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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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计书院饭菜不合胃口,堂哥们吃不习惯,一顿饭比我吃得还少。”
  胡说,苏之荷快气疯了,她是京里长大的,偶尔也会做几样京城点心饭菜,顾越天和顾越昊喜欢得不得了,如何会吃不惯?有心让李氏多问两句,奈何李氏心思都放顾越清身上,压根没注意她给的眼色。
  “越清在东境长大,口味偏甜,吃不惯京里饭菜是正常的。”李氏没有多想,将手帕递过去,让顾越昊擦擦脸上的汗,她又问顾越流,“你们做什么去了累成这样子?”
  “抓兔子野鸡啊,这山里野惯了的就是不一样,跑得贼快了......”顾越流眉飞色舞说起抓兔子野鸡的事,要不是顾越天体力跟不上,他们还能抓到好几只。
  他念顾越昊顾越清年纪稍小,就让他们拿着绳子藏起来,他和顾越天前后夹攻,抓住兔子后二人出来将其捆了,顾越天反应特慢,兔子都迎面往他腿边跑他都反应不过来,还不如他一个人呢。
  要不是有心带他们出出风头,他才懒得和他们一起呢。
  顾越流形容得绘声绘色,苏之荷却惊魂甫定,山里枝桠横七竖八无人修剪,跑动间只怕有不少擦伤,经顾越流一说,她才发现,顾越□□服上果真划破了好几道口子,不过拿针线给缝上了,顾越昊的也是如此,她心头一咯噔,抓起修补好的口子,声音有些尖锐,“谁给缝的?”
  男女授受不亲,顾越天要是在书院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她晃了晃头,身子一阵发虚。
  说起这个,顾越昊表情极为自豪,“我给大哥缝的。”刚开书院,衣服破了都是顾越流自己动手,他心头过意不去,就跟着顾越流学了学,没想到真给学会了,针脚密密麻麻整整齐齐,好几位同窗都对他赞叹不已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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