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3 / 4)
不,不是。看她的脸色,一点儿也不着急,倒更像是……
因脑中突然蹿出的念头而微微愣神,明疏影竟真就看着女子步步走近,而后“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皇上,摄政王,毒是奴婢下的。”
明疏影怔住。
须臾,她才蓦地回过神来,急不可待地说:“夏、夏荷,你在胡说些什么呀?”
“回皇上的话,奴婢没有胡说,皇上酒里的毒,是奴婢下的。不仅如此,奴婢先前还对十公主下了药,令她昏迷不醒,为的,就是引诱皇上来到邢府探望,好趁机对皇上下手。”谁料女子闻言却是无动于衷,她兀自跪在那里,语气平静地将方才的话又复述了一遍,还道出了一个叫人瞠目结舌的说法。
这是生怕主子有个闪失,所以要牺牲自己,将所有的罪名都揽到自个儿头上吗?
此时此刻,明疏影尚且不知其中真相,只能自然而然地认为,对方是没法子了,这才要用自己的性命保护自家主子。
“你……”
“你怎么就能证明,你说这些,不是你为维护主人所出的下下之策?”
她刚要开口说出自己的心声,就被君宁天抢了先。
然而,几乎并肩而立的一男一女皆未尝料想,下一刻,他们会听到女子这样的回答:“摄政王,你忘了你君家上下六十多条人命,可奴婢却没有忘记我赵家的三十七个冤魂。”
君宁天闻言微怔,而后便是凤眼一眯:“你是赵大人的……女儿?”
夏荷仰着脑袋,面色平静地与他对视:“是。”
君宁天陷入沉默。
不过,就是这一番简短的对话,却已叫明疏影从中听出了些许端倪。
这个女子本姓赵,而她的家人,似乎是和君宁天的亲人一样,因为先帝的昏庸残暴而死。所以,她欲叫仇人之子血债血偿?
可是,十公主于她而言,不也是仇人的后代吗?为什么她……慢着,她特意选在十公主的夫家动手,莫不就是为了来个一石二鸟?
此念才方成形,就被明疏影速速否决了。
若果真如此,她何必要自己站出来,独揽罪行?
明疏影暗自思忖着,听君宁天将她心中的揣测化作言语:“你想为你赵家满门报仇?”
“是。”
“既然你将皇上认作复仇的对象,那为何又要将十公主从中摘除?”
“因为皇上是一国之君,她继承了那个昏君的位子,而十公主业已嫁做人妇,与皇位永无交集。”
夏荷面色如常地给出作答,却只叫君宁天轻哼出声。
“照你这种说法,将来无论是谁继承大统,你都要除之而后快了?”
“自然得是那昏君的后人,才有必要杀死。”
女子面不改色地说着这大逆不道的昏话,却又令男子嗤之以鼻。
“看来,赵姑娘不通我丽国律法,不知道一旦皇子和未婚的公主都死绝了,那些已为人妇的公主便有了继承权。”
夏荷木着脸,还以缄默。 ↑返回顶部↑
因脑中突然蹿出的念头而微微愣神,明疏影竟真就看着女子步步走近,而后“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皇上,摄政王,毒是奴婢下的。”
明疏影怔住。
须臾,她才蓦地回过神来,急不可待地说:“夏、夏荷,你在胡说些什么呀?”
“回皇上的话,奴婢没有胡说,皇上酒里的毒,是奴婢下的。不仅如此,奴婢先前还对十公主下了药,令她昏迷不醒,为的,就是引诱皇上来到邢府探望,好趁机对皇上下手。”谁料女子闻言却是无动于衷,她兀自跪在那里,语气平静地将方才的话又复述了一遍,还道出了一个叫人瞠目结舌的说法。
这是生怕主子有个闪失,所以要牺牲自己,将所有的罪名都揽到自个儿头上吗?
此时此刻,明疏影尚且不知其中真相,只能自然而然地认为,对方是没法子了,这才要用自己的性命保护自家主子。
“你……”
“你怎么就能证明,你说这些,不是你为维护主人所出的下下之策?”
她刚要开口说出自己的心声,就被君宁天抢了先。
然而,几乎并肩而立的一男一女皆未尝料想,下一刻,他们会听到女子这样的回答:“摄政王,你忘了你君家上下六十多条人命,可奴婢却没有忘记我赵家的三十七个冤魂。”
君宁天闻言微怔,而后便是凤眼一眯:“你是赵大人的……女儿?”
夏荷仰着脑袋,面色平静地与他对视:“是。”
君宁天陷入沉默。
不过,就是这一番简短的对话,却已叫明疏影从中听出了些许端倪。
这个女子本姓赵,而她的家人,似乎是和君宁天的亲人一样,因为先帝的昏庸残暴而死。所以,她欲叫仇人之子血债血偿?
可是,十公主于她而言,不也是仇人的后代吗?为什么她……慢着,她特意选在十公主的夫家动手,莫不就是为了来个一石二鸟?
此念才方成形,就被明疏影速速否决了。
若果真如此,她何必要自己站出来,独揽罪行?
明疏影暗自思忖着,听君宁天将她心中的揣测化作言语:“你想为你赵家满门报仇?”
“是。”
“既然你将皇上认作复仇的对象,那为何又要将十公主从中摘除?”
“因为皇上是一国之君,她继承了那个昏君的位子,而十公主业已嫁做人妇,与皇位永无交集。”
夏荷面色如常地给出作答,却只叫君宁天轻哼出声。
“照你这种说法,将来无论是谁继承大统,你都要除之而后快了?”
“自然得是那昏君的后人,才有必要杀死。”
女子面不改色地说着这大逆不道的昏话,却又令男子嗤之以鼻。
“看来,赵姑娘不通我丽国律法,不知道一旦皇子和未婚的公主都死绝了,那些已为人妇的公主便有了继承权。”
夏荷木着脸,还以缄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