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1 / 4)
眼前所见让他魂飞魄散,拼尽全力想逃出去的时候,大门砰的闭合。
蹬,蹬,蹬……
高跟鞋的足音在他面前停住,贾三吓的身子抖成了筛,磕头如捣蒜,白英问他:“想活吗?”
贾三上下牙关抖的厉害,连说了好几个“想”,发音都怪异地难以分辨,再然后,他忽然觉得背上像是有蚁虫在蠕动,横过脖颈,慢慢爬上了脸颊,在白英面前,他不敢伸手去拍,痒到难耐时,那游丝一样的玩意,忽然刺溜一下,从他的鼻孔中窜了进去。
接下来,如同道士王乾坤一样,贾三领教到了藤杀的威力,他痉挛着在地上爬,眼前金星乱晃,耳畔却始终清晰地响着嘀嗒嘀嗒的滴血声。
白英说:“如果你听话的话,以后就用不着受这个罪了。”
她吩咐贾三把那具滴干了血的尸体带走,北方在打仗,不安全,南方兵荒马乱的,也不稳当,大西南不让去,要求往西北走,越是地广人稀越好,她说:“听说西北有异族人,异族人好,不会对汉人的事情问东问西,你到了之后,在那住下来,然后写一封信,告诉我你的地址。”
她说了个收信的地址,要贾三务必记住,说到收信人时,犹豫了很久,才说:“就寄给我,白英,白小姐。”
贾三抖抖索索的:“白小姐,我不识字啊。”
白英说:“只是写个地址,找个会写字的人代笔就行了。不过……”
她的脸上露出讳莫如深的笑:“你不能搬家,我这里的事情都了了之后,会给你写一封信,也许是三五年后,也许是六七年后,耐心点,一定会等到的。”
“这封信,你不能找人念,只能你一个人看,你自己学着认字,认会了再读,早读晚读没什么分别。我要说的话,要你做的事,都在信里。我也不怕你有异心,要是想一家门死绝,尽管试试。”
又说:“那具尸首,好好安葬,葬在一般人找不到的地方,越偏僻越好。来日,我还用得到。”
贾三抖的更厉害了。
他在纺织厂的废布堆里找了布,把那具尸首包好,蜷缩着塞进自己的黄包车座,一路拉车回家,双腿软的没有力气。
回到家,先藏好尸体,老婆搜他的钱袋子,见没挣到几个钱,脸色沉的像阴天,骂他黄汤又灌多了不行正事,他盯着老婆上下开合的嘴,说了句:“咱们得搬家,去大西北。”
说完了一头栽倒,像是先前的酒劲又上了头,怎么摇怎么晃都弄不醒,第二天一早,他旧话重提,老婆这才发觉原来他说的不是胡话,登时炸了锅,一哭二闹三上吊,碟子碗摔了不下十个,贾三有些后悔。
就在这个时候,儿子忽然说了句:“阿大,昨天你睡着了,有个长长的东西从你鼻子里爬出来,我凑上去看,嗖一下钻到我耳朵里了,痒的很呢,不过早上起来,又不痒了,也不知我眼花,还是做梦。”
藤杀!
贾三先是惊惧后是发怒,扬手把灶头的锅盖都给摔了:“你走不走,不走也行,儿子我带走,你另找男人改嫁去吧!”
……
一路跋涉,几度流离,贾三一家终于在囊谦住下。
他专门跑去一趟大县城,给白英小姐去了信,但是囊谦不比上海滩,想认字好生艰难,周围的住民大多连汉话都不会讲,好不容易遇到一两个舞文弄墨的,不是部队里的文书就是有身份地位的人,谁耐烦教他读书写字?磕磕巴巴,又要异地讨生活,也没空真的去学字,几年下来,认识的字还是两只手数的过来。
白英小姐先前说,也许三五年,也许六七年,但事实上,这信比想像的来的晚,信是重金委托一位到西北做生意的行脚商带来的,唯恐用公家的邮政给寄丢了。
信封上那两个字倒是认识的:白英。
这两个字,像是把噩梦又带到了。
贾三边认字边读信,后来参加扫盲,城里派来了老师,他多了个心眼儿,每天拿笔依葫芦画瓢临摹几个字,打乱了顺序,去问老师:“先生,这字念啥阿,什么意思?”
有一天,信终于全部读懂了,整个人如被冰水,这才知道,这从天而降莫名奇妙背上的债,自己这辈子,是还不完的。
白小姐信里问他,藤杀是不是已经找到令郎了?
令郎总还要生子的,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这藤杀会一脉相传,当然,不会永无止境,有一件事,要贾三的后代去做,那一晚算起,七十年起始,八十年大限,最后还做不成的话,藤杀可就要要人命了,不止是人命,还会断子绝孙,家门死绝。可是,做成了的话,会有回报,什么金银财宝,要求尽管提,哪怕是死人回生呢,都不在话下…… ↑返回顶部↑
蹬,蹬,蹬……
高跟鞋的足音在他面前停住,贾三吓的身子抖成了筛,磕头如捣蒜,白英问他:“想活吗?”
贾三上下牙关抖的厉害,连说了好几个“想”,发音都怪异地难以分辨,再然后,他忽然觉得背上像是有蚁虫在蠕动,横过脖颈,慢慢爬上了脸颊,在白英面前,他不敢伸手去拍,痒到难耐时,那游丝一样的玩意,忽然刺溜一下,从他的鼻孔中窜了进去。
接下来,如同道士王乾坤一样,贾三领教到了藤杀的威力,他痉挛着在地上爬,眼前金星乱晃,耳畔却始终清晰地响着嘀嗒嘀嗒的滴血声。
白英说:“如果你听话的话,以后就用不着受这个罪了。”
她吩咐贾三把那具滴干了血的尸体带走,北方在打仗,不安全,南方兵荒马乱的,也不稳当,大西南不让去,要求往西北走,越是地广人稀越好,她说:“听说西北有异族人,异族人好,不会对汉人的事情问东问西,你到了之后,在那住下来,然后写一封信,告诉我你的地址。”
她说了个收信的地址,要贾三务必记住,说到收信人时,犹豫了很久,才说:“就寄给我,白英,白小姐。”
贾三抖抖索索的:“白小姐,我不识字啊。”
白英说:“只是写个地址,找个会写字的人代笔就行了。不过……”
她的脸上露出讳莫如深的笑:“你不能搬家,我这里的事情都了了之后,会给你写一封信,也许是三五年后,也许是六七年后,耐心点,一定会等到的。”
“这封信,你不能找人念,只能你一个人看,你自己学着认字,认会了再读,早读晚读没什么分别。我要说的话,要你做的事,都在信里。我也不怕你有异心,要是想一家门死绝,尽管试试。”
又说:“那具尸首,好好安葬,葬在一般人找不到的地方,越偏僻越好。来日,我还用得到。”
贾三抖的更厉害了。
他在纺织厂的废布堆里找了布,把那具尸首包好,蜷缩着塞进自己的黄包车座,一路拉车回家,双腿软的没有力气。
回到家,先藏好尸体,老婆搜他的钱袋子,见没挣到几个钱,脸色沉的像阴天,骂他黄汤又灌多了不行正事,他盯着老婆上下开合的嘴,说了句:“咱们得搬家,去大西北。”
说完了一头栽倒,像是先前的酒劲又上了头,怎么摇怎么晃都弄不醒,第二天一早,他旧话重提,老婆这才发觉原来他说的不是胡话,登时炸了锅,一哭二闹三上吊,碟子碗摔了不下十个,贾三有些后悔。
就在这个时候,儿子忽然说了句:“阿大,昨天你睡着了,有个长长的东西从你鼻子里爬出来,我凑上去看,嗖一下钻到我耳朵里了,痒的很呢,不过早上起来,又不痒了,也不知我眼花,还是做梦。”
藤杀!
贾三先是惊惧后是发怒,扬手把灶头的锅盖都给摔了:“你走不走,不走也行,儿子我带走,你另找男人改嫁去吧!”
……
一路跋涉,几度流离,贾三一家终于在囊谦住下。
他专门跑去一趟大县城,给白英小姐去了信,但是囊谦不比上海滩,想认字好生艰难,周围的住民大多连汉话都不会讲,好不容易遇到一两个舞文弄墨的,不是部队里的文书就是有身份地位的人,谁耐烦教他读书写字?磕磕巴巴,又要异地讨生活,也没空真的去学字,几年下来,认识的字还是两只手数的过来。
白英小姐先前说,也许三五年,也许六七年,但事实上,这信比想像的来的晚,信是重金委托一位到西北做生意的行脚商带来的,唯恐用公家的邮政给寄丢了。
信封上那两个字倒是认识的:白英。
这两个字,像是把噩梦又带到了。
贾三边认字边读信,后来参加扫盲,城里派来了老师,他多了个心眼儿,每天拿笔依葫芦画瓢临摹几个字,打乱了顺序,去问老师:“先生,这字念啥阿,什么意思?”
有一天,信终于全部读懂了,整个人如被冰水,这才知道,这从天而降莫名奇妙背上的债,自己这辈子,是还不完的。
白小姐信里问他,藤杀是不是已经找到令郎了?
令郎总还要生子的,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这藤杀会一脉相传,当然,不会永无止境,有一件事,要贾三的后代去做,那一晚算起,七十年起始,八十年大限,最后还做不成的话,藤杀可就要要人命了,不止是人命,还会断子绝孙,家门死绝。可是,做成了的话,会有回报,什么金银财宝,要求尽管提,哪怕是死人回生呢,都不在话下…… ↑返回顶部↑