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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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敏一听说毁容,瞬间更是着急起来,她还想起来了叶蓁长得那么好看,是个男人看了都会失神,如果她的太子哥哥见到了是不是也会喜欢上叶蓁?所以叶敏自两年前偷偷去见过叶蓁一次之后,这就成了她的噩梦,她不想叶蓁出现,更不想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
  “我不要毁容!我的脸如果毁了那我还不如去死!”
  ……
  这边相府大乱,叶蓁和秦征已经高高兴兴的回到侯府,管家送来一碗药,叶蓁看着秦征面不改色的喝下,就连嘴角的笑都没有丝毫落下,他看着她道:“我要去书房看会儿书,你如果无聊可以外出走走,也可以找些戏班子回来。”
  叶蓁说:“侯爷你去忙,我今天也累了,想回房休息。”
  秦征便说好,他自去了书房,叶蓁也回了后院。
  她坐在窗前踏上,小喜泡了一壶茶,她捏着茶杯抿了几口,想着这会儿叶敏又哭又闹的,心情就好了不少。
  小喜说:“小姐,你终于回来了,今天回相府的时候我可吓死了,就怕会出什么乱子。”
  叶蓁看了眼小喜,说:“我只是明白了,无论我如何在相府恳求示弱也不会得到丝毫怜惜,与其如此,不如活得有尊严一些。何况侯爷对我这样好,我怎么能负他?”
  小喜笑着说就是这个理,能想开就太好了,以后就在侯府好好过日子,何况秦征的身体看起来并没有外界传言的那般差,只要多多调养,应该能活很久,最好还能生个大胖儿子,这就更好了。
  至于生孩子,叶蓁觉得秦征是有那个能力的,只是他吃了这么久的药,这孩子还能生得出来吗?
  晚膳的时候秦征过来和她一起用的晚膳,他很讲究礼数,用膳的时候并不多言,只是给她夹了几根菜,对她笑得很温和,晚上到了床上就很凶了。
  叶蓁在侯府的日子过得很好,也收到过一些帖子,不过她都没去,那些应酬还不值得她费心,在侯府安分的待了一个多月后,她第一次上了街。
  她还是第一次来逛大魏国的市场,这街上什么都有卖,叫卖声也不少,街上更是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作为大魏都城,自然繁华无比。
  小喜问她上街要买些什么?叶蓁摇头说她就逛逛,没特别想买的,等看见了再说。他们在街上走了一会儿,有些累了渴了就找了家茶楼坐下点了壶茶。
  她们上了二楼靠窗的位置,叶蓁托晒往楼下看,这一看,就看到了那个她曾经写了绝情信的卫峰。
  那个男子果然是一表人才、风流倜傥的,他穿着一袭青衫,头戴方巾,手执折扇,身后跟着一个书童。
  叶蓁看到了卫峰,小喜也看见了,她当场就大惊失色,惊慌的看向叶蓁,叶蓁端着茶水喝了一口,看起来可比小喜冷静多了。那边卫峰并没有发现叶蓁,但他领着书童上楼来了。
  “这,这这……小姐你看我们出来这么久了,我们还是先回侯府吧!”
  叶蓁淡淡的:“不着急。”
  小喜绞着手帕人都快傻了!
  那边卫峰已经上楼来了,他冷淡的模样在看见叶蓁的还是瞬间便是一僵,他甚至是惊喜的,半年不曾见面的叶蓁看起来比之前一般无二,甚至更漂亮。
  不过只一瞬,他的脑海里浮现出叶蓁写给他的那封信,信里说她要和他恩断情绝,因为她要成亲了,她的未来丈夫是权贵人家,家里是封侯拜相的大门大户,他一个小小学子是配不上她的,还希望以后如果见面了,为了彼此,最好也别提及这场错误的过往,让一切都尘封在过去……
  卫峰觉得这信不会是她写的,他甚至找人验过笔记,可惜,事实证明还真的是她。
  卫峰眯了眯眼睛,看见叶蓁梳起了妇人的发髻,她果然是成亲了。
  卫峰的书童在看见叶蓁的那一刻脸色也是一变,这居然就遇到了?他小心翼翼的看了眼他家主子,只希望可别闹得太难看。
  卫峰却是一笑,他自然的走到叶蓁面前的那一桌坐下,与她隔着两张桌子面对面,笑起来的模样有些讥讽:“看来你日子过得不错,果然是嫁了有钱人家,穿金戴银的,看起来比之前光彩亮丽许多。”
  叶蓁垂眸,笑笑说:“嗯,夫君对我很好,不用再像以前那般为了钱财劳心费力了。”
  卫峰哧笑一声:“李小姐,我还没有恭喜你,我在这里祝你和你的新婚丈夫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叶蓁抬眸看他,她的眼睛也很漂亮,圆圆的大大的还很明亮,认认真真看着一个人时,总是让人不自觉的沉浸在这样专注的目光里,就如此刻的卫峰,他捏了捏手指,告诉自己不能被一个女人迷惑两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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