全世界压在我的背上了。”
☆、第72章 假想敌
林磊不负众望的考上了一中,还像他姐姐那样成了全免生。当时是林朵陪他一起报名的,这倒让初中部的老师都认识了林磊,毕竟有个“探花”姐姐,再加上自己的成绩优异,想让人不记得也难。
说来也巧的很,林磊在分班的时候分去了老王带的初一一班,这让不少老师觉得羡慕,易是美谈。老王对朱老师的打趣倒是哈哈大笑就过去了,他明白什么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心理,反正他大度。
而林朵在报名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和谁同班了,一中大部分的同学都留在本校,和自己同班的也不少,像秦书、梁振兴和苏凡都挺进了加强班,而顾楠因为父母工作调动的原因转学去了t市,孙甜甜去了二中,听说是因为成绩好,校长决定学费全免,并且还有奖学金之类的。挣资源挣到这地步难怪一中的校长和二中的校长是死对头。
新生报道完后除了领取校服还要领取一套军训服。每年一中的初中部和高中部都要到训练营里进行为期一星期的军训,但是今年却有个例外,初中部照惯例,而高中部留在本校,这让原本期待和哥哥姐姐一起的林磊瞬间觉得失落无比。
留在本校军训的高一新生还要收拾行李住在学校一星期,这也不需要学生担心没地方住,学校在去年的时候向教育局申请规划了一片土地,盖起了几栋学生宿舍和教师公寓,以后不出意外的话高中部不管远近都要求住校,这也是为了下晚修路远的同学安全考虑,也便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
学生宿舍最高四楼,一个个房间加长廊,长廊阳台上焊上了铁栏杆和晾衣服的铁架,每层楼都有一个水房和厕所。林朵在放行李后有数过,每层楼有六个宿舍,每个宿舍住十二个人,水房里有两排洗漱池,两边都有七个厕所,照这样计算,以后单单是抢着刷牙洗脸上厕所的都能惹出不少的“官司”,还是家里舒服呀。
因为军训比正式上课提前了一个星期,所以校园里空空荡荡的,只有在操场和校道上最热闹,一个个整齐的方阵和迷彩服,不同的教官喊着相同的口号,偶尔还会出现整齐划一的踏步声,为校园增添了一丝活力。
今年的夏天异常炎热,学校发的军训服到有了变化,照样是军绿色迷彩服,不过上衣换成了短袖,这让学生们又爱又恨,爱的是不用遭捂热的那份罪,恨的是长袖至少是个遮挡,就着太阳不把人晒成非洲黑人就谢天谢地了。
高中部不要求女生剪短发,一个暑假过去了,倒是有不少的女生绑起了马尾辫,军帽一戴,迷彩服一穿显得人英姿飒爽的,当然排除裤子过于肥大,不得不卷了又卷之外,一切都还是美好的。
有过一次军训经历的他们应付起来也得心应手了。就像这次的防晒工作,一早就有女生准备好了,早早的买好防晒霜,你帮我涂,我替你抹的,场面忙的不亦乐乎,只是有些同学难免第一次用这东西,抹的时候不注意量,把脸抹的白白的,而且不均匀,看起来像唱大戏的,太阳一晒,汗一流,白色的粘稠物便把脸画的一道一道的,让人忍俊不禁。男生到不愿意抹那娘兮兮的玩意儿,在他们看来黑是男人强壮的象征,这种言论也不知他们是打哪儿总结来的。
经过几天的军训,整个班级的气氛也开始融洽起来,解散后最多的就是同宿舍的人坐在一起交流感情,或者是原本就认识的形成一个个小集体。林朵和秦书这对好朋友现在不仅同班同宿舍而且还是上下铺,整天像连体婴一样,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就连梁振兴都嫉妒她们的感情好。
“林朵,我觉得咱们班漂亮的女生好多,”解散时秦书又在和林朵咬耳朵。初中和高中是个分水岭,许多发育晚的孩子经过一个长假身条也抽高不少,而且女生越大越爱美,对自己的外貌也下了功夫,各个都是十五六的小姑娘,水灵灵的别提是道多靓丽的风景线。
林朵赞同秦书的话,只是在她看来青葱年华的小姑娘就像饱含朝露的花骨朵儿,虽未尽数开放,却已是美的,就像前人所说:年轻就是最好的资本,就算不浓妆艳抹也自成一色。
秦书见林朵赞同她的话,更是兴致勃勃的逐个评价,未了登徒子似的轻挑起林朵的下巴,眯着眼一脸好色的表情:“不过最美的人儿可在身旁,还不让大爷亲香亲香!”
林朵对她这时不时的调戏早就习以为常,低头故作一脸羞涩:“爷,那你可得对奴家温柔些。”
两个人的嬉笑打闹落入了有心人的眼里。事实上从还没进市一中高中部开始钱缙就注意上林朵,因为二中和一中是竞争关系,两校的校领导对彼此的重点培养学生都心知肚明,他第一次知道这个名字也是因为班主任无意间的提起,当时作为语文老师的班主任在点评班里学生的作文时曾经说过一中的林朵写的文章充满灵气云云。其实他是有些不以为然的,灵气不灵气这是一种很玄幻的感觉,有可能她就正好投其所好,写的东西骚到了老师的痒,而且女孩子的文笔细腻,感情充沛,在他看来无异不是在无病呻吟。后来在很多次代表学校参加知识类比赛的时候都会看到这个名字,每次他总能在前三看到她的名字,这个名字就像一座大山压在他的心里,他总想着有一天能跑在她的前面。中考的时候他也暗自努力,企图压过她,最后成功了,他成了“榜眼”,她成了“探花”。在知道成绩的时候他不无得意,这一次轮到他在她面前趾高气扬了吧!
只是回想起新生报名时钱缙的心中就会升起挫败感和懊恼,想想他就不由自主地用手拍打大腿,那力度让坐在他边上的同学关心的询问:“钱缙,你咋啦?”
钱缙苦笑的摇头,脑海里却回想起新生报道那天的情景。那天他起了个大早,拿着通知书早早的排队报名,报名老师看了他的通知书夸赞不已,他面上谦虚,其实内心的得意只有自己最清楚。他来的早就是为了不错过林朵的报名,就为能第一时间告诉对方自己把她打败了。等了好一会儿他才听到报名老师喊林朵的名字,在他的认知里,像林朵这样学霸型的女生应该是不修边幅,戴着高度额的眼镜,脊背被书包压弯,没有一丝活力,整天只知道埋头书海,要不怎么能考出傲人的成绩。只是现实却是着学霸还真不是恐龙,相反长得还娇俏可人,白衬衫,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帆布鞋,洁白的脸上因为阳光照晒过的原因,出现一抹绯色,灵动狡洁的双眼因为老师的打趣笑成了月牙。这种形象让钱缙为之一愣,以至于在林朵报完名要走时不由自主地拦住了她。
“我是钱缙。” ↑返回顶部↑
“这怎么行,咱们慢点走就是了,我看也不严重,走路还是可以的。”
“跟我你还客气什么,不说现在看着不严重,越走伤越重怎么办?而且如果他们三个要在追上来就没办法跑了。”
林朵见他说的有道理,一时间也顾不得害羞,攀在梁振兴的背上,让他背回家。
走了一段路,林朵见梁振兴停下来,以为她是累了,忙道:“你累不累?要不放我下来吧。”
“不累,”梁振兴脸不红气不喘的,他停下来只是希望路再长一些,时间再慢点罢了。
“我重不重呀,这次是我拖后腿了。”
“才没有拖后腿,不过以后你要跟我一起跑步呀,这是为你好。至于你重不重?那肯定是重死了!”
“啊!我还以为我很轻呢,”边说边作势要下来。
梁振兴用手掌轻拍了一下她的屁股,打的林朵脸都红了,“感觉全世界压在我的背上了。”
☆、第72章 假想敌
林磊不负众望的考上了一中,还像他姐姐那样成了全免生。当时是林朵陪他一起报名的,这倒让初中部的老师都认识了林磊,毕竟有个“探花”姐姐,再加上自己的成绩优异,想让人不记得也难。
说来也巧的很,林磊在分班的时候分去了老王带的初一一班,这让不少老师觉得羡慕,易是美谈。老王对朱老师的打趣倒是哈哈大笑就过去了,他明白什么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心理,反正他大度。
而林朵在报名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和谁同班了,一中大部分的同学都留在本校,和自己同班的也不少,像秦书、梁振兴和苏凡都挺进了加强班,而顾楠因为父母工作调动的原因转学去了t市,孙甜甜去了二中,听说是因为成绩好,校长决定学费全免,并且还有奖学金之类的。挣资源挣到这地步难怪一中的校长和二中的校长是死对头。
新生报道完后除了领取校服还要领取一套军训服。每年一中的初中部和高中部都要到训练营里进行为期一星期的军训,但是今年却有个例外,初中部照惯例,而高中部留在本校,这让原本期待和哥哥姐姐一起的林磊瞬间觉得失落无比。
留在本校军训的高一新生还要收拾行李住在学校一星期,这也不需要学生担心没地方住,学校在去年的时候向教育局申请规划了一片土地,盖起了几栋学生宿舍和教师公寓,以后不出意外的话高中部不管远近都要求住校,这也是为了下晚修路远的同学安全考虑,也便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
学生宿舍最高四楼,一个个房间加长廊,长廊阳台上焊上了铁栏杆和晾衣服的铁架,每层楼都有一个水房和厕所。林朵在放行李后有数过,每层楼有六个宿舍,每个宿舍住十二个人,水房里有两排洗漱池,两边都有七个厕所,照这样计算,以后单单是抢着刷牙洗脸上厕所的都能惹出不少的“官司”,还是家里舒服呀。
因为军训比正式上课提前了一个星期,所以校园里空空荡荡的,只有在操场和校道上最热闹,一个个整齐的方阵和迷彩服,不同的教官喊着相同的口号,偶尔还会出现整齐划一的踏步声,为校园增添了一丝活力。
今年的夏天异常炎热,学校发的军训服到有了变化,照样是军绿色迷彩服,不过上衣换成了短袖,这让学生们又爱又恨,爱的是不用遭捂热的那份罪,恨的是长袖至少是个遮挡,就着太阳不把人晒成非洲黑人就谢天谢地了。
高中部不要求女生剪短发,一个暑假过去了,倒是有不少的女生绑起了马尾辫,军帽一戴,迷彩服一穿显得人英姿飒爽的,当然排除裤子过于肥大,不得不卷了又卷之外,一切都还是美好的。
有过一次军训经历的他们应付起来也得心应手了。就像这次的防晒工作,一早就有女生准备好了,早早的买好防晒霜,你帮我涂,我替你抹的,场面忙的不亦乐乎,只是有些同学难免第一次用这东西,抹的时候不注意量,把脸抹的白白的,而且不均匀,看起来像唱大戏的,太阳一晒,汗一流,白色的粘稠物便把脸画的一道一道的,让人忍俊不禁。男生到不愿意抹那娘兮兮的玩意儿,在他们看来黑是男人强壮的象征,这种言论也不知他们是打哪儿总结来的。
经过几天的军训,整个班级的气氛也开始融洽起来,解散后最多的就是同宿舍的人坐在一起交流感情,或者是原本就认识的形成一个个小集体。林朵和秦书这对好朋友现在不仅同班同宿舍而且还是上下铺,整天像连体婴一样,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就连梁振兴都嫉妒她们的感情好。
“林朵,我觉得咱们班漂亮的女生好多,”解散时秦书又在和林朵咬耳朵。初中和高中是个分水岭,许多发育晚的孩子经过一个长假身条也抽高不少,而且女生越大越爱美,对自己的外貌也下了功夫,各个都是十五六的小姑娘,水灵灵的别提是道多靓丽的风景线。
林朵赞同秦书的话,只是在她看来青葱年华的小姑娘就像饱含朝露的花骨朵儿,虽未尽数开放,却已是美的,就像前人所说:年轻就是最好的资本,就算不浓妆艳抹也自成一色。
秦书见林朵赞同她的话,更是兴致勃勃的逐个评价,未了登徒子似的轻挑起林朵的下巴,眯着眼一脸好色的表情:“不过最美的人儿可在身旁,还不让大爷亲香亲香!”
林朵对她这时不时的调戏早就习以为常,低头故作一脸羞涩:“爷,那你可得对奴家温柔些。”
两个人的嬉笑打闹落入了有心人的眼里。事实上从还没进市一中高中部开始钱缙就注意上林朵,因为二中和一中是竞争关系,两校的校领导对彼此的重点培养学生都心知肚明,他第一次知道这个名字也是因为班主任无意间的提起,当时作为语文老师的班主任在点评班里学生的作文时曾经说过一中的林朵写的文章充满灵气云云。其实他是有些不以为然的,灵气不灵气这是一种很玄幻的感觉,有可能她就正好投其所好,写的东西骚到了老师的痒,而且女孩子的文笔细腻,感情充沛,在他看来无异不是在无病呻吟。后来在很多次代表学校参加知识类比赛的时候都会看到这个名字,每次他总能在前三看到她的名字,这个名字就像一座大山压在他的心里,他总想着有一天能跑在她的前面。中考的时候他也暗自努力,企图压过她,最后成功了,他成了“榜眼”,她成了“探花”。在知道成绩的时候他不无得意,这一次轮到他在她面前趾高气扬了吧!
只是回想起新生报名时钱缙的心中就会升起挫败感和懊恼,想想他就不由自主地用手拍打大腿,那力度让坐在他边上的同学关心的询问:“钱缙,你咋啦?”
钱缙苦笑的摇头,脑海里却回想起新生报道那天的情景。那天他起了个大早,拿着通知书早早的排队报名,报名老师看了他的通知书夸赞不已,他面上谦虚,其实内心的得意只有自己最清楚。他来的早就是为了不错过林朵的报名,就为能第一时间告诉对方自己把她打败了。等了好一会儿他才听到报名老师喊林朵的名字,在他的认知里,像林朵这样学霸型的女生应该是不修边幅,戴着高度额的眼镜,脊背被书包压弯,没有一丝活力,整天只知道埋头书海,要不怎么能考出傲人的成绩。只是现实却是着学霸还真不是恐龙,相反长得还娇俏可人,白衬衫,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帆布鞋,洁白的脸上因为阳光照晒过的原因,出现一抹绯色,灵动狡洁的双眼因为老师的打趣笑成了月牙。这种形象让钱缙为之一愣,以至于在林朵报完名要走时不由自主地拦住了她。
“我是钱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